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挨了處分(4)
學校總是這樣,以為無微不至的監控能使我們健康地長大。可是說實話,我們對這種“無微不至”是不太領情的,十六七歲的我們,心靈上正在向成熟靠攏,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分明是在告訴我們:你們只是一群小淘氣而已。就連公民選舉這樣嚴肅的事情,他們都像驅使一群小猴子一樣支配着我們。那一天剛下課,班主任把我們留在了教室里。現點了幾個同學的名,被點名的人有隋亮,隋亮以為犯了什麼“案”,本能地朝後縮了一下。郭堯拍拍他肩:“沒事的,想開些,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只聽老師說:“除了以上被點到名的同學,其餘的人一律在中午12點半到大禮堂參加選舉大會。選舉虹口區人民代表……”原來如此,我們終於迎來了行使我們公民權利的一天。我們必須從三名候選人中選出兩名代表來。三名候選人中,有一位是我們學校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領導。我扯着嗓門叫:“老師,既然是選舉,我也可以選,也可以不選的——我可不可以不參加?”老師正色回答:“不可以的,如果人不到齊,這次肯定要重選。”順子尖着嗓門問:“那,我們不選×老師可以吧?”老師說:“隨便你們啦,可是如果×老師這次選不上,還是要重選。”我們紛紛在底下叫苦:“什麼嘛!選不選,選哪個是我們的自由,憑什麼強迫我們?”“就是!一點都不尊重我們!”倒是隋亮等幾個沒到選舉年齡的人眉開眼笑洋洋自得:“哈,我們不用去了……”吵歸吵,不滿歸不滿,到了中午12點,大家還是鬧哄哄地前去禮堂,為學校候選人順利當選保駕護航……這時平生以來我第一次有了“公民”的感覺,我第一次參加煞有介事的選舉,投下自己煞有介事的一票。學校這邊,甚至連句“神聖權利”的場面話都懶得給我們說一說,只是讓我們像完成一次期中考試那樣完成一次選舉過程,而且答案都給我們規定好了。這個插曲,也算是我搞中三年笑夢錄中值得記取的一筆吧。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