第149章

第149章

大秦是個幾經波折和變亂的國家。

果然雖然名為“大秦”,可國土卻並沒有多少。當真要算下來,不過就是三州五府,在諸國之間佔據小小一片地盤。

開國先王姓秦,名雍。打下了這一方天地以後,先王秦雍迅速自立為王,號盪山君,冊封身下唯一的幼子秦虎嘯為太子。

秦雍是武將出身,一片江山全是自己親手打下,從諸國之間搶掠出來的地盤。可他唯一的兒子秦虎嘯,名字聽着威武霸氣,卻是個體弱多病的小娃娃。當年秦雍打江山的時候,身邊一直帶着妻子,直到妻子懷孕。

妻子卻就是在懷孕的時候,在戰場上受驚,早產落下了秦虎嘯這麼個兒子就血崩去了。秦雍也是怕養不活這個兒子,才起了秦虎嘯這麼個凌厲的名字。

可惜秦雍去得早,秦虎嘯的身體也是一日不如一日。

到宋天岳少年入宮之時,秦虎嘯已經只是拖着病體苟延殘喘。而到李順記事的時候,秦虎嘯早已仙去。

他沒有留下子嗣,也沒有來得及立個代太子。

一時之間,大秦所有朝臣,但凡是同開國先帝有些沾親帶故的傢伙,全都開始忙着爭奪王位,結果自然是攪得秦國內部一湖亂水。甚至還有喪權賣國,割地求榮的傢伙存在。如今大秦的戰亂,多是那個時期遺留下來的。

不少朝臣為了得到鄰國支持,許諾着將邊關的地頭都劃了出去。那時確實混亂得很,不少人將自己治下的土地讓出去,甚至都有已經被鄰國接管了的。

如今換了個君王登基,可不是都將這些含糊的地方全都要回來。否則要這麼被侵佔下去,秦國也就僅剩個國都了。

李順還是在出征以後,才漸漸聽說了這些。夏雲初偶爾會詢問秦國的狀況,李順便將自己所知道的這些,都同夏雲初講了。

“……這大秦,就已經沒有安生的地方了么。”夏雲初曾這樣細細地問過。

李順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他自己也希望大秦能好,在離開鄉里到外邊來以後,他才知道大秦的國土遠比他所想的都還要更寬廣。

安穩平順,他真的沒有經歷過,更不要說是繁榮富裕。

他年少時就歷經匪禍,但凡是有點兒力氣的人,都要握緊手中簡陋的兵刃,用命去護住自家口糧。鄉里人團結在一塊兒,希望能對抗蠻橫的強盜。

李順親眼見着一同殺出去的村人倒下,再也站不起來。這樣彪悍的村民,等有一日秦兵過來接管村子的時候,卻顯得有些戰戰兢兢。

但在秦兵的管轄之下,村裡也終於迎來了一點兒喘息的時間。

只是,這樣的安穩沒維持多久,李順就被征了兵役。他家中還有兩個弟弟,他也就順從地到了軍中來,漸漸習慣了這種生活。

在鄉里練出來的基礎,讓李順一次又一次地在混亂戰場上活下來。他想得最多的,就是家裏邊那畝瓜地。如今沒了他守着,也不知還會不會又遭賊人惦記。

大秦安定下來,他就能回家,照料好家裏小几畝地。

宋天岳還沒到軍中領兵的時候,連着李順和其他兵士,唯一的念想就是從這戰場上活着走出去,然後回家好好過日子。

他們這些底層的小兵,從來沒有想過要用敵人的頭來向上攀爬。那樣的功勞全被上邊的人奪了去,無論如何也輪不到下邊的小兵。

可現在,這大秦軍中有了宋天岳、有了隋弁,還有了個夏雲初。

剛碰上夏雲初的時候,李順可以為這小子和自己相當,就只是個鄉里長出來的土小子,最大的夢想就是回家種地。

那時候的夏雲初,也確實就是這樣和他說的。

兩人接觸並不很多,從李順將人從屍堆里拖下來開始,斷斷續續的接觸並沒多少波瀾。李順能從夏雲初身上感受到不同,可那時候的不同,還太過於隱晦,又或者是李順根本沒認真地將夏雲初當成是個厲害的人物。

她就好像是開在鄉間路旁,隨處可見的小野花,不經意地在風中露出一點稚嫩的生氣,是那樣的脆生生。兩人說話的時候,夏雲初甚至說起過她自己的打算,也正是如同李順所想的那樣,在鄉下圈下幾畝土地,過點兒簡單的耕織生活。

如果是一般鄉下的娃子,李順肯定會覺得那只是路邊的野草,怎麼也不可能還開出花兒。他們的身體還有心腸都已經被磨得堅韌無比,別說是男娃子了,就是個女娃娃,李順都會毫不猶豫地就覺得她們和那樹皮一樣。

而且,還是災荒年頭,已經被人撕扯過後,還緊緊依附着長在樹上的那些樹皮。

她們實在沒有一丁點空檔,能讓自己長得更精緻一些。要讓自己在戰亂當中保持手腳完整,這已經是很難得的一件事。

李順沒見過京城裏頭的小姐們。

倒是有些從京中過來的老兵,偶爾會說起京中繁華盛景。小姐們的胭脂,能在護城河上鋪出厚厚一層香粉,順流而下,纏繞着城牆。

“那不是要糟糕。這樣的水,根本不能喝。”

這樣的話便引來一陣鬨笑。

“毛都沒長全的小子,就敢來說娘們的事兒?去去,邊上去,別來偷聽講話。”

老兵總是揮手就趕人。

李順便不再多說什麼,他本就不是話多的人。

軍中無事,除了訓練,也就只能聽聽這些老兵們閑扯。被老兵驅趕過以後,他就再不隨便開口,只是靜靜聽着,卻也從那些話裏邊學到了不少東西,才算是漸漸知道了更寬大的一片天地。

原來城裏邊的姑娘,都像是精心栽起來的花兒,只需要迎風招展。

夏雲初並不這樣。

可在見到夏雲初以後,李順卻莫名地覺得,城裏的姑娘大抵就是這樣,讓人看着,就忍不住生出種憐惜。

夏雲初可是敢拎着鐵槍就去引天雷的姑娘。

也許正因為這樣,才讓人懷疑,她小小的身子怎麼能有那樣龐大的勇氣。她做着自己本不需要煩心的事,卻好像沒有一點兒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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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錦還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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