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了嗎?(1)

離了嗎?(1)

“離了嗎?”這是我最近在網上看到的一句話,它給我的震撼程度,絕不僅僅局限於其中的語言內容,而在於它的當下被使用程度。據說,這句話的使用程度之頻繁,正在趕超那句經典名言“你今天吃了嗎?”。頻繁,就意味着已經深入人心、人盡皆知。看來,這離婚的事兒,早就不像早前那樣被人們諱莫如深了。這“合者結,不合者離”,原也是件平常的事。只是,我更多關注的是那些正準備離婚的和已經離婚的女人們的心態。畢竟,放棄兩人世界,重新獨自生活,是需要莫大的勇氣的。世界上,有多少夫妻是真心相愛,陪伴到永遠的,這具體的數字我說不上來。但是,我卻看到了有許多曾經相愛的男女,因為各種原因最終分道揚鑣。而又有更多的夫妻,因為生活的折磨,早就失去了往日的激情,罹患了婚姻沉默症。愛情,早已在婚姻中死亡。於是,有人高喊,“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是,仍有在這其中進進出出的。在外面的人,羨慕着裏面的;在裏面的,羨慕着外面的;而進出過的,則儼然超脫於紅塵之外了。愛情,在這進出之中,分量逐漸減少,以至揮霍殆盡終被忽略。這樣無愛的婚姻,豈止味同嚼蠟、食如雞肋,更是精神毒藥,摧人於無形。列寧曾經把沒有愛情的婚姻,稱為“庸俗的”和“骯髒的”婚姻。奧古斯特?倍倍爾則說,“如果兩個人之間締結的婚姻變成無法忍受的婚姻,帶來失望,甚至使彼此感到極端厭惡,那麼道德的要求結束這種已變成不自然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結合吧。”這樣引用偉人們的話,並不表示我提倡讓你草率的離婚。事實上,我們的婚姻法中是不允許輕率任性的離婚的。因為,畢竟離婚給一個女人造成的傷害是如此巨大,絕不亞於失去親人之痛。但是,無愛無性的婚姻所帶來的痛苦,較之離婚之痛更上百倍。所以,慎重的考慮你的婚姻和愛情,衡量得失,做出決定。當然,有一點你應該明白的是,離婚的目的,絕對不是為了增加痛苦而是減少痛苦。而離婚的原因和理由呢,也如結婚時一樣有着多樣化的動機。比如,被中年人稱為“婚姻殺手”的第三者插足,即婚外情。再比如,因為彼此的性格、興趣、愛好、生活習慣不同而導致的分離,也在離婚案件中佔了大部分。另外還有一些,是由於雙方的腳步不協調而造成的。比如,一方積極應對生活,努力學習各種新知識,在個人認知上獲得了較大的提高。而另一方,卻懶於學習,不思上進,結果導致兩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最終只能離婚。“我前夫其實對我不錯,挺寵我的,可我就是受不了他的小心眼。一見到我跟其他男人站說話,他就故意給我找茬兒,甚至摔東西給我看,老變着法兒打探我每天的去向,都跟誰在一起來着,弄得我們單位的男同事整天躲着我,生怕惹上麻煩。他就是這麼個一條道走到黑的人……”在婚姻生活中,偶發的小事一般不會引起女性的過多不滿,但男人要是有諸如好嫉妒、不懂得剋制等心理缺陷,卻會使不少女性最終選擇離婚。除此之外,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還有很多。大的方面如不能生育、家庭暴力,小的方面如激烈的爭吵、不體貼的言語、缺乏幽默感、花太多時間看電視、不能很好地聽取對方勸告、喜歡酗酒、拒絕**等等。另外,有些人一開始就做了不明智的選擇——他們也許對自己了解不夠,或者了解對方太少,就匆匆忙忙締結了這麼一個長期關係;有些人糊裏糊塗相愛,草率確定關係,心存僥倖地希望能夠長久。更有些人,對於自己的配偶則會隨着生活的變化而不斷地提高要求,結果雙方產生了出入和摩擦,導致了離婚。要做出離婚的選擇,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愛,再到結婚共同生活。彼此的生活習慣和興趣愛好,都已經了如指掌,互相適應。尤其是我們國家的女性,從小受儒家文化的熏陶,諸如“一女不侍二夫”、“從一而終”等固守思想,深深地駐紮在她們的腦海里。所以,面對婚姻的不幸,她們更多的成為其中的忍讓者。“雖然老公對我不是很好,可要我重新再去找一個,那我怎麼和爸媽說啊,多丟臉啊!”,這樣的言論比比皆是。因此,當這些女性,最終選擇離婚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婚姻,是做了極大的抉擇的。就像我書中所提到的安安和馮太一樣,在反覆的煎熬中方才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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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離婚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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