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五大因素的制約
中國足協最終選擇阿里·漢,是因為認定他可以在技戰術水平方面給中國足球帶來提高與突破。但遺憾的是,在他上任之後,中國足協顯然對於阿里·漢這樣一位第一次到亞洲來執教國家隊的教練準備不是很充分,特別是就中國足球的歷史、中國隊的諸多現實情況未能及時與他溝通,幫助他儘快熟悉中國足球、進入角色。而在阿里·漢到來之後,一場突發的“**”打亂了他組建中國隊的計劃,而由“**”導致亞足聯對整個亞洲範圍內的賽事進行賽制、賽程方面的大調整,中國足球也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所有這些都在客觀上加劇了阿里·漢短期之內調教中國隊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