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一生所得的最後處置(1)
國徽高懸於法庭正中央,法官的法槌敲響,法袍之下的法官寶相莊嚴。
書記員宣佈法庭秩序,審判長宣佈開庭,核對原被告及訴訟代理人身份信息……高度的儀式化,程序化規範着法庭審理,襯托着鄭重威嚴。這是肖院長時代極力主張推廣的,這一切的用意,最終還是為了強化人們心中對法律對法庭的敬畏之感,以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
然而,並不是時時有效,比如眼下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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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案件的“複雜性”,勤勉負責任的法官組織了庭前調解。
最初,法官問詢各方時候,大家都是同意調解的,哪怕都是那種暗戳戳的想着都能夠多得些利益的初衷同意了庭前調解,這給了法官和書記員錯覺,也給了原告之一的代理律師杜蘅錯覺。
原告席太多已經坐不下,被安排到法警臨時搬來的椅子上的杜蘅抱着筆記本,腳邊是兩個紙袋子的案卷。她握着鋼筆,靜靜的等待着後續。淡妝,齊耳短髮,灰色風衣,一身黑色西服套裙,表情嚴肅,一個標準的律師形象。小巧的無邊框眼鏡後面,杜蘅大眼睛逡巡着全場,目光敏銳,格外的精神。
這是一個備受關注的遺產繼承大案,涉及財產高達數十億,標的額巨大,風險代理的收益就極為可觀。是以,杜蘅周圍的數名律師都是業界鼎鼎大名的金牌大狀。眼下,他們正一個個磨拳擦撞,等候上戰場。口若懸河,滔滔不絕,鼓舌搖唇,大發議論,這是律師的形象,言語間也是律師的鬥爭。
饒是這樣的場合,新手律師杜蘅仍舊鎮定自若,毫不怯場。她泰然的樣子,彷彿是已經身經百戰,亦或者早已經是成竹在胸。
的確,她還年輕,執業不久,然而,七年的頂尖法學院的學術浸淫,兩年勤苦的實習律師生涯,杜蘅的專業能力,業務水平不遜色於人。
繼承權的案子,雖然情況比較特殊,但是既然是同一血緣,和解還是比較好的。
當然,這種和諧的錯覺只保持到了開場,各方唯一的一致意見就是合議庭審判員的組成……
然後,調解就淪為了菜市場,爭吵謾罵,指責怒吼,吵得沸反盈天。
遺產繼承案,多名原告因共同繼承遺產起訴了同一被告,當事人同意合併審理。因為案件的複雜性——不僅是因為被繼承人是上市企業許安集團的老總許壯為突發暴病身亡,更因為,他的子女眾多,婚內一子一女之外,非婚生子女眾多……非婚生子女要求繼承遺產,起訴了許安的妻子劉玲玲和獨子許樂康。
這是如此的複雜(奇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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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壯為的故事有着那個年代獨特的傳奇和悲劇。出生於六十中旬年代,剛滿十八歲,他就由家人做主娶了一個失去雙親,寄居在姑姑家的姑娘劉玲玲——那一年,許壯為高考落榜,失去了改變命運的機會。家裏窮,如果不早點結婚就更娶不上媳婦兒;而劉玲玲寄居在親戚家,寄人籬下的日子不好過。二百塊錢,許家數年的積蓄,作為娶妻的彩禮給了姑姑,沒有婚禮,劉玲玲就嫁到了許家。
許壯為長相清秀,文質彬彬,頗有書卷氣;他頭腦靈活,兼具眼光和勇氣,最不甘心在家中過普通日子;劉玲玲則恰是相反,她沒怎麼讀過書,學的是看人眼色的聰明與機敏;濃眉大眼,身形壯實,多年寄人籬下的生活,最是能吃苦肯受累,下地種田,收拾家務,屋裏屋外的理家一把好手。於是,夫妻幾乎很快決定,許壯為出去賺錢,家裏就交給了劉玲玲照顧。
八十年代中下旬起,社會變化巨大。社會是冒險者的樂園,勇敢而有遠見的人,處處可見商機。許壯為就是當之無愧的商場奇才,從街頭擺攤,到深圳倒貨,到出口貿易;從路邊貼傳單,到印刷廣告挨家挨戶發,到成立傳媒公司,他的生意三十年穩定發展,或有起伏,但是總體蒸蒸日上,建立了他的商業帝國。
許壯為與劉玲玲結婚三十年。從相識於微,白手起家,到商海搏擊,許壯為為自己掙下了偌大的家業。太太劉玲玲則一直是她“穩固”的大後方,為他生孩子,為他洗衣做飯,伺候了癱瘓的老娘和痴獃的老爹去世。
與此相同,許壯為也開始了穩定的且持續三十年的出軌生涯、長久的情人有七八個,婚外子女四五人;劉玲玲的三十年就在孜孜不倦的揭露小三四五六,斗小三的過程中,充滿了故事、激情和鬥志……
一如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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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陳述。
原告的起訴狀有理有據:
“第一原告,趙豪傑,出生於1993年,東莞,目前住址是北京市朝陽區金椰樹小區……訴訟請求是:請求分割被繼承人遺產的八分之一歸原告……事實與理由:作為被繼承人許壯為的兒子,是許壯為的第一順序位繼承人,享有合法的遺產繼承權。對於許壯為先生在許安集團的股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房產等具有繼承權……現原告與被告劉玲玲和許樂康就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不能達成協議,原告請求法院,依照事實和法律規定分割原、被告共同繼承的遺產,確保原告的合法地位和權益得到保障……”
一名中年男律師面無表情的念着。
中年律師話音還未落,被告劉玲玲就拍案而起。
“你胡說……”
“請被告坐下,保持沉默。現在是原告法庭陳述階段!”審判長及時制止了即將爆發的衝突。
之後,第二原告陳述,第三原告陳述,杜蘅作為第四原告的代理律師陳述。
“沈家旭,1989年出生,目前居住於北京市朝陽區天通苑……原告是許壯為先生的兒子,擁有許壯為先生合法繼承權,請求分割遺產……”
杜蘅一字一句的念着起訴書。
劉玲玲臉色越來越差,已經是按捺不住的樣子,當她聽到被告陳述的時候,是騰地站了起來。
“您可以坐下說……”她的代理律師提醒着,可是,劉玲玲女士並沒有聽到。
劉玲玲女士作為被告慷慨陳詞,戰鬥力依舊驚人:
“我不同意我們財產的一半拿出來作為許壯為的遺產分配。他在婚內出軌了這麼多回,對我有虧欠,是婚姻的過錯方,應該多一些補償我的。”
“十年前,他曾經給我寫過文書,說了如果他在出軌,他的財產都給我,現在都是我的,誰都沒份兒……我有證據的呀……”
“趙豪傑,你娘是ktv的坐枱小姐你知道吧,你要是不知道,我有你照片給你看看,你娘睡得男人她自己數的過來么?你說你是許壯為的兒子就是許壯為的兒子啊,怕未必吧,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你的爹是誰,沒準兒你娘都不知道你爹是誰,你跑來許家要繼承財產,你是想錢想瘋了吧……”
“沈家旭……”
劉玲玲完全不按理出牌……
杜蘅聽到念到自己的當事人的名字,果斷舉手,站起來看向審判長,點頭致意:“審判長,被告的語言帶有人身攻擊和侮辱,請法庭提醒被告。”
“我說的是事實,怎麼是人身攻擊怎麼是侮辱了?他沈家旭的娘不就是裝清高,沒名沒分的跟着老許幾十年,到最後還是圖個錢啊……”
審判長莊重的敲了法槌,都沒有能夠制止劉玲玲女士的猛烈攻擊。
“法庭提醒被告注意你的言語,不能有過激的言語。”趁着劉玲玲女士的斷句,審判長鄭重的說道。“如果原被告不能遵從法庭秩序,法庭將會依照先關規定,採取強制手段。”
審判長見多識廣,劉玲玲到底是被鎮住了。
“我也沒說什麼,都是事實……”
“您對和解有什麼意見?您接受原告的和解方案嗎?”審判長問道。
“什麼方案啊?當然不接受啊!我不可能再給他們一分錢!誰也別想從我這裏拿出去一分錢!老許送出去的東西還是我的呢,我要都一樣一樣的要回來!”
劉玲玲女士豪氣干雲。
“原告同意被告的方案嗎?”審判長莊重的就如播音員,面無表情。
“不同意!”
“不行,我們要我們的份額……”
“不同意。”杜蘅代表委託人回答。
情勢很明了,劉玲玲女士根本沒有任何和解的誠意,她只是藉此發表自己對先生的情人和非婚生子的不滿而已。
調解自然無果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