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與俗
我每天都吃三頓飯,睡八小時覺,大便一次,小便六七次,從來沒有考慮過這樣是雅還是俗。
我愛聽柴可夫斯基、貝多芬、馬勒、舒曼的交響樂,是因為我愛聽。不是因為它們雅或是還不夠雅。
據說,素食是雅的,而“肉食者鄙”,但是我還是鄙鄙地常常吃肉,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所以,我深為吃肉不要票而歡欣鼓舞歌功頌德,不論這有多麼鄙。
我愛聽梆子戲、相聲、芭芭拉·斯特拉桑德與鳳飛飛的流行歌曲,不害怕也不避諱它們的俗,因為我愛聽,從中能夠得到某種愉悅。
寫文章,我要稿費,因為我有這個俗俗的需要,也就不怕其俗。我又不會專門盯在稿費上,不是為了雅,而是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與編輯出版部門的友誼,還有我作為一個作家的自尊自信。
只有最俗的人才沒有自信。只有沒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說自己俗。只有自戀不已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
最大的庸俗是裝腔作勢。最大的媚俗是人云亦云。最大的卑俗是顧影自憐。
什麼是俗?世俗、通俗、庸俗、卑俗都是俗,卻大不一樣。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適當照顧旁人卻是難免的,有時候是高尚的。堅持原則而不苟同,是可敬的。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是一無可取的空洞。
考慮雅與俗或是考慮是否媚了俗,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覺的標誌,就像一個人,只有消化不良的時候才會沒完沒了地看自己的舌苔。
媚俗不好,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學者媚批評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都同樣不好。為什麼不好?因為你正在裝起來,你正在亮相,你成了架子花。生怕媚俗恐怕也是一種媚,就是媚那個批評媚俗的進口流行色。
該什麼樣就是什麼樣,不掩蓋本色,然後才有了進行價值評價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