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時代
我們生活在一個讀圖的時代。任何東西,只要不能變成圖畫或圖像,就很難吸引足夠多的眼球。對於依戀文字的人,這其實也沒有什麼可怕之處。我們最早的祖先就是用圖畫來記錄的,近年來還有學者們堅信,就激發智慧而言,使用象形文字優於使用字母文字。我不想討論優劣的問題,但很想提醒一句,我們的大腦還遠遠沒有達到充分開發的程度,還有許多可“拓荒”的空間。讀文字還是讀圖畫,孰優孰劣?這個問題至少在今天沒有討論的必要。真正令大人們擔心的,其實是很現實的問題。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對於當今青少年的閱讀世界裏充斥着的漫畫書憂心忡忡,幾乎每一本勸誘孩子們閱讀的書,都把正在閱讀市場上泛濫的日本、韓國的卡通漫畫視為“洪水猛獸”,告誡孩子們遠離那些膚淺的“刺激品”。可是我們如果瞪大了眼睛,就會發現,隨着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日漸提高,這類圖書並沒有聽從大人的“勸告”而被抑制住,反而蔓延到更深更廣的角落。在雲南邊陲的一個偏僻的小縣城裏,你在“少兒書店”里也可以找到品種十分齊全的日、韓漫畫。這些書雖然沒有合法的地位放到新華書店的書架上,但它們就蹲在大城市的報亭里,孩子們的書包里或口袋裏。它們的“發行量”讓號稱暢銷的合法出版物的出版者都感到汗顏。有一位國外的兒童文學評論家,說過這樣的話:“但凡被大人們批評的作品,就是被孩子們喜愛的作品。”他它看上去像是一句玩笑話,但你仔細琢磨,實在太有道理了,你不是天天能聽到這麼有道理的話的。我不提具體的作品,就拿食物為例。大多數大人都認為“麥當勞”的快餐食品既談不上可口,也談不上營養豐富。我們反覆告誡孩子,千萬別吃那些“垃圾食品”,應該多吃家長精心烹飪的營養餐。但當你準備給孩子一個獎勵並徵詢意見時,孩子們往往說:“我要吃麥當勞!”孩子們的閱讀世界常常遇到類似的尷尬。我也在搜集這類卡通漫畫書,時常也會去拜讀,和孩子們聊起這類書的時候,還不算太無知。有兩個事實很想說給大人們聽:第一,這類書也許有可以被定義為無聊的、色情的、暴力的信息,但比起被廣泛接受的電視、網絡信息,也不過是“菜鳥”級的。我們評價這些書時所持的“雙重標準”,一點兒也不亞於美國人的外交政策。第二,很多優秀的孩子也在讀這些書,只是家長和老師往往不知道,但讀這些書並沒有影響他們的“優秀”。當然也有不少“不優秀”的孩子也在讀這些書,他們“不優秀”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公然在讀這些書。但我並不想為它們唱讚歌。在這本書里,我們沒有推薦這類書,一方面是因為它們大多沒有取得合法的出版權,另一方面只是因為我們不喜歡。真正讓人着迷的書,應該是有趣的,讓人獲得感動的,這樣才能持久地把它們納入到生活的一部分里來。我堅信這一點。我的女兒也喜歡麥當勞,一聽說要帶她去就會高興得蹦起來。但我知道她喜歡的並不是那裏的食品本身。如果我們把麥當勞的漢堡包和薯條拿到家裏來烹制,連續吃到第三餐,我想孩子就會厭倦的。孩子喜歡那裏的氣氛和“到那裏去”的過程。你想想看,孩子們之所以迷戀麥當勞,往往是因為我們常常“告誡”他們不要去。世界上再也沒有比“禁忌”這兩個字更有誘惑力的了!就那些平庸的書籍而言,“非法”和“大人的強烈反對”是最好的廣告,它給孩子們私下裏的閱讀和傳看平添了一種“悲壯”的氣氛。如果把這兩個廣告去掉,它們至少會失去八成的追隨者。在湯姆·索耶的故事中,如果湯姆不是讓其他人來排隊並拿小東西交換,相信村裡沒有一個孩子願意在周六的上午去刷牆。道理再明白不過。在向孩子們推薦讀物的活動中,大人們往往過分關注了被推薦讀物的適合性,而忽視了兩個最基本的要點:第一,大人自身的熱愛。一個不能打動大人的東西,根本不可能真正打動孩子。第二,閱讀選擇的自由度。真正的閱讀者,從來是自主地選擇閱讀對象。而且在閱讀中的成長也是需要過程的,誰也不能避免成長中的錯誤和彎路,那同樣是非常寶貴的經驗。我們應當相信孩子們的鑒別和欣賞能力。事實證明,如果我們能給孩子們足夠的自由選擇空間,他們會傾向於選擇更適合健康成長的食糧。話題扯遠了。由於篇幅所限,我在下面只能介紹三種漫畫故事書。它們都是曾經打動過不少孩子和大人,並且值得終身咀嚼的書。從分類的角度看,前面在“成長故事”中提到的《小淘氣尼古拉》也是屬於一種漫畫書,梅子涵先生的《戴小橋和他的哥兒們》系列也很類似。在“動物故事”的《柳林風聲》中我們還推薦過法國畫家皮埃西編繪的《風中的柳樹》,那也是典型的漫畫故事書。有人曾經問道:“漫畫故事與連環畫有什麼區別?”你知道定義和分類不是我的強項,作為讀者我甚至覺得分不清楚完全沒有關係。作為書迷我說一點閱讀體會吧。通常,我們把國內傳統的連環畫叫做“小人書”,這種連環畫中的文字往往是對圖畫的解釋,人物的對話一般也寫在下面的文字中。有許多連環畫,你甚至可以把文字單獨抽出來,形成一個不依賴圖畫的獨立故事。我們常說的漫畫故事,形式是從國外傳入的,或許叫“外國的連環畫”更準確些。這種書的文字和圖畫往往是一體的,人物的對話經常就直接畫在圖畫裏,圖畫本身就是完整的故事。當然有許多例外,因為畫家和作家們一般也不按照我們的定義和分類創作,如果我們一定要執着地下定義,反而就變得很愚蠢了。【三毛流浪記】這是我小時候最愛看的漫畫故事書。我的童年和少年,在七、八十年代間度過。那時候孩子們中間流行連環畫,漫畫書很罕見,在我的印象中那是惟一的一部,也是百看不厭的。《三毛流浪記》還被拍成了電影,有黑白版的老片,也有彩色版的新片,都很棒,但都不如看原汁原味的漫畫書過癮。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樣喜歡這本書,比我大的或比我小的都有。當我向孩子們鄭重推薦時,有人提出了一個問題:“這樣的書,今天的孩子能讀懂嗎?”這個問題的確值得考慮。雖然大多數人對這本書已經很熟悉,我還是先來簡單介紹一下它的內容。這是漫畫大師張樂平先生(1910-1992)於1947-1949年期間創作的,講述一個流浪兒童三毛的生活故事。三毛是一個孤苦伶仃的孤兒,他骨瘦如柴,頭上只剩下三根標誌性的頭髮。三毛曾經被一個打漁的老人收養,但老人被爭渡的國民黨兵槍殺,他只能繼續流浪。在他的想像中,上海是一個好地方,於是歷經艱辛來到上海,卻發現這裏只是富人的天堂,而他的命運只能是流落街頭。在上海這個“冒險家的樂園”,三毛嘗試過各種求生的手段。他幫人擦鞋,賣報,到印刷作坊去做學徒,跟江湖藝人練功賣藝,被惡棍拉去偷竊,也偷過米、搶過棉花。偶爾也有一兩頓溫飽,但大多數時候都衣衫襤褸,餓得頭暈眼花。幾乎所有人都可以欺負他,街上的警察、衣冠楚楚的有錢人、美國大兵、地痞、流氓、小偷,還有作坊里的老闆,他們對他動輒打罵,還搶走他最後一點可憐的“財產”。不過三毛也不是孬種,他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而且還有很強的反抗精神。即使在餓得頭暈眼花的時候,他還會去搶救落水的兒童,揀到錢包主動交還失主,試圖幫助被遺棄的嬰兒,而且以自己的方式捉弄警察和那些心懷不仁的大人。這個流浪兒只會與和他一樣窮的孩子、大人相處,在生活最低限度的邊緣,一起分享在別人看來微不足道的溫暖和快樂。這是一本從頭到尾除了標題外沒有文字描述的漫畫書,要想講述它的故事實在很困難,而且會很無趣。這本書除了描述三毛所生活的苦難遭遇外,最讓人感動的,是故事中的那種特有的趣味,它居然能讓我們帶着微笑讀完這個故事。比如三毛剛開始給人擦鞋,一個衣冠楚楚的大人來跟他講好價錢,然後把褲子一撩,露出一雙長長的長統皮靴,三毛只能硬着頭皮擦鞋,鞋油用完了只能自認倒霉。比如,他為了與其他騎自行車的報童競爭,弄了一個小孩的滑板車,可剛蹬到路口就被警察沒收。比如,他餓得發暈,這邊警察剛剛貼了個“注意衛生”的告示,那邊他就把警察用的漿糊給喝到肚子裏。比如他沒有上衣穿,赤膊在街上轉,可警察貼了張“禁止赤膊,違者究辦”的告示,他就用黑炭在自己的身上畫了一圈,看上去好像穿着衣服一樣。比如,他在大街上看見有人在賣孩子,女孩七萬,男孩五萬,他就在自己身上掛個牌子,賤賣一萬,在櫥窗里擺賣的洋娃娃還值十萬呢!比如他和幾個流浪兒被一個好心的窮車夫家收留,每到吃飯前,車夫給每人發一根草繩,大家先把自己的肚子勒成一小圈,然後才扒拉着吃幾口。張樂平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讓我們讀這樣的故事還能發笑。這種笑雖然有點兒讓人心寒,但卻是真實的、善意的、充滿同情心的。三毛的故事在當時上海的《大公報》連載期間,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連不認識字的大人和孩子都為之感動,他們迫切希望了解“後來”的故事。有些人認為故事中的三毛確有其人,就向報社捐錢捐物,希望幫助這個流浪兒;還有的孩子,和媽媽一起到報社,希望把自己的玩具親手交給三毛,情景催人淚下。今天的孩子,是否能讀懂三毛?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今天的絕大多數孩子都生活在溫飽之中,而其中的大多數甚至比三毛當時所處時代的“富人”家的孩子還要富足。但這並不等於說,他們不會從三毛的故事中獲得感動。那些在三毛同時代的相對富裕的孩子,也能夠被三毛感動,那些在解放后獲得溫飽生活的孩子也能夠被感動,我們這些在新時代從溫飽走向小康的曾經的孩子也能夠被感動,那麼今天的孩子,一樣可以被感動。《三毛流浪記》裏有一幕很有啟發。三毛和另一個孩子去電影院看兒童電影《苦兒流浪記》,看到一半,三毛放聲大哭,他在電影中看到了自己。其他一起看電影的孩子,雖然不會像三毛那樣感慨萬分,但他們同樣獲得了極大的震動。兔死狐悲——連動物也有感情,何況人呢?人們除了喜愛讓自己歡快的喜劇故事,也特別著迷於那些讓自己悲傷的悲劇故事,有許多代代相傳的經典故事都是悲劇。在別人的苦難中,我們看到了人類生活的另一面,它讓我們的心靈接受洗禮,感受到同情的偉大力量。這也是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孩子們都需要的營養。漫畫本身是帶有很強烈的喜劇色彩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三毛流浪記》並不是一個悲劇。將苦難的悲劇故事,用喜劇的形式上演,這本身具有更大的衝擊力。正因為如此,我敢說,即使幾百年後流浪兒童三毛的故事也仍然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傑作。據說,張樂平先生當時為了創作這個故事,主動去和上海的流浪孩結識。開始孩子們避而遠之,他發現原來是自己穿得西裝革履的緣故,在流浪孩看來,這樣穿着的大人不會是好人。於是他穿上舊衣服,蹲在街邊啃大餅,孩子們才敢聚在他的身邊,爭相給他講自己的故事。三毛的故事就是這些流浪孩童的真實寫照。張樂平先生的出身也很貧寒,小學畢業就輟學做學徒工,兒時的生活也很艱辛。三毛的故事也有他早年生活的影子。今天,我們覺得三毛的時代已經離得很久遠了。我們穿着光鮮的衣服,打着手機,吃着麥當勞,在大城市裏做着各種符合身份的事情,當然感覺不到什麼。但是,如果你也在夜裏,穿着舊衣服,蹲在某個僻靜的街頭啃大餅,也許你會獲得另外一個視角。我們都很清楚,即使在今天,流浪的群體、流浪的兒童,並沒有消失。三毛的故事所喚起的同情和思考,並沒有真正成為歷史。在創作《三毛流浪記》之前,張樂平還創作過以抗戰為主題的《三毛從軍記》,這也是一部公認的傑作。在此之後,他還創作了不少反映三毛在新時代生活的漫畫故事,如《三毛翻身記》、《三毛今昔》、《三毛迎解放》、《三毛日記》、《三毛學雷鋒》、《三毛與體育》、《三毛愛科學》、《三毛旅遊記》、《三毛學法》,等等。但這些作品大多沒有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相比之下,甚至有些鮮為人知了。漫畫是一種具有強烈批判色彩的形式,作品失去了這種色彩,就像一隻野獸沒有了牙齒。【丁丁歷險記】“丁丁歷險記”是比利時漫畫故事大師埃爾熱(1907-1983)創作的系列漫畫故事。埃爾熱畢生的成就主要就是創造了這位少年記者丁丁的形象,並出版了24本以丁丁為主角漫畫故事。根據出版年份排列如下:丁丁在蘇聯(1930)、丁丁在剛果(1931)、丁丁在美洲(1932)、法老的雪茄(1934)、藍蓮花(1936)、破損的耳朵(1937)、黑島(1938)、奧托卡王的權仗(1939)、金鉗螃蟹販毒集團(1942)、神秘的流星(1942)、獨角獸號的秘密(1943)、紅色拉克姆的寶藏(1944)、七個水晶球(1948)、太陽的囚徒(1949)、黑金之國(1951)、奔向月球(1953)、月球探險(1954)、卡爾庫魯斯案件(1956)、紅海鯊魚(1958)、丁丁在西藏(1960)、綠寶石失竊案(1963)、714班機(1968)、丁丁和流浪漢(1976)、丁丁和阿爾法藝術(1986,生前未完成的譯作)。其中第一本《丁丁在蘇聯》和最後一本《丁丁和阿爾法藝術》沒有被翻譯引進到國內。其餘22本均由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翻譯引進。這套由埃爾熱傾畢生心血精心創作的書,是漫畫迷、偵探迷、探險迷的絕妙大餐,即使科幻迷也能從中找到不少樂趣和啟發。要想在這裏介紹全部的作品是不可能的,我先挑一本與中國人相關故事簡單介紹。創作於1936年的《藍蓮花》是埃爾熱的代表作,也是丁丁歷險記中具有轉折意義的作品,故事中的中國少年張仲仁也是整個丁丁系列中惟一的有名有姓的真實人物。丁丁和他的小狗白雪,為了追蹤國際販毒黑幫而來到上海。在這個神秘而陌生的國度,他遭遇了一系列難以理解的事件。先是一位日本商人平野松成要幫助他,勸他趕快離開上海去印度;然後他在大街上被不明身份的人槍擊;回到旅店又有人開槍向他射擊,打中了茶杯。有一個中國人連續兩次出現在事發現場,並在神秘的約會中舉刀向他就劈。丁丁莫名其妙,只能坐船離開上海回印度,可是輪船剛剛離開海港,他又遭襲擊,被人裝進木箱運回岸邊。醒來后,他發現自己睡在一個中國人的家中。主人是一位和藹的老先生,他是“龍堂”的幫主王仁傑。王先生為丁丁揭開了迷霧。原來平野先生是日本間諜,而且是國際販毒團伙的頭目,他千方百計要將丁丁騙離上海,並安排了兩次刺殺行動。那個中國人是王先生的兒子,他在暗中幫助丁丁,並希望取得聯繫,可是他誤中了平野的怪毒,人變得瘋瘋癲癲,整天拿着刀對人要砍要殺。“龍堂”是一個愛國幫派,一直在與平野作對,希望制止日本人的販毒行動。丁丁了解真相后,開始對平野先生展開調查。他查清了上海最大的煙館“藍蓮花”原來是平野的販毒窩點,並跟蹤日本人發現了他們間諜活動。日本人發現了丁丁的行蹤,咬牙切齒要消滅他。於是展開了一系列驚心動魄又搞笑幽默的追蹤與反追蹤活動。當時的上海,局面相當複雜。日本軍佔領着一部分,歐美各國的租界佔據一部分,當時的中國政府佔據一部分。丁丁是歐洲僑民,按理說只要呆在租界就很安全。但是租界的不法商人因為丁丁對中國人友好而嫉恨他,從中挑撥;租界的警察局長私下裏收受日本人的賄賂,以權謀私;而中方的警察又受到來自租界方面的壓力,也參與了圍捕。總之,關係錯綜複雜,丁丁每走一步都遇到危險。但他勇敢機智,每到一個險情都能化險為夷。一天,丁丁在洪水中救出了一位中國少年張仲仁。兩人結為親密的好友,並肩作戰。這個小張,不但熟悉當地的環境,而且那股子聰明勁兒與丁丁相比,尤有過之而無不及。丁丁在小張的幫助下,無往而不克,最終打敗了平野一夥,揪出了販毒團伙的老闆拉斯泰**羅斯先生,而且向全世界揭露了日本人在中國實施的間諜罪行。在故事的末尾,王老先生收養了小張,丁丁和白雪乘坐輪船回國,與他們依依惜別。這個故事**迭起,險象環生。每到最危急的關頭,又異峰突起,主人公總在千鈞一髮之際化險為夷。這種精彩熱鬧的場面,很像是英國大片“007系列”的風格,不過從時間上看,這個比利時的少年007應該是詹姆斯·邦德的老師。經過當代商業化的包裝設計,“007系列”往往以故事中的艷情來吸引觀眾。而丁丁是一個少年人,他的故事中往往以少年朋友之間的真摯友誼來打動讀者,另外還有埃爾熱精心設計的搞笑情節。比如丁丁到中國轄區的浦口去調查,租界的警方指派滑稽偵探湯姆森兄弟去抓捕他,兄弟倆隨身帶着租界的官方文件。為了避人耳目,兩兄弟自作主張地脫下西裝,換上唐裝進入中國轄區。他們的所謂“唐裝”是舊時清朝的官服、官帽,還戴着長長的假髮辮。這種小丑式的打扮引得全城的人來圍觀。當他們發現丁丁,準備到中方的警察局去交涉時,丁丁的夥伴小張偷換了他們的公文。當中國警察打開“公文”,看到的是這樣的瘋話:“恐君未知我二人為瘋子,特此聲明。”中國警察當然把這兩位“瘋子”給轟出了大門。這樣一場“驚險”的抓捕便以搞笑而收場。在《藍蓮花》一書中,還有一個令中國讀者特別驚嘆的特徵,就是“中國味兒”十足。無論是中國場景下人物的服裝、建築的造型,還是上海十里洋場的各種招牌、路標、標語,更細緻到房間裏的擺設、牆壁上掛的字畫,都是地道的中國地方風味兒。而埃爾熱在這本書中不但表現了對中國文化的深入了解,還表現出對中國的政治時局、社會背景的深入了解,更表現了一種歐洲作家所罕見的對中國人的理解和尊重。這是很不尋常的事情,它的背後有一段感人至深的佳話。埃爾熱以前從未到過中國,本來他只是覺得因為這個東方國家很神秘,就設計了丁丁從印度追蹤到中國。為了創作好這本書,他委託朋友找到一位當時正在比利時留學的中國學生張仲仁先生。張仲仁是地道的上海人,出身於書香門第,當年他享受政府的津貼到國外留學,學習西洋的美術。埃爾熱與張先生相識之後,一見如故,兩個人甚至一聊就是幾個星期,主要的話題就是中國。《藍蓮花》裏有一段對白,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個歐洲人與中國人的交流。那是丁丁剛剛從洪水中把小張救起來那段。小張說:“你幹嗎要救我呢?我以為所有的洋人都是壞蛋,就像那些在很久以前殺害我祖父祖母的人一樣。我父親說那是在‘義和團’起義的時候……”丁丁說:“不,張,並不是所有的白人都是壞的。因為不同種族的人民之間互不了解。同樣歐洲人也這樣認為:中國人都是狡猾兇狠的人,還拖着一根長辮子。歐洲人還以為,所有的中國女人都是小腳,甚至現在的中國小女孩仍然在忍受纏足的痛苦……而且創造出各種各樣的刑罰,吃臭雞蛋,吃燕窩……其實,他們是不了解中國,不了解中國人民……他們還愚蠢地認為中國的河裏漂滿了無法餵養的嬰兒……”小張說:“啊!你們國家的人一定是瘋了!”張仲仁先生因為這本書而在歐洲揚名,據說至少有十億歐洲人知道他的大名。當作品出版的45年後,張先生到歐洲訪問時,埃爾熱滿懷激動地到機場去迎接,歐洲各大媒體的記者們也雲集在機場,和他們分享這份重逢的激蕩心情。在《藍蓮花》中,埃爾熱還站在中國人民的立場上,對日本侵略者以痛快地嘲笑。當丁丁要去見日本人平野先生時,他的小狗白雪問道:“日本人中有好人嗎,丁丁?”在後面的故事中,更是抓住機會就大開日本軍國主義者的玩笑。所以,當時這本書傳入中國后,給正在遭受戰爭苦難的中國人以很大的安慰和鼓勵。當時,宋美齡女士甚至邀請埃爾熱到中國來訪問,只可惜因為戰火而未能成行。埃爾熱的研究者認為,在《藍蓮花》之後,埃爾熱的創作風格發生了轉折性的改變。在此之前,他是抱着一種遊戲的心態創作故事的,故事中不切實際的幻想成分居多。但是在創作了這部作品后,他體會到故事的內在真實所帶來的強勁效果,開始在幽默、搞笑、刺激的故事背後,添加使人感覺真實、讓人感動的元素。比如在他後來創作的《丁丁在西藏》中,丁丁不畏艱難,去營救被困在喜馬拉雅山上的小張,在歷險途中他也掌握了登山技巧,更學習了西藏的風土人情,還探究了那裏的神秘文化和神秘現象。這本書也是公認的代表埃爾熱最高成就的作品。又比如,在《奔向月球》、《月球探險》中,卡爾庫魯斯教授發明了登月飛船,丁丁和阿道克船長一行代表人類登上了月球。這個科幻故事發生在人類真正登上月球的15年以前,為了完成這個故事,埃爾熱專門組建了一個團隊,務求在描寫技術細節上達到真實的效果。他確實做到了,即使在今天讀來,這個月球探險故事也仍然真實有趣。為了感謝埃爾熱在天文科幻方面的貢獻,1982年比利時天文協會將一顆新發現的行星命名為“埃爾熱星”,它就位於火星和木星中間。能擁有埃爾熱這樣的漫畫故事家,的確也是我們的福氣。【晴天,有時下豬】當我第一次讀矢玉四郎(1944-)的《晴天,有時下豬》時,差點兒沒笑破肚皮。聽說過嗎,天氣預報員報道:今天晴天,有時會下豬!?真的,這本書上就這麼寫着呢。見過下雨,真沒見過天上下豬,那本書上說下豬的時候滿天都是豬,大大小小的,密密麻麻的,把太陽都快遮住了。真想看看啊!不過當時可把一個日本的三年紀小同學嚇壞了,他趕緊用橡皮把自己的日記擦掉,於是滿天的豬就逐漸消失了。這位日本小同學的日記特別有意思。因為老師說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要寫真話,於是他就老老實實這麼做,有時也記下自己做過的“不太光彩”的事情。可是有一天,他發現自己的媽媽偷看他的日記,特別可氣的是,媽媽一邊看還一邊偷樂。這怎麼行?他非常憤怒,於是想辦法報復,他開始記“明天的日記”,因為明天還沒有來到,所以怎麼瞎編亂造都不能說“沒有寫真話”,對吧。他的“明天日記”寫得非常荒誕,比如說明天廁所里會有條蛇、明天媽媽把鉛筆油炸了給爸爸吃、還有明天晴天,有時會下豬,等等。有趣的是,這一切居然都發生了……這位小同學可真是個神人,他後來不滿足只寫日記了,開始在鎮上廢棄的告示板上貼自己寫和畫的報紙,先是辦《真話報》,結果發現說真話會得罪人的。於是他改辦《吹牛報》,結果發現胡吹的東西大家特別愛看,而且相信的人多了,吹牛反而變成真事了。最後他決心發一則絕對不可能的荒誕新聞:明天全國慶祝豬日!結果你肯定猜到了,第二天全國放假一起過豬日,一到豬時間,從天上、地上、家裏、學校跑出來數不清的大豬小豬,大家忙着上街趕,小朋友們人手一個捕蝴蝶的網,到處去捉豬……還有更好玩的呢,後來一個豬魔鬼把學校的同學、老師、校長都變成了豬腦袋,甚至整個城市的東西都着了魔,汽車、飛機、輪船也都變得豬頭豬腦的。最好玩的是,當魔法被解除的時候,學校的校長怎麼也不願變回人了,他覺得做豬可以天天放假,開心極了!這本滿篇豬言、豬語、豬畫的書從一開始就是很邊緣的東西。首先它從頭到尾都是“瘋話”,沒有多少合乎邏輯的正經話。其次它從頭到尾都是“瘋畫”,沒有幾張畫看着像真人真豬,人的眼睛一般占腦袋的三分之一,脖子可以任意拉長,腦袋有時可以拿下來當球玩,而且線條出奇的粗簡,就像孩子隨意的塗鴉。再就是關於書的形式,說不清楚它是什麼類型的書。我最先讀到的是小說版,其實是把原書的一部分文字抽出來合編而成的。後來讀到嚴格根據原版翻譯引進的版本,才知道原來是這樣古怪的書。“晴天下豬”系列由這樣幾本書組成:《晴天有時下豬》(1980)、《明天是豬日》(1985)、《我有時是豬》(1987)、《我連肚臍眼兒都是漫畫》(1990)、《夢裏來的夢孩子》(1993)、《搬家機械人》(1995)。它們介於圖畫書與文字書之間,每一本書的文字都不多,譯成中文也不過就是兩萬多字,幾乎每一頁上都配有作者自畫的誇張而又稚拙的插圖。如果說它是小說,圖畫又太多;如果說它是漫畫書,文字又太多。這種形式與前面介紹《小淘氣尼古拉》很相似,而且作者本人就是漫畫家,所以我傾向於把它們看作漫畫故事書。兒童文學作家彭懿先生曾經見過作者矢玉四郎本人,他是這樣形容自己的印象的:“小個子,一臉的桀驁不馴,腳上穿着一雙摩托車手的長筒皮靴,手上還捧着一個巨大的頭盔,他是日本兒童文學的‘暴走族’。”矢玉四郎和他的作品,在日本的兒童文學界都算是很另類的,開始評論界很難接受這種很有些瘋狂的荒誕味道。但是兒童和青少年卻酷愛這味道,他們瘋狂的追隨使“晴天下豬”的書變成了超級暢銷書,而且使“晴天下豬”變成了流行語,收入到《現代用語基礎知識》裏。為什麼孩子們會對“晴天下豬”這麼瘋魔呢?彭懿先生有一段很精彩的評述:“有關豬的童書孩子們讀得還算少嗎?古典的有《三頭小豬》,現代的德國童話《飛翔的小豬》……但問題是它們都太拘謹了,想像力太文質彬彬了,還與孩子們所看慣了的兒童文學沒有什麼兩樣,一句話,還不夠瘋狂,還不夠信口開河。”寫到這裏,我們的這本“讓孩子們着迷的書”也將要告一段落了。我特別選了“晴天下豬”作為尾聲,就是因為它是具備“讓孩子着迷”魔質的最有代表性的書之一。我甚至想說,它的那種瘋狂,正是今天我們這些大人在為孩子寫書、推薦書時,最缺乏的一種勁頭。我們習慣上將孩子的閱讀想像成某種甜蜜的、文靜的、聖潔的東西,許多兒童讀物不約而同地帶着某種甜膩膩的味道。但只要有過與孩子一起“瘋瘋癲癲”的經歷的大人,都知道孩子的活力遠勝於大人,每次和孩子一起瘋時,首先叫饒的肯定是大人。但許多大人卻認為,與孩子“瘋玩”可以,切不可與孩子“瘋讀”,因為閱讀不是遊戲,而是一個人不得不去做的功課。湯姆·索耶比這“許多大人”都明白其中奧妙,他能把刷牆的苦差變成人人爭做的美事。我相信如果按照湯姆的規則教孩子閱讀的話,他能把所有的厭學者都變成饕餮的書蟲。不過,我相信許多人還是認為“瘋”這個字眼未免太淺薄了一點。我請矢玉四郎自己來解釋一下吧。他在《我連肚臍眼兒都是漫畫》一書的後記里,寫了一篇很有力的文章《不毒辣,就不叫漫畫了》,這篇文章也許是對他的“瘋狂”主張最好的詮釋。他在文章里談的是“畫漫畫”,把這三個字換成“閱讀”二字,基本上也是我對孩子們閱讀的看法。“連想都不想,光是畫漫畫,那可就錯了。幼兒園裏的孩子,人人都會畫畫,一點都不費力。可是一長成大人,許多人就不會畫畫了。是錯誤的教育及思考方法的結果。”“過去,偉大的人物都知道畫有一種‘一針見血’的力量。漫畫,也是畫的一種,而且它還是笑的武器。這其實是一種非常可怕的力量。有一句話叫做‘寸鐵殺人’,漫畫在嘻嘻哈哈的偽裝下,一針見血地就抓住了真相。漫畫本來就是毒辣的。”“不過現在畫這種漫畫的人少了,相反,漫畫的力量被濫用一氣。為了出售無聊的甚至是危險的商品,就會用漫畫創造幾個形象。買的人也是夠沒腦子的,便宜的、好的東西不買,專挑帶漫畫的、電視上演過的買。日本的大人和孩子,都變成了傻瓜。”“沒有錢,也能畫漫畫。誰都能畫。而且,能打動大多數人的心。孩子不能喪失了畫畫的力量。雖然和考試的分數是沒有關係的,但對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是有影響的。”“就亂塗亂畫好了,絕不能不畫畫,畫畫對心靈是十分有益的。”“機械人不會畫漫畫。只有人才會畫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