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2日-靈芝

2005年11月12日-靈芝

竹夜:

我好不容易下了這個決心給你寫這封信。想說的其實很簡單:“請記得你要比我幸福。”也許我沒有資格對你說這個,但那只是我的一番心意。聽你說你和賈娉婷在不斷的通信,我真的好高興,賈娉婷是個好女孩,長得好,學習也好,最主要的是性格也特別好,我發自內心的祝福你和賈娉婷能永遠在一起。距離產生美,千萬不要辜負賈娉婷,她是那麼的喜歡你。

也許你不會相信,去年你的生日禮物我早就買好了,我本來想着在回家的路上送給你,可能我們真的沒有緣吧!最後那份禮物還一直放在家裏。今年送你的禮物是藍色風鈴,這個風鈴不是買的,是我親手疊的,可能你不相信吧!但這是真的。這個風鈴跟賈娉婷的相比肯定算不了什麼,只不過我想祝福你一下。我不奢望你能為我做什麼,我只是想讓你的生日快樂一點。

人總是一個奇怪的東西,總是在失去之後才懂得擁有。挺懷念以前我們初中生活的,那時的我們多麼的快樂。過去的都過去了,只是在每個人心中留下了一道深刻的痕迹。我們每個人都只是彼此生活中的過客。“別管以後怎樣結束,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就足夠。”這句話是不是很經典?你不用回答,我想你會認為挺經典的吧!

我想不要因為這封小小的信打擾你平靜的步調。看過信后,你可以把這封沒什麼價值的信撕掉或燒掉,怎麼著都行。我不希望這信給你帶來太多的煩惱。

祝:笑口常開

請記得你要比我幸福!

友:芝

20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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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信,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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