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會議 八大標準(1)
確切地說,中國隊新教練的選聘工作是2002年7月29日也就是體育總局“大反思”結束后才全面展開的。為了搞好這次選帥工作,足協在世界盃賽后就專門成立了選帥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家隊辦公室主任朱和元負責落實,國家隊助理教練金志揚、沈祥福為組員,另由外事部副主任王彬負責對外聯絡、協調工作,並任命金志揚為組長。選帥工作本來應由當時負責國家隊事務的足協副主席南勇親自負責,但體育總局當時下發了“50歲以下處級以上幹部必須學習外語、以着眼於2008年奧運會”的通知之後,南勇從2002年7月1日和總局其他二十多名幹部一起前往上海外院,進行全脫產的3個月英語強化學習。這也是為什麼足協第一次西行時,南勇未能親自前往的原因。選帥小組成立后,足協確定了具體分“五個階段”展開工作的原則。第一階段就是“廣撒網”,接受各路經紀人或經紀公司的廣泛推薦。朱和元的手頭先後收到了三十多位候選人的資料。2002年7月29日,朱和元召集金志揚、沈祥福等人在足協開會,選帥進入第二階段即“精篩選”階段,也就是從各路推薦的人選中篩選出合適的候選人。選帥小組先後召開了三次會議,研究、確定選帥的具體標準與要求,因為只有標準確定了,才可能對收到的眾多候選人進行篩選。這樣的會議至8月中旬先後召開了三次,選帥小組也列出了新帥的“八個標準”:(1)對中國比較友好,願意幫助我們來提高足球水平。(2)待人誠懇,願意聽取各方意見,善於合作。2002年世界盃賽結束后,我在東京採訪川淵三郎(現任日本足協主席)時,他曾向我介紹了日本當時選帥的一些情況,由足協下屬負責選拔國家隊教練工作的技術委員會首先確定選擇主帥的一些基本要求,其中一條是:新任主帥的為人、性格要能融合到球隊中來。由於特魯西埃任職期間讓日本足協吃盡了苦頭,他們不希望下任主教練再出現類似的情況。中國足協提出這樣的要求,應該說也是合乎情理的。(3)對足球的認識水平較高,有較成熟的足球理念。世界盃之後,業內人士的共識是:中國隊技戰術水平在米盧任職期間不但沒有進步,反而有退步的嫌疑,特別是在最基礎的體能等方面下滑更加明顯,所以新教練必須具備較高的技戰術素養,在任期內率中國隊獲得進步,將球隊帶上一個新台階。(4)年富力強,有責任心,敢於管理。這一方面是貫徹國家體育總局有關“三從一大”的精神,治軍嚴格,強調作風。另一方面也是針對前任主帥米盧的所謂“快樂足球”而專門提出的。通過韓日世界盃賽上的慘敗,中國足壇業內人士徹底意識到了按照米盧的那種治軍方式,中國足球是無法提高水平的,必須在作風和精力方面出現新面貌。(5)有比較輝煌的執教經歷。相比而言,有比較輝煌的執教經歷的教練,通常也具備一定的國際聲望。由於本身具備一定的國際影響力,對今後執教中國隊開展工作將大有幫助。而且在中國當前的大環境下,名帥可以讓人信服。(6)足球理論水平較高。這其實也是在總結米盧執教期間所得出的一個結論,即米盧更多的是實戰經驗,在理論方面特別是在向隊員講述時常常無法表達清楚,導致產生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7)最好帶過國家隊。因為中國隊下階段目標是爭取獲得2006年世界盃出線權,如果具備一定的世界盃經驗,在率中國隊衝擊世界盃時無疑將能發揮積極的作用。(8)價格合理。這八項要求涵蓋了從人品到水平等各個方面,不可謂不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國足協確實在教練人選上頗費了一番腦筋。在這“八大標準”的大框架下,結合當初“廊坊會議”期間提出的最好聘請法國、荷蘭的教練,選帥小組從眾多候選人中開始篩選。此外,選帥小組還提出了盡量只找賦閑在家者,因為像中意的人選如希丁克當時已成為埃因霍溫隊的主教練,一旦再與之聯絡,又牽涉到毀約金的問題,勢必會帶來更多的麻煩。按照這些原則與要求,像曾臨時擔任過英格蘭隊主教練的彼特·泰勒、不少巴西、阿根廷等南美教練均被排除在外了。前荷蘭隊主帥里傑卡爾德雖然名氣很大,但由於近些年帶隊比賽成績一般,也被淘汰出局。而且,選帥小組在篩選過程中充分吸取了前幾次選帥的經驗得失,並且借鑒國外的挑選辦法,力圖採用一套儘可能完善的挑選方法來開展工作,其中既包括類似數學公式的量化評分標準,也有模糊的評價方法。由於量化評分在實踐中比較容易操作,因此,選帥小組根據自己的看法對候選者進行了評分,但這並不意味着,國家隊的新任主教練將在阿拉伯數字的比較中產生,得出的評分只作為最終取捨的依據之一。在挑選出與中國足球實際情況相符的大致人員后,選帥小組將候選人上報給了中國足協領導,由領導進行審查。在此之後,選帥便進入了第三階段——“面試候選人”階段。足協計劃派專人到這些教練所在國與教練本人直接進行面對面的接觸,同時與這些教練的所屬足協進行聯絡、交流,還要了解他們以前的執教情況,包括執教的思路、風格、在技戰術方面的主要特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