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喜歡做笨蛋,因為快樂

第十四章 我喜歡做笨蛋,因為快樂

“聖光了解一下!”

“聖光愛着你呦!”

“聖光祝你全家快樂!”

這就是充滿愛與正義且極具素質的聖光三連!

三句話換來的是兩拳一腳,渾身冒着光芒的李昂猶如神靈下凡,打的對手血肉橫飛。血族男子的身體早就成了破爛,但被人之膿附體的他卻依舊留着一口氣,正躺在地上不斷的掙扎着想要爬起來。

不過“聖光三連”可不是那麼好吃的,何況這是教皇級的聖光三連,如果說艾琳娜是技藝精湛的大師,那麼李昂就是達到人類極限的傳奇!

二十歲的傳奇,說出去足以驚天動地,也正是這份成就,才讓李昂力壓聖子和聖女兩位背景深厚之人,成為了光明教廷下一任的掌權人!

沒有人會懷疑他將來的成就,老教皇甚至篤定李昂能帶領光明教廷統一整個大陸,成為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位聖王!

正因如此,他才會力挺李昂做自己的接班人,其中也不知交換出多少利益,做出了何種的退讓才促成此事。後來不僅給李昂安排就業崗位,甚至連媳婦都給找好了。先不提老教皇是善是惡,至少他對李昂稱得上呵護備至。

只可惜他給李昂找的賢內助卻是一個催命鬼,這老頭看男人挺准,看女人卻差了點火候。李昂是看對方正在高興頭上,才沒有第一時間回絕罷了。

聖女他也見過,長得漂亮氣質也好,說話軟軟的很好聽,但李昂有幾斤幾兩他自己清楚的很,這輩子是比上輩子要好看點,堅持鍛煉可以說是陽光帥氣一小伙。但蕾絲婷可是光明教廷的聖女,比一般小國的公主級別還高,天天出入的是高級宴會,見的是權貴名流,屬於上層人士中的上層人士。

而李昂呢,就算位子越來越高,他也依舊習慣於短衣匹馬的生活。財富,美女,權利,地位……這些都是別人眼中極好的東西,但就像不喜歡江南水鄉的李文秀一樣,李昂也不喜歡那些人人都愛的東西。

他骨子裏就是一個毫無追求的宅男,他只想要自己想要的,而不是別人告訴他的。

所以他可以跟乞丐共席,也可與學者論道,會為了一分錢的不公懲奸除惡,也能仗義疏財直到口袋空空,吃的了珍饈美味,也咽的下粗茶淡飯,睡得了玉床錦被,也可席地而眠,可謂瀟瀟洒灑,毫無風度可言,是權貴眼中標準的“爛泥扶不上牆”。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就算獲得了教皇的垂青,成為了人上之人,骨子裏那下賤味道卻洗也洗不掉。

李昂聞不到所謂的下賤味道,他不偷不搶,何賤之有?既然如此,那不洗也罷。

他跟蕾絲婷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偶爾見過幾面,也是點頭打個招呼而已。

交情,不存在的。

李昂自甘墮落,而蕾絲婷奮發圖強。兩人就算在一起了,也無非是李昂改變對方或者被對方改變的下場。他過挺好,不想改變,也無意改變別人,本想藉著蕾絲婷相邀的機會跟她說清楚,沒想到還不等開口,就被一記背刺撂翻。

孔子曰,包辦婚姻害死人!古人誠不欺我。

但就是這樣的爛泥,卻硬生生的成為了人類中最年輕的傳奇,這一下便堵上了所有人的嘴。

臉從來都是自己掙的,而不是別人給的。

就像現在,他可以被艾琳娜“欺負”不還手,但真到為難關頭,他寧願暴露身份也要出手!

大丈夫,有所謂為有所不為。就算魔族也有好人,既然是好人,那就是出手的理由!

至於將來的事,將來再說!

“聖光會寬恕你,但我不行,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聖光!”

李昂說完,一拳砸碎了黑色的蛇頭,黑色的粘液噴濺出來,落在地上嗤嗤作響,隨後又化作煙霧消失不見。

艾琳娜看的目瞪口呆:“這傢伙……這麼強嗎?他之前一直在隱藏實力?”

“並不算隱藏。”洛肯回過氣來,解釋說道:“不比魔力的外放,聖光更多是作用在人體內部。增加肌肉和骨骼的密度來提高力量,加速新陳代謝來提升恢復力,這才是聖光的真正用途。若是不使用的時候,那些聖騎士不過是一些訓練有素的精銳戰士,可一旦使用了聖光,他們便是一隻戰無不勝的軍隊!”

“戰無不勝?”艾琳娜略帶驚訝的問道:“連魔族大軍也……?”

洛肯搖搖頭:“雖然我很想說不是,但很遺憾,我們並沒有戰勝他們的記錄。”

“那當年魔族是怎麼一路高歌猛進的?”

“很簡單,能用聖光的人太少。而且意志越堅定,聖光的力量就越強,人類嘛,就是那種會因為別人碗裏比自己碗裏多半塊肉而動搖的生物,所以結果可想而知。真正能威脅到魔族大軍的不過區區十幾個人,而他們正是死的最早的那一批,不是魔族做了手腳,而是他們被自己人推出來當做炮灰,意志堅定意味着不懂變通,這樣的人自然被人厭惡,會被人藉機除掉,簡直再正常不過。”洛肯說著看看李昂,感慨說道:“不過他的聖光是我見過最強的一個,比當初那十幾人還強,可惜他晚生了二十年,否則的話能在戰場上跟他相遇一決勝負,一定暢快無比。”

艾琳娜翻個白眼,對男人間愚蠢的溝通方式表示了不屑:“現在的你只是一個為了口糧食掙扎的殘廢,而他也不過是個流落魔界的倒霉蛋。”

洛肯咧嘴笑了笑:“是啊,戰鬥的理由,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經沒有了。”

武力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所以艾琳娜和洛肯只能窩在這個小山谷中,所以李昂會被自己的未婚妻捅了一刀。

而現在,似乎也只能眼睜睜的看着蒲公英死去。

這個女孩躺在地上已經不吐血了,因為沒血可吐。曼陀羅正跪在她身側,眼淚撲稜稜的掉,哭個不停。

“為什麼?為什麼要救我?明明我平日裏總對你冷嘲熱諷,為什麼要還要救我?”

“身為騎士,救人不需要理由。”蒲公英用虛弱的聲音微笑着說道:“看來你是對的,人界……我去不了了。”

曼陀羅哭的更大聲了,其他孩子們也紛紛哭了起來。艾琳娜用手抹着眼角,就算她之前經歷過不少生離死別,但此時此刻還是難以釋懷。

“我去挖坑。”洛肯悶聲向外走去。這個男人也只能用這樣的行動來發泄情感。

但李昂攔住了他。

“還沒到挖坑的時候。”

“什麼?”

“我說,還沒到挖坑的時候。”李昂將手按在了蒲公英的胸口說道:“這孩子實現了承諾,堅持着沒有死去。既然如此,現在就輪到我來給她獎勵。”

洛肯有些楞:“她的傷必死無疑。”

“但如果用聖光治療的話,她就有救!”李昂身上冒出光芒,將他和蒲公英一起包裹起來:“知道嗎?這個世界的聖光跟我的認知不太一樣,既不能奶,也不能復活,這樣不對。經過我的不斷研究,終於開發出來了用聖光給人治療的辦法,可以說是‘光到病除’!”

“那還等什麼,快給蒲公英治療啊!”曼陀羅臉上掛着淚痕急切的說道:“只要你救活她,我就是給你做牛做馬都願意!”

“在治了,在治了!也不用你做牛做馬,不要再往我的湯里吐口水,我就十分感謝了。”

曼陀羅脹紅了連,低頭說道:“對不起,因為你是人類,所以我才……”

“人類並不是一定都是壞蛋,就像魔族裏也有好人一樣。”李昂額頭冒出虛汗,強扯出一個笑容說道:“下次用你的眼睛去看了再做出判斷,而不是道聽途說,好嗎?”

曼陀羅連連點頭。

艾莉娜卻看出了古怪,李昂的臉色越發蒼白,他身上的光芒也逐漸暗淡,與之相反,倒是蒲公英身上的光芒越來越強。

她疑惑的問道:“你到底在做什麼?”

李昂虛弱的一笑:“我研究出來的法子有點小瑕疵,一個人一生只能用一次。聖光是作用於人體之內,想要治療傷者,就必須將聖光打入對方體內,這樣一來聖光自然會治癒宿主,抬滿血量就不再話下了。”

抬滿血量什麼的暫且不說,前面那段話艾琳娜算是聽明白了,李昂這是要把他的聖光灌注到蒲公英體內,而且是一點不剩!

“你瘋了,那可是傳奇級的聖光啊!”艾琳娜震驚無比:“就為了一個魔族小女孩,你就要讓之前的努力化為烏有嗎?”

“並沒有化為烏有。”李昂笑着說道:“它將拯救一個女孩的生命,並幫她實現夢想!這比留在我這個廢柴體內要有意義的多,不是嗎?”

“你不後悔?”

“沒有什麼后不後悔,只有願不願意。”李昂說完,渾身光芒猛的一顫,完全消失,而蒲公英渾身光芒大作,臉色也紅潤了起來。

“你就是一個笨蛋!”艾琳娜眼眶紅紅的罵道。

“啊,你說的不錯,我就是一個笨蛋。”李昂躺在地上渾身大汗淋漓,他看着滿天星斗,笑的歡暢開懷:“但做笨蛋的感覺很好,我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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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文化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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