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他鄉遇故知(3)
“1998年我們北大校慶,我才聽老同學說起她,你絕對想不到,她跟她丈夫叛逃了。”“怎麼會?”“因為她丈夫涉及多起經濟犯罪。現在,他們應該在中美洲的哪個小國家,永遠不能回中國了。”“覺得內疚了?”“也不是,聽說她丈夫在外面很花,她也知道,可還是跟他走了。”“女人對待婚姻的態度很奇怪,是嗎?”“不是奇怪,只是以前我不懂,而你,李越,你到現在還沒有懂。”“我?”李越點自己的鼻子。“李越,”李然臉上有一種嘲笑的意味,“不用很愛一個人就可以維持一個婚姻的。”——“可是如果你愛她,”他臉上嘲笑的意味不見了,“即使你明明知道會傷害她,你都沒有權利放棄。”李然在追悔。但當他真的再次見到她時,他還是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