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子奇

一、金子奇

我並不是一個大富大貴之家的孩子,現在我們已經明白所謂的“輸在起跑線上”不是指讀什麼幼兒園,上什麼興趣班,而是你爸不是馬雲。好在十年前,學習好還是一件萬眾矚目的大事,會讓七大姑八大姨閉上“你看xx家孩子……”的嘴。

我是永遠的第一名,那時,我還是堅定地相信“永遠”。好在這件事並沒有讓我哥困擾,即使我跳了一級,只比他小一屆。他依然廝混在他的二流高中和三流大學圈,過着打球、泡妞、打CS的生活。那時候,最紅的網游叫“紅警”和“CS”,最紅的遊玩場所叫做“網吧”。

參加完高考之後第二天,其他同學還在忐忑難安的時候,我就自己騎着自行車悠哉地去了我哥最常去的網吧。搜到了教育部公佈的高考答案,然後在紙上把自己的每一道題的答案重新寫了一遍,一題一題地核對答案。一個小時后,我的高考分數我已經自己算出來了。我拿網吧的公用電話給我班主任打了個電話,告訴他我的高考分數,這分數大概有10分至15分的誤差,因為我還不確定作文分數。班主任是一個帶了好幾屆高考的當地老教育專家,我們學校歷屆的優秀班主任,對高考非常有經驗。他一向了解我,告訴我按照今年的試題難度,我應該可以進北大。

這個結果也沒有什麼意外,這是全校都知道的事。高考失利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於是,真正的問題來了——這個暑假這麼漫長,我要怎麼去過。之前的十二年學習生涯,我三點一線的生活平淡無奇,唯一一次出格的事是在周作業本上連載了三周的小說作為作文作業,還被語文老師印刷成校報廣為傳閱。

連續在家看了一周的《像霧像雨又像風》后,我哥都忍不了我的無聊,問我要不要去跟他們混一混。心底里,我是看不上我哥的,這位從小走關係上重點小學,走關係上重點初中,走關係上二流高中,花錢上三流大學的哥,除了個子高人長得帥,幾乎一無是處。當然,十五年後,長得高和帥已經可以成為作家和網紅的楷模。但在那時,我確實也沒有“朋友圈”可以刷,便死馬當活馬醫地跟他去混。

哪裏知道他竟然又帶我去網吧打遊戲。在裏面看他被“爆頭”兩次之後,我也覺得自己要被“爆頭”了。正在這時,一個男聲傳來,打招呼說:“胖子,你還帶女朋友了?真新鮮啊!”我哥頭也不抬地罵:“滾!我妹。”我本來就煩,一聽這麼沒眼力的話更煩,正準備惡狠狠地做個表情以示不滿,卻在抬頭的一剎那,定住在那裏。

我一直以為我哥是最帥的,他的女朋友從初中開始就都是校花。因為我爸不是馬雲,我哥泡妞可以說全靠自己“帥”這個真本事。可我見到眼前這個男的,我才開始覺得,我哥確實是個“胖子”。眼前的T恤與所有正常的T恤並無二致,可T恤下緊實的肌肉線條卻呼之欲出。我當時還太傻白甜,在我們重點高中的視線里,只有體育特長班那些“壞學生”才會有些不一樣的身材,而那是我們這些“優等生”的禁區,他們是為音美特長班的另一些“壞學生”準備的。至於後來的十五年我“墮落”到要去和這些“壞學生”打交道,則不在當年“優等生”的考慮範圍。總之,我當時愣愣地保持着一個半怒半春的表情,盯着眼前這個橫空出世的男人,完全由本能的女性荷爾蒙佔到了上風。生平第一次,我覺得長得好看是那麼重要的值得驕傲和高興的事,甚至連我一向反感的我哥被別人誇帥誇好看這種事,我都可以容忍了。

他也回盯着我,不躲不避,嘻笑着點燃一根煙。我居然沒有厭惡他抽煙。他抽了兩口煙,我卻還在犯傻,他猛地彈了一下我的腦門,說:“別看了,再看就愛上我了!”我哥搗他一拳,罵:“金子奇!你敢勾搭我妹試試!”於是,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金子奇。他大笑着後退兩步,繼續看着我說:“好,我試試!”我哥佯裝起身威脅,但瞬間又去進行他不停被“爆頭”的遊戲。

金子奇突然拉起我的手,一邊說一邊走:“你哥玩得太臭,你還不如看我玩。”我順從了,忽視了他拉着我的手這個重要的動作。我跟着金子奇,坐在他身邊,看他像個大將一樣在調兵遣將,“爆”我哥的頭。兩局之後,他把我拉近,半懷抱着我,教我用鼠標和鍵盤來玩這個本應是純男生玩的遊戲。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和男生有這麼近的距離接觸。而他顯然是技藝純熟。我沒反感沒反抗沒羞澀,這事後想來,也註定了我不屬於“優等生”的範疇。我是叛逆的,只是十八歲前還不屑於那些低端沒有價值的通俗叛逆。在金子奇懷裏這一刻,潘多拉魔盒正式打開,並沒有十分艱難,而是自然而然,就像等待許久之後的自然釋放。

那天後來又去了金子奇家,他家與那個時代極不吻合,優雅得有些過了。我哥跟我八卦了金子奇的全部家事。但我的腦袋裏就只有站在網吧外面時金子奇鬆散的頭髮,連同他身上的煙香和毫不掩飾的眼神在風裏飄起時,說過的那句話“你比你哥好看多了。”我自小在各個方面勝過我哥,也是天生,也是自負,更是自卑。從來沒有人思考過第二胎孩子的感受,那種一出生就要面對“你看你哥……你哥小時候……要是你哥……”種種不經意但致命的比較和打擊所衍生出的帶着痛楚的反叛。我哥是長子長孫,即使萬般不成器,還是絲毫沒有影響他受寵,何況他高且帥,當然,比金子奇還差了一點點。於是,為了照顧他這個長子長孫的情緒,所有的誇讚重點,就是:“這小夥子長得真好看。”這句本應該誇讚女孩子的話,我平白在他的陰影下被剝奪了十八年。反過來,他也沒好過多少,所有誇讚我的話也都成了他自暴自棄的託辭。也許,作為哥哥,他應該有我的智商和學業,來光耀門楣。作為妹妹,我應該有他的樣貌和身高,來嫁入豪門。在小城這樣一個傳統的地方,我倆樣貌品性投胎投反了,就註定是個悲劇。

金子奇的這句不經意間誇讚我的話在我十八歲這年,點燃了我作為一個正常少女的單純喜悅,它甚至超過了北大對我的吸引。人總是對最難得到的東西耿耿於懷,而忽視已擁有的一切,即使從世俗的眼光來看,他們本不該是同一價值的東西。

自然而然,有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晚歸。爸媽見我和我哥混在一起,也覺得實屬難得,便放任不管。於是,我哥、金子奇和我,就待在金子奇家,看他擺弄各種樂器。即使用現代的眼光看,他父母也是太溺愛他,哪有一個正常的家庭會在家裏專門騰出一個客廳給他做音樂的。對,他家房子大得也有點過了,現在想來,那些讓我當年覺得踩上去異常舒服的暗紅和金線交叉的圖騰地毯,應該來自土耳其師傅的手工。

金子奇並不怕我哥,對我的好溢於言表。那天夜裏,他關上所有的水晶燈,只留下若明若暗的一盞地燈,在落地窗前的高椅上彈着結他唱:“且讓我給你安慰,不論結局是喜是悲,走過千山萬水,在我心裏你永遠是那麼美。既然愛了就不後悔,再多的苦我也願意背……”我一時有些走神。女人是很難控制自己的心的,我們總會被很多特定的情境下了魔咒,迷亂在一束花、一種燈光或一個擁抱里。那刻,我是喜歡他的。他淺棕半長的頭髮,他高高像雕塑一樣的身材,他嘶啞着像迪克牛仔的嗓音,他壞壞的滿含寵溺的笑容,直到今天,還是那麼清晰。可是,後來,我們為什麼沒有在一起?如果當初和他在一起,我的人生會不會就此不同?也許就會回到家鄉,做一個朝九晚五抑或是相夫教子的正常的幸福女人,只在一個男人的寵溺里安然一生。

那天離開他家的時候,金子奇古怪地伸出手:“嘿!要走了難道不握個手?”我的世界裏,還沒有產生過正式握手的場面。我愣愣地伸出手,金子奇壞笑着握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拉進懷裏,緊抱着旁若無人。正在門邊穿鞋的我哥兩秒鐘之後殺豬一樣哀嚎:“金子奇!你他媽的敢抱我妹!”金子奇這才鬆開我。我深深低着頭,怕自己的臉紅得可以照得出他的目光。

我剛走出他的家門口,BP機上收到一句留言:“對不起,忘記你是一個還會臉紅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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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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