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臭狗屎不臭(1)
給我打掃排泄物的時候,我爹我娘的經典對話如下:我娘:又拉啦,狗她爹。我爹:拉啦,你就收拾唄!我娘:你怎麼不收拾啊?我爹:我忙着呢!我娘:算了吧,光知道逗她玩,一見臟活就躲!我爹:那我給她做吃的吧。我娘:得啦!用你?我早做好啦。我爹:在哪兒?我娘:微波爐里。我爹:那我喂她吧。我娘:得啦,用你?人家自己會吃!怎麼樣,誰拈輕怕重,誰干實事兒,誰耍嘴兒,一清二楚了吧。我娘每天都用一種叫84的東西,把我們家房間的個個角落擦個一溜夠,說那是最厲害的敵殺死,一切細菌見了都會死光光,我娘對84的信任是百分百。尤其是衛生間,我釋放排泄物的地方,地面和空氣的質量,不說達到了歐2標準,起碼也歐1了。但我可遭了大殃勒,那味道經常嗆得我暈頭轉向直趔趄。如果我有機會上學,我肯定討厭化學。我一直有一個觀點,說出來可能你們絕不同意,而且弄不好,還會跟我急。可我還是想亮出我的觀點來,和你們大家商榷。不是提倡百家爭鳴嘛!再人輕言微,我也算是一家之言吧。經我仔細觀察,人和狗其實長得都一樣。哦哦,我的意思是人上邊有一個口兒,下邊有兩個口兒,各司其職。我們狗也是一樣,上一口兒,下倆口兒,各有各的用場。下邊的口兒是只出不入。無論狗或人,只要有起碼的文明習慣和羞恥感,下面這兩個出口一般是不大會招惹是非的(對男狗和男人來說,有一件常規事兒除外,這是常識,不用我說,誰都會知道)。有個被文學小青年兒們狂哈的叫什麼“村子上的樹”的人,好象說過一句挺明白挺講道理的話:有入口就有出口。是哦,誰能光進不出,光吃不拉呢。這裏,我先給你講一個故事。早年間,我娘有一朋友,攢了一間廣告公司,是間小野雞公司。註冊資金寫的是10萬。其實是從有錢的朋友那借來的,在自己戶頭上趴幾天就還,蒙工商的,誰都明細。七八個人,三四條槍,個個拳打腳踢,人人100項全能,精神頭倒是可嘉。公司的戶頭上,也就萬把塊錢,倒騰來搗騰去地花銷。他們當然是租不起那種篷壁生輝香氣襲人的寫字樓的,就在一居民區里,租用居委會辦公樓底下的半地下室開了業。為了節省開支,辟出一間做廚房兼餐室,還有一個男女共用的廁所,雇一下崗女工做飯兼打掃衛生。公司的小設計師很有點幽默才華,在給個個辦公室做門牌的時候,把廚房命名為輸入部,把廁所命名為輸出部。有人進廁所方便時,就把牌子翻過來,牌子背面寫着“正在輸出”四個字。牌子和其它設計部、財務部、媒介部的大小相同,掛在門上瞧上去挺正規的樣子。搞得朋友外人一來,還以為誤進了一家什麼進出口公司了呢。看清了之後,也很為他們這種苦中做樂、樂中奔錢的精神感慨。後來是有一個很情緒型的私企老闆,感動與他們幾個小青年的這種精神,把他廠子的新產品,一種噴口腔的清新劑的市場推廣的活交給了他們。兩年之後,這種產品在市場暴火了,他們一舉從地下室攻進了一個三星級寫字樓。這個私企老闆後來也就把他扶持這幾個小青年的事作為佳話,時時提及。提及時總不會忘記捎帶一句:我年輕時,就有他們這股勁頭兒。我給你們講上面的故事,其實就是想引出輸入和輸出這兩個關鍵詞兒呢。瞧我這狗腦子叫一個笨啊,為轉(zhuai)兩詞兒,轉了好幾十里地出去。就象有人寫小說,開篇幾千字出去了,主要人物還沒出場呢!可急死我了。看看人家寫關於蛇的文章,就一個字:長。那叫真簡練到絕!如果你們還有耐心,你們就繼續聽我說關於上邊口兒下邊口兒的問題吧。如果嫌我太饒舌,中途退場,我毫無怨言。上邊的口兒有兩個功能,能輸入,也能輸出。下邊的兩個口兒有一個功能,只能輸出。因為多一個功能嘛,被重視的程度自然就高一些,上邊的口兒也就常常被提及。上邊的口兒輸入的是人體(狗體亦然)需要的各路養分,輸出的是話語(太咬文嚼字了吧,可我想不出別的詞兒呵)。我們狗輸出的是吠叫,也就是狗話。當然,我們狗話比起人話理解起來,難度要大得海海多。聽說,最近有一叫日本的人,發明了一種狗語翻譯機,把一個迷麥掛在我們的脖子上,我們的主人手操一接收器,把我們的叫聲收進數據庫,可以準確區分我們的狂吠、狂叫、哀鳴表達的是什麼意思。比方狂吠,可翻譯為:來生人啦,快警惕點兒!我討厭你,你快滾蛋!比方狂叫可翻譯為:我受不了啦!好無聊耶!比方哀鳴,可翻譯為:我好孤獨耶,陪陪我吧!因為這個發明,那個叫日本的人,還得了叫什麼諾背耳的獎,以表彰他對促進人和狗互相理解和和平共處的貢獻。前兩年,有一本書叫《馬語者》,特火,說的就是一個能聽懂馬話的人。我覺得,應該管那個叫日本的人叫狗語者。我代表我的兄弟姐妹老少爺們誠摯地謝謝他啦。100美刀一台,挺貴。再貴,我也得瞧着我娘哪天情緒好的時候,攛掇她去買一台。這個資,她必須投。我們上邊的口兒,一般不大惹事兒。當然除非咬了人。那純屬是意外事件。你們一定要記牢:我們絕不會無緣無故咬人的,絕不會!凡被我們咬過的人,你們仔仔細細想想,你當時一定做了招惹我們的事兒了!一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們一定比我明白這個理兒。還有更重要的一點,你們必須記住,野性是我們的本質,獵狩是我們的天性。法國民間諺語說的好:若不想讓狗咬着你,最穩妥的辦法就是永遠跑在狗的屁股後邊。我絕沒有狗權神聖的意思,只是有時候,我們所為非我們所願。我還告訴你們吧,你招惹了我,我咬了你,我還沒有罪。信不信由你。前一陣子,我們一個傢伙把一個美妞的臉給咬了,指定是那美妞撩扯那傢伙來着。官司打來打去,那美妞還是沒贏。有《民法通則》為據啊,第多少條我忘了,需要你可以去查仔細。若是故意驚着我輩了,按你們的法律規定,驚嚇動物要課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呢!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