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語者》第一部:重創 第2章(1)
安妮初遇羅伯特時年僅十八歲。當時是一九六八年夏天,她放棄已給她名額的牛津大學,決定休學一年。
她報名參加一個叫做海外志願服務隊的組織,接受為期兩周的強化訓練,學習如何教授英文、避免感染瘧疾、拒絕熱情如火的當地人獻殷勤(大聲說不,由衷說不)。
做完這些預備工作之後她便飛往位於西非的塞內加爾,在首都達卡略事停留,開始搭乘擠滿了人、雞、山羊的公共汽車,向南行駛了風沙漫天的五百里路程,來到未來十二個月內將作為自己家園的小鎮。
到了次日夜色降臨時,他們一行人到達了一條大河的河岸。夜晚的空氣又濕又熱,身邊嚶嚶嗡嗡地充斥着蟲鳴。
安妮可以看見城鎮的燈火隔着河水在遠處閃爍,可是渡口要一直關閉到早晨,而這時候已經成為她的朋友的司機和其他乘客莫不關切地問她要在什麼地方過夜。
當地沒有旅館,他們固然可以隨便找個地方倒頭大睡,但他們深信這年輕的英國婦女需要一個更講衛生的地方。
他們告訴她,附近住着一個
“土巴”,一定可以提供她的食宿。安妮對於
“土巴”這個名詞還完全沒一點兒概念,就在一大群扛着她行李的人們簇擁中,沿着曲曲折折的叢林路線,她被帶往一間坐落於非洲木棉和木瓜樹群間的小泥屋。
出來開門的
“土巴”——事後她得知這個名詞是白人的意思——正是羅伯特。他是和平工作團的志願工作者,來這裏一年,教授英文和鑿井,二十四歲,哈佛畢業生,同時也是她至今所見最有才智的人。
那天晚上他為安妮煮了一頓很棒的香料魚加米飯,兩人灌下幾瓶土產冷啤酒,藉著燭光,交談到凌晨三點。
羅伯特來自康乃狄克州,日後預備成為一名律師。他為自己辯護道:那是生來註定的。
兩隻眼睛在金框眼鏡后閃着譏諷的光芒。就他的家人記憶所及,他們家族中的人沒有一個不是律師。
然後他以律師的習慣,對安妮的生活詳加盤詰,逼她描述,以一種既令她、也令他同感新鮮的方式加以分析。
她告訴他,她的父親如何成為一名外交家,在她十歲以前,只要他被派往一個新崗位,他們就從一個國家遷徙到另一個國家。
她和她的弟弟在埃及出生,接着住過馬來半島和牙買加。後來她的父親在一次事先毫無徵兆的嚴重的心臟病中突然死亡。
安妮直到最近才發現,自己可以不終止交談、不使大家俯首盯着自己鞋子瞧,便可來述說此事。
她的母親重新遷往倫敦定居,旋即再婚,並把他們姐弟倆打發到寄宿學校念書。
儘管安妮對於這段往事只是一筆帶過,卻看得出羅伯特能夠領略那埋藏其中、始終未能釋然的痛苦有多麼深沉。
次日早晨,羅伯特開着他的吉普車把安妮送到渡口,安全送抵天主教女修道院。
未來一年她就要在這兒生活、教書。性情慈愛、有點近視的法裔加拿大籍院長只是偶爾才對她投以不以為然的眼神。
接下來的三個多月里,安妮每周三都會見到來鎮上採購物品的羅伯特。
他的
“周拉”——當地話——說得相當流利,每個星期都會為她上一次課,兩人也漸漸成了朋友,但並非情侶。
相反地,安妮失身給一個名叫查威爾的塞內加爾美男子。她記得對那人熱情如火的求愛,自己大聲而認真地回答:“願意!”後來羅伯特被調往達卡。
臨行前的一天晚上,安妮過河去與他餞別。當時美國國內正舉行新任總統大選,他倆心情凝重地聽着收音機噼哩啪啦地播報尼克遜拿下一州又一州的勝利。
羅伯特如喪至親般,情感激動,哽咽着對她說明這對他的國家、還有他的許多友人在亞洲打的那場仗代表着什麼意義時,安妮不禁為之深深感動。
她摟住他的脖子,擁抱着他,第一次感到自己不再是個女孩,而是一個女人。
直到他離去以後,她又遇到一些其他的和平工作團志願者,這才明白了他是多麼難得。
他們絕大多數不是有鴉片癮就是惹人生厭,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其中甚至有個眼神昏滯、雙目泛紅、扎着馬尾巴的傢伙,宣稱他已經整整
“興奮”了一年。第二年七月,她回到達卡搭機返家時,又和羅伯特見過一面。
這裏的人說的是另一種叫做歐羅夫的語言,他也已經講得很順溜。他住在機場附近,近得每次只要有飛機飛過,就不得不停止交談。
為了適應這種惡劣的環境,他取得一份詳細記錄,上面記着每一班飛進或飛出達卡的飛機時間,經過兩夜的研讀之後熟記在胸。
每當一架飛機飛過,他便背誦一遍它的起站、航線和終點。安妮哈哈大笑,似乎有點傷了羅伯特的心。
當天晚上,她乘着月色,搭機返鄉。之後整整七年裏,他們彼此從未再見過一面。
安妮一帆風順地念完牛津大學,創辦了一份以攻訐謾罵為主的激進派雜誌,看似不經任何策劃、設計的內容,卻在英國取得耀眼的成績,頗令她的朋友們反感,這是安妮最不想做的事情。
於是她改行當起記者,在遙遠的英國東北角為一家晚報工作。她的母親只來探望過她一次,就被當地的景色和女兒所居住的那間沾滿煤炭的簡陋小屋惹得難過不已,一路哭着回到倫敦。
她傷心得有理。安妮堅守了一年工作崗位之後,終於收拾行李,飛往紐約,在自我吹捧下,竟連她自己也感錯愕地把自己
“吹”進了《滾石》雜誌。對於人,她擅長的是做惡狠狠、攻擊性的側寫,而非阿諛諂媚。
一大群人惡意批評她,說她筆下的受害者一定會要不了多久就用光,但事實卻不然。
他們持續送上門來,漸漸成為某種被安妮·格雷夫斯
“做了”或
“埋葬”了(這種譏誚話甚至在牛津時代就傳開了)的受虐狂。有一天,羅伯特打電話到辦公室找她,一時間那名字對她很陌生。
“曾經有個晚上在叢林裏給你一張床睡的土巴!”他提示。他們約好見面喝一杯。
羅伯特的樣子比安妮記憶中好看多了。他說他一直密切注意着有她署名的文章,而且似乎比她還熟悉她所寫的每一篇東西。
目前他正擔任地方助理檢察官,同時在職業許可的範圍內為卡特陣營工作。
他是個理想主義者,擁有滿腔壓抑不住的熱情。最重要的是,他能令她開懷大笑。
此外,他的頭髮比她這五年來約會過的所有男性都更短、更直。相對於滿柜子都是黑色皮件和安全別針的安妮,羅伯特的衣櫃裏裝的全是可以扣在襯衫上的衣領和燈芯絨褲。
外出時,兩人有如LL賓恩對上性感手槍。這種有違傳統的搭配對他倆都是一種不言而喻的刺激。
在床上,他倆的性愛纏綿持久。事實證明,若是她實話實說的話,羅伯特頗令人意外地,並非如她暗地裏擔心的是個禁慾者。
事實上,他遠比大部分自她來到紐約之後曾經和她上床的那些麻醉在毒品堆里、讓人毫無興緻的男子有創意多了。
幾周以後,當她提到這一點,羅伯特默默沉思了一陣。就在她回憶起從前他大聲背誦每一班由達卡起飛的班機時刻表的情景時,他極為嚴肅地答覆道:他一向相信,性,就像法律一樣,惟有勤練,方能生巧。
他們在次年春天結婚,三年之後,他們的獨生女兒克蕾斯來到人間。安妮把工作帶上火車,堆在面前。
不是基於習慣,而是盼望藉此能轉移自己的注意力。那是不惜重資委託一位極為難纏的大小說家所寫的文章校樣。
克蕾斯稱這位作家為
“安妮的大人物級作家”。她期盼它將會成為舉國矚目的作品。安妮已經把其中的第一段看了三遍,卻一個字也沒有記住。
羅伯特從醫院打她的流動電話號碼聯繫:情況毫無變化,克蕾斯仍未恢復意識。
“你的意思是——昏迷不醒?”安妮以挑釁的口氣逼他照實告訴自己。
“院方不是那麼形容的。不過,不錯,我想其實就是這個樣子。”
“還有呢?”回答他的是短暫的沉吟,“說啊,羅伯特,看老天份上!”
“她的腿情況也非常糟糕,好像是……卡車從她的腿上輾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