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容與嫉惡如仇
近年來學術界頗有人提倡寬容,與此相同,也有青年朋友提出拒絕寬容。對此,我的看法如下:
要提倡的寬容是指文化政策層面上,對於文化工作的領導層面上,學術與文藝上不同的思想、觀點、風格、流派共存而又相爭的層面上,一般宜寬容而不宜苛刻壓制。簡單地說,為了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對待不同的思想觀點流派,在憲法與法律的基礎上,應該抱寬容的態度,以保障與學術文化命運攸關的合法的學術自由與創作自由。
寬容的提出是針對多年以來的連年政治運動,是針對意識形態領域裏“左”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是指“文革”中的萬馬齊喑的局面,是針對動不動給不同的學術觀點或者藝術追求扣帽子打棍子抓辮子的錯誤做法,它是有感而發的有的之矢。
寬容的基本依據是基於如下的認識:即在學術文化的一系列問題上,人們是不可能一次完成對於真理的認識的,考慮到學術文化問題上見仁見智、多元互補的規律,考慮到對於學術文化的建設與發展是一個長期的、全人類的、歷史的、曲折的與逐漸積累的過程,考慮到世界各國特別是我們中國在發展學術昌明文化的正反兩方面或多方面的經驗,人們愈益認識到,在對待不同的學術文化思潮觀點流派的時候,還是寬容一點民主一點為好。
寬容的對立面是文化**主義、宗派主義、“意識形態領域裏的無產階級專政”等等,而不是嫉惡如仇的原則性與堅定性。
當然,不能離開了學術、藝術思想層面,離開了對於文化工作的領導與政策掌握層面泛談寬容。例如,嚴打刑事犯罪,不能寬容;立法執法,不能寬容;反腐倡廉,不能寬容;檢驗商品質量,不能寬容;運動員訓練,也不能太寬容;國防、外交、海關,一系列涉及國家主權與利益的事宜,更不能隨便寬容。這些都是常識範圍以內的不言自明的道理。
有時人們也把寬容引申到為人處世與個人涵養境界方面。作為私德,寬容也是褒詞。“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宰相肚子裏撐大船”、“有氣量”,這都是好話。小肚雞腸,睚眥必報,則不足取。這裏有氣量、寬容云云,指的是要有容人、容言、容事的雅量——這是對於古書里所說的“大人”“先生”即對於政治家或比較高層次的人物的要求。不能用這個標尺來要求一切人。小人物本來就心比天高而懷才不遇,伸不開胳膊蹬不直腿,再要求他寬容,太不寬容了!
個人修養上的寬容與做事情的嚴格並不矛盾。做事應該嚴格,待人應該寬容。律己應該嚴格而待人應該寬容,這大致是不錯的。至於具體事宜,何者宜寬,何者宜嚴,因人因事因時因地而異。對於挑撥是非、兩面三刀、落井下石、陷人於罪、背信棄義的宵小,對於違法亂紀、胡作非為、興風作浪、不知悔改的惡人,一般不宜講什麼寬容。對於一般人可能有的弱點,如好出風頭、抬高自己、維護私利乃至趣味與境界不高等,則不妨寬容一點。**不是也講“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道理的嗎?為人處世是一門大學問,這裏僅僅談一個寬容或者不夠寬容,都是太不夠用了。不要幻想用一兩個詞就可以一抓就靈。
一個純粹的個人,特別是一個情緒色彩比較濃厚的文人,他強調自己為人處世方面嫉惡如仇絕不寬容一面,是他的權利也是他的個性選擇。一個領導者、有影響的大人物,在強調穩定與建設的今天,就不宜講得太峻急,正如不宜講得太寬大無邊。愈是正常情勢下,愈是要多講一點寬容。而在突發事件的情勢下,如外敵入侵、自然災害等等,則應該強調事物的嚴峻方面,不能一味寬容下去。就是說,在寬容不寬容的問題上有常例也有變體,運用合宜,全在經驗、修養、境界與智慧。用不着絕對化。
即使在應該寬容的層面上,寬容也不是絕對的與萬能的,正像在堅持原則的問題上,在尖銳對立的問題上,堅持鬥爭與眼牙必還也不是絕對的。對敵鬥爭中也不無妥協,爭鳴討論也可能搞得十分尖銳,這又是問題的常識性層面了。該寬容則寬容,該嚴則嚴,這才是正確的,雖然這樣講像是說廢話。“文革”之後,知識界有人講了一點寬容,絕對沒有叫大家都變成老好人、市儈、窩囊廢、軟骨症患者的意思,更不是為虎作倀之意。為了社會穩定、學術昌明、人盡其才,為了一個更好的人文環境,人啊,在明明可以寬容的層面上,還是不要那麼不肯寬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