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戀人》三
中國古代因女子不能拋頭露面,婚事皆由父母欽定,所憑藉不過是媒人的一面之詞。待到大禮已成,縱然發現對方是禿頂或是腋臭或狀如妖鬼,也只好認命;偶有幾個拋頭露面如潘金蓮,潘巧雲者皆成為淫婦,蕩婦,為正人君子所不恥。所以婚姻反倒固若金湯。縱然不滿如女子,因日夜各一半之故,日子也不甚難熬;不滿如男子更有了尋花問柳的緣由。所以從古至今只聽說花殘柳敗,鮮聞窯子鋪垮台。都市戀情則恰恰相反。雙方要在指定地方會面,然後彼此品頭論足。要麼一拍即合,要麼一拍兩散。然而愛情一經安排便索然無味,相親更是惡俗之首。我相親經驗頗豐,且一次比一次痛心疾首。終其罪過並不在相親者。因相親者容貌本是天定,可惡的是媒人的一張嘴,黑白顛倒,混淆視聽。所以媒人死後如下地獄必入拔舌司。我不知道媒人曾如何吹噓我,不過縱有誇大之詞也是臨岸而立的女子水中的倒影,偶有偏差不過是水波蕩漾之故。而對對方的奉諛卻令我大開眼界。A君本應以體育家的身材亮相,及見了面才恍然大悟,原來體育家都兼營啤酒店,生出了啤酒肚。遙望如懷孕八旬的婦人,我險些脫口而出:“我還不想要小孩呢。”怪不得中國體育事業發展不起來。B君更逗了,被贊為宋玉再生。宋玉我是沒機緣拜會了,想看看宋玉轉世的模樣也是一幸。不料長的竟像范偉,可謂增一分則似大豬頭,減一分則如小豬頭。我是不能與豬聯姻的,只好作罷。C君是文人,據說已有文章載於報端。雖然現在流行把文人等同於一文不名的人,我還是對筆墨青睞有加。哪料想此君滿身鄉土氣息,口音地道的土,彷彿出土文物。我開始鄙視文人,後來才知所謂的“文章載於報端”不過是在本市花邊報紙夾縫登了一則徵婚廣告。D君是某校教授,學歷上就比我長了二級,夠得上我仰慕的對象。所以見面前刻意修飾了一番,攬鏡自照,宛如天鵝出浴,想就美色迷倒此君。及見了面才暗笑自己多事,根本不用美色,只輕吁一口氣便可將他吹倒。儼然搖搖一老者。想只有中國人在不過三十多歲時才可以老的如此徹底,不留餘地。更配上我的清純甜美,不象相親,倒似父女團聚。……所以,幾個月過去了,我依然形影相弔。像廣告詞中說的那樣,相親給我帶來的“不只是恐懼”。所以我開始認命,撞天婚的心都有了。緣份這東西突然有了新解:所謂的緣份不過是飢不擇食的代名詞。肚子餓的時候,哪怕是毒藥呢,先吞下去再說,圖的是眼前的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