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文斷字
小時候,我媽對我期望甚殷。她最希望我成為的,是新聞聯播的播音員:“多風光呀,每天晚上一到七點,全國人民打開電視,看見的都是你。”她說。於是,我小時候狠練過一陣朗誦和演講,以至成人後經常有人問:“你不是北京人吧?”我詫異極了:“為什麼呀?我說普通話不標準嗎?”“不是,是因為太標準了,所以才不像北京人。你河南人吧?”“你才河南人呢。”失望的我趕緊跟着《我愛我家》裏的宋丹丹惡補,才又找回一口京片子來。最終我沒有成為一名播音員,我想不出每天讀那麼多沒有感情的字有什麼樂趣。後來,媽希望我能念好書,抱歉的是,書我也沒念好,在求學的歷程中,我簡直是匍伏前進。從小就喜歡一些沒前途的事。曾被媽從排球館、合唱隊、藝術體操室揪回家,我不覺得自己有快樂的童年。但我逆來順受,不讓練就算了,只當大閑人好了。我媽常對着我發愁:“你以後能幹點什麼呢?”媽降低了對我的要求,她只期望我識文斷字就行了,將來再嫁給一個不是文盲、懂道理的良家孩子,不被婆家欺負,衣食無憂不缺嘴就好。媽自己是個明白人,最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以理服人。”而且常常講出很多樸素的大道理,使得少年時代的我比別人家孩子沉默得多,因為不出聲是一種修養,我很少對別人講出我心中所想。因此,我沒有告訴過我深愛的男人,我到底有多深愛他;因此,他離開了我,因為我羞於表達羞於表現,我只是在心底等待他的發現而他最終沒有發現;因此,當他離開我,我流下了眼淚,也只能自己擦乾。我終於成為了一個識文斷字的人,識很多字,眼裏絕不揉錯別字,常常急扯白臉地給周圍的人糾正發音,教他們識冷門的字。我很想告訴媽:到今天,因為識文斷字,我懂得了很多很多道理,可是有什麼用呢?我是那樣不快樂,甚至更加的不快樂,過着沒有希望的生活。沒有愛情,活着又算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