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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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的香港,到處都是工地,畢竟現在房價在暴漲,新蓋好的房子不愁賣,只要把房子蓋好了,就能夠賺錢,賺大錢。

其實,現在香港炒樓花的人很多,投入少,回報率高,對房地產開發商而言,賣樓花可以降低開發成本,降低風險,更早盈利。

後世的高建軍獲得儲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過兩次,等發達了之後,不僅經常去香港購物和遊玩,他還花費一億多港元買了一套高檔公寓。

三十幾年後,香港的房價實在太驚人了,太平山頂別墅買兩三億算是便宜的,十億以上的別墅交易並不少見。

高建軍是隱形富豪,雖然有錢在太平山頂買頂級別墅,但他需要低調,不想被媒體曝光,自然不會花這個錢。

李建軍擁有高建軍的記憶,對遊玩香港的景點並不是特別感興趣,如果他獨自一人來香港,他肯定不會花費太多時間在遊玩上,可他身邊有外公,還有二哥和二嫂,這三人出去遊玩,他不好獨自一人待在家裏抄寫小說,自然跟着一起出去了。

帶着三個晚輩玩了幾天,宋有德覺得自己更年輕了,他沒有忘記正事,在沒有旁人的提醒下,他主動聯繫了一位老友,這位老友的兒子在《明報》工作,他邀請老友一家人吃飯。

對方得知宋有德的兩個孫子和一個孫媳婦來香港了,欣然答應了宋有德的邀請。

宋有德沒有把老友一家請到家中吃飯,而是在一家檔次不低的茶樓設宴。

見面寒暄了幾句,宋有德笑着介紹道:“建華算的上作家,他寫的文章頻頻在內地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他寫的小說不僅在雜誌上連載,還出版成書了。建華,你把你寫的稿子給你的余叔叔看看。”

宋有德的老友姓余,名叫余大海,他的兒子余少哲在《明報》報社工作。

“余叔叔,這是小侄新寫的拙作,請您雅正!”

李建軍沒有把之前寫的稿子拿出來,直接把新寫的《誅仙》交給對方看。

余少哲算是文人,他沒有文人相輕的臭脾氣,從宋有德口中得知年紀輕輕的小輩是作家,並沒有馬上覺得對方在吹牛,接過稿子后,微笑道:“建軍,如果你寫的文章適合在《明報》發表,我肯定幫你的。”

“謝謝余叔叔,這是一本長篇小說,我很希望能夠在《明報》上連載。”

“呵呵!”宋有德呵呵一笑,“別光顧着說話了,點菜吧,少哲多點一些你喜歡吃的菜。”

“宋叔,您和女兒一家人團聚,這可是大好事,您放心,我是不會和您客氣的,我要多沾這種喜氣。”

點完菜后,余少哲就開始翻看《誅仙》這本小說。

看到小說是用簡體字寫的,余少哲並不意外,他知道李建軍剛剛從內地來香港。

雖然有些不習慣,但余少哲基本上看懂了寫在紙上的文字,翻看了幾頁后,他看書的速度越來越快,最後瀏覽了起來。

飯菜上桌后,余少哲也沒捨得將手中稿子放下,讓大家先吃。

翻看完五十多頁的稿子后,余少哲盯着李建華看了幾眼,微笑問道:“這小說是你寫的?”

“當然!”李建華自信的笑了笑,“余叔,您不會覺得我抄襲了已經在內地發表的小說吧?”

“沒有,我就是隨口一問。”余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說,你寫的文章有不少在報紙雜誌上發表嘛,能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當然可以!”李建華從外公送給他的公文包取出幾本書,“這都是我寫的。發表在報紙雜誌上的文章,我有剪下來,但這次沒有帶過來。”

“這幾本書,我能帶回家看看嗎?”

“可以。如果余叔不嫌棄的話,就送給您了。”

“怎麼會嫌棄呢,謝謝你了,既然是你送給我的書,你就在扉頁上籤個名吧。”

“沒問題。”

公文包里鋼筆,李建華拿出鋼筆,在每本書的扉頁上寫了不同贈書寄語。

看了李建華寫的字,余少哲開口贊道:“這字寫得漂亮!”

“謝謝!”李建華笑着收下了對方的贊語。

“你和普通的內地人不一樣,內地人聽到別人的表揚,一般都會謙虛幾句。”

“余叔,我一直很謙虛的,可沒辦法啊,我才華橫溢。”李建華用開玩笑的語氣說道,臉上掛着俏皮的笑容。

“哈哈!”余少哲大笑了起來,“有趣有趣,你是一個有趣的人,你寫的小說也很有趣,想要在《明報》上連載,並不是什麼難事,回去后,我和報社總編商量一下,爭取給你一個較高的稿酬標準。”

“謝謝余叔。”李建華舉起酒杯,“我先敬您一杯酒。”

“好!”

余少哲喝了一杯啤酒,吃了幾口熱菜,繼續和李建華熱聊。

酒足飯飽了,眾人並沒有離開茶樓,繼續聊着天。

聊到九點左右,余少哲見時間不早了,說道:“明天還要上班,今天就聊到這裏了。建華,我發現你是一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將來肯定能成就一番事業。”

“余叔,您就別給我戴高帽子了,寫文章方面,我有點才華,想要成就一番事業,將來還有很多彎路要走,這條路能不能走到頭,還兩說。”李建華謙虛道。

李建華不是普通人,可是立志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人,不,他相信自己肯定會成為世界首富,成就一番事業是必須的。

“呵呵!”余少哲笑了笑,“你謙虛了,《誅仙》在《明報》上連載的事情,我會抓緊的,有消息了,我第一時間給你打電話,余叔家的電話號碼,我知道的。”

“少哲,我現在換房子住了,家裏的電話號碼也換了。”宋有德微笑道,“我把新家的電話號碼抄給你,你有事就打這個電話……”

十幾分鐘后,宋有德、李建華、李建軍和張英秀四人共同乘坐一輛出租車回家了。

宋有德有輛甲殼蟲轎車,考慮到請客要喝酒,這次出門時,他沒有開車。

宋有德坐在副駕駛座上,李建軍坐在後座中間,李建華和張英秀二人坐在李建軍身邊,一左一右。

回家的途中,李建軍問道:“小五,那個余叔叔沒說,你寫的小說在《明報》上連載能拿多少稿費嗎?”

“沒說。”

“你估計能拿多少?”

“每千字低於……100港元,我不會簽約的。”

“每千字100港元,這麼多啊?”李建軍驚訝道,“報社能答應嗎?”

“二哥,你想想,我寫的文章在《華夏青年》雜誌社連載,稿費是多少?香港人的收入遠比內地高,《誅仙》,這麼出色的小說,我相信金老闆肯定願意出高價買下這本小說的連載權。”

李建華說這話的底氣並不是很足,在他的記憶中,香港多位知名作家說金庸“扣”,這些作家向《明報》投稿,拿到的稿費很低,後世有不少相關逸聞趣事在網上流傳。

一年之前,李建華剛開始寫文章,投稿時,稿費並不多,每千字只有六塊、八塊,後來,他有了一些名氣,稿費不斷往上漲,上漲幅度遠超出他的預期。

相比當下內地普通工人的收入,作家的稿費標準算是定的很高了。

之後十幾年,作家的稿費標準提升幅度不大,而普通工人的收入大幅提升,等到了一口價的稿費變成看銷量的版稅,到那個時候,暢銷作家的收入才會大幅提升。

一般的作家,一年能寫三十萬字的小說,這算是不錯了,而李建華是“快槍手”,只要他願意,他一個月就可以寫四十多萬字的小說,當然,他想要出版,他不可能自己原創文章,而是抄襲後世得到大眾認可並出版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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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好夢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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