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醫
古代的法醫統一被稱為“仵作”。仵作的偶像叫做宋慈,是南宋人。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樁自殺案。檢查屍體的時候,發現死者身體的傷口進刀輕、出刀重,不像是自殺,於是就進行了一系列的刑偵工作,發現兇手是當地一個土豪。這個土豪看中了死者的妻子,所以把兇殺現場偽造成自殺現場,然後佔有了別人的老婆。宋慈聽說后,馬上把那個土豪給處死了。可見當時法醫身兼法醫、公安和法官三職。古代的法醫檢查了屍體之後,手上從來不會沾上血,頂多沾些髒東西。又有一次,宋慈在河上看到一具死屍,大家都說死者是投河自盡的。宋慈扒開了屍體的鼻孔和嘴巴,看到裏面沒有水,認為是先被人殺死後再扔進河裏的。宋慈寫了一本《洗冤錄集》,實際上是一部《抓人錄集》。清代還有一個業餘法醫,是個捕魚的老頭,他在自己承包的海域上看到一具有頭女屍。他偷偷檢查了屍體,在縣官來的時候,宣佈檢查結果道:“這具屍體雙手都抓着一把穀子,所以她一定不是被殺后才投進水裏的。”縣官問為什麼?他說:“凡是沉沒在水裏的人,因為慌亂在水裏亂抓,手裏都會抓滿泥土。前兩天新聞上說,一艘糧船沉進水底,穀子還沒有完全腐爛,所以她抓得滿手都是穀子。”古代縣官一般都要自學法醫學。清朝的時候,有個人被殺,全身被砍了幾十處。縣官親自檢查屍體,發現全部都是用鐮刀砍的。這個死者的人緣很是不好,和很多人結仇,所以此案有很多犯罪嫌疑人。縣官收繳所有犯罪嫌疑人家裏的鐮刀,一共收了七八十把。當時是盛夏,有很多蒼蠅,而且那些蒼蠅都集中停在一把鐮刀上。縣官把這把鐮刀的主人逮捕了,說:“那些蒼蠅喜歡停在你的鐮刀上,是因為你的鐮刀殺過人,有血味。蒼蠅喜歡這股味道。”這個罪犯對縣官佩服之餘還悔恨自己的懶惰,沒有好好把鐮刀刷洗刷洗。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古代法醫之所以討人喜歡是因為他們不解剖,我不是說解剖屍體不好,而是說如果不解剖就能斷案那就更討人喜歡了。法醫的工作內容豐富,還包括了心理學、社會學、推理學和玄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