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天長地久的(2)
總結自己這些年的婚姻生活,林青霞說:以前我對婚姻根本沒有幻想,30歲時,我甚至以為自己一生也不會嫁人。因為我受過傷害,很痛苦,所以對感情沒信心。我是一個感情很容易受傷的女人,作為公眾人物,感情生活出現問題就會成為人們的焦點。那時真的不知可以逃到哪裏去,那種壓力令人覺得很恐懼。所以我漸漸學會保護自己,避免受傷。遇到Michael以後,一切都改變了,從來沒有人能像他那樣給我幸福的感覺。他為人低調,能包容人而又很有分量。要我具體形容的話,他就像一塊很重的金屬壓在我心裏,很實在,令我很安心。我知道那是一生一世的感覺。我知道有些人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我們這段婚姻,就算我怎樣解釋也沒用。這也是我當初不想這段感情太快公諸於眾的原因。人言可畏,冷言冷語太不好受。起初我還有點顧慮,但後來想通了,畢竟婚姻是人生大事,何必理會別人的看法?我和Michael能走在一起,是因為我們相互欣賞,凡事都能遷就,所以相處得很好。婚後和婚前的生活完全是兩回事,但我卻可以十分適應,連自己也感到驚訝。在影圈工作了20多年,每天緊張,每天曝光,忙於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在人前表現。最早在凌晨三點入睡,最遲要到六點,睜開眼睛便是在拍戲、出席記者招待會……晨昏顛倒,永遠不知何時是盡頭。每天的生活都有人替我安排,自己完全是被動的。直到現在,我才可以享受平淡的生活,才發覺這樣的生活是屬於我的。林青霞說,和邢李原的婚姻,令她學會了很多東西。以前,她是一個不容易滿足的人,什麼都要做到最好,得到了還想得到更多。現在情況不同了,邢李原用一些生活中的小事,讓她懂得了,其實,人生並不僅僅只是滿足自己才是快樂,很多時候,付出也是快樂的,由自己去滿足別人,得到的快樂,很可能比自己獲得滿足更多。比如她以前演電影,總覺得要得到多少報酬要獲得什麼樣的獎項,那才是快樂。現在看法完全不同了,現在她知道,演電影的最大快樂,在於給觀眾帶去了多少快樂。再比如買衣服,如果是從前,她花500元買了一件衣服,但在另一家店裏發現,同樣的衣服,標價只有498元,她就會很不開心,覺得自己受騙了。現在呢?她會認為,人家賣高了2元錢,心裏一定非常得意,用2元錢讓那些和自己生活在同一世界的人開心,實在是一件太廉價的事,自己又何樂而不為?事情雖小,別人快樂了,自己也開心了,有什麼不好?因此,談到快樂時,林青霞說:“使一個人真正快樂的,是心靈、情感及內心的那份祥和的感受。快樂是,知道自己有能力去愛,去付出。知道自己被愛,被接受。只有這些東西才是長久不變,沒有人可以取走的。”有人說,結婚就像買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試過才知道。如此說來,林青霞確實是拾到了寶,兜兜轉轉一大圈,竟然讓她碰到了世界上最適合她的那雙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