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譚梅,覺得我們是兩代人(2)
收拾完屋子,自己也NFDA1飾了一番,穿上嶄新的襯衣,做了一個自認為很“帥”的髮型,和譚梅一大早就到火車站。等了將近一個上午,那趟火車上最後一個乘客都走了,也不見丈母娘的身影。那時也沒有什麼電話手機,急得我和譚梅團團轉,最後沒有辦法又跑回“蘭戰”。剛一回來,就看到丈母娘站在蘭戰的門口,笑呵呵地等着我們呢!和丈母娘見面后,我將她接到父母的家裏,雙方的老人沒過三分鐘就聊得熱火朝天,我媽媽和她媽媽,竟然很快地以“親家母”相稱。這樣“一見鍾情”的相親可把我美壞了,趕緊在廚房裏煎炒烹炸地忙乎起來。不一會的工夫,七碟八碗地做了一桌子的菜。那天的事情成了我們家庭中一段快樂的記憶。從那天開始,在我的心中,譚梅就是名正言順的未婚妻了,和我一起經歷生活的磨礪。我在人生事業關鍵的時候遇到了她,在我面臨人生重大決定的時候,她用女人特有的堅韌支持我的選擇。我深深知道穩定的感情給了我人生怎樣的滋養。儘管有時想想,我們的故事並不那麼離奇和浪漫,但是,在我們共同的記憶中,都深深鐫刻着對方的烙印。愛是什麼?在我的心中,愛就是那些一起走過的日子……八十年代末,社會上有一種很重名利的風氣,歌舞團很多女孩都以找到事業有成者為榮,她們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和首飾,出入會有汽車接送,而我只能騎着自行車帶着譚梅滿大街地轉悠。不像人家有能力買高級衣服,我也有自己的辦法。記得當時有一種裁剪衣服專用的比例尺叫“一拉得”,這種簡單的尺子能讓一個沒有裁剪經驗的人學會做衣服,我從小動手能力強,於是十塊錢買一個“一拉得”,在商場中見到什麼好看的布料,買上一塊,半天的工夫,一件新衣服就做成了。做的最好的是一件條絨的夾克,做完了覺得顏色太素,我又在碎布頭裏找了一小塊黃緞子,做了一個不規則的裝飾貼在胸前。那件衣服着實讓譚梅在歌舞團姐妹中風光了一把,大家竟然都以為是在國外買的。我甚至用穿舊的皮鞋底子,加上很多彩色皮帶給譚梅做了雙涼鞋。那時她的衣櫃裏面幾乎全是我做的各種衣服,冬天甚至做過羽絨服。譚梅穿着我做的衣服走到外面,沒人會相信,如此精緻的衣服會出自丈夫之手。她為此十分自得。而我也有一種創作的快感。今天,在那些時裝雜誌上看見衣服樣式的時候,最讓我驕傲的不是我能買得起,而是我也能做得出來。當你深深地愛一個人,並且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讓她快樂的時候——那是男人最有成就感的時刻。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