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噩夢(2)

永遠的噩夢(2)

我的鵬飛,如果他不死,我可以原諒他一切過錯!可以讓他為所欲為!為什麼,人不能在可以挽回的時候去爭取,而在無可挽回的時候,卻可以退一萬步!我的朋友,我想說,如果你的愛人犯了什麼錯,你不知道該不該原諒他,你只要想,如果他現在不在了,你會傷心嗎?你會不再顧及他的一切缺點和過錯嗎?我用鵬飛的生命換取一個道理,這道理是不是太值錢?我照了照鏡子,才發現自己已經形容枯槁!這些日子,我把自己關在我和雨情的房子裏,不見任何人,不說一句話。我沒有了思想,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活着。屋子像墳墓一樣,而我就像個殭屍。有人敲我的房門,我沒去理他,可敲門聲持續不斷,幾個小時后,歇歇停停,似乎鐵定要把它敲開。我打開門,鄒凱比我還憔悴站在門口。我關上門,他坐下來。“我不想說話,你如果沒事,你走吧。”“曾琳,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就走,你不讓我走,下面的人也會讓我走。”“下面的人?誰?”“公安局的。”“鄒凱?你犯了什麼罪?”我嚇了一跳。“我把雨情——”“你把她怎麼了?”我衝過來。“她沒死,在醫院裏搶救呢。”我明白了,事情還是發生了。“你一直都知道對不對?”鄒凱看着我。“我——”“別說了,曾琳,我不怪你。我一輩子只愛過兩個女人,可她們都背叛了我,女人——哼,什麼東西!”他站起身,“你保重,來看我。”我看着他走向門口,像做夢一般。他突然又轉過身:“她表姐,你太善良,你知道嗎?雨情是幹嗎的?她原名叫思琪,她是個雞!”門“砰”地關上了。我眼前一片漆黑。鄒凱還是認真了,雖然我曾期望他受過第一次傷害后,能夠重新接受愛情;雖然在我知道雨情的懷孕的內幕後,又希望他仍舊只是玩玩而已。但,鄒凱沒有按照我的希望生活,在他該認真的時候,他沒有認真;而在不該認真的時候,卻認真了。可他怎麼知道什麼時候該認真,而什麼時候又不該認真呢?當血染紅了雙眼,恨淹沒了心田,愛歌已遠,好夢難圓,既不能雙宿,又何求單飛?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與事已失去,剩下的,又有什麼值得眷戀?於是,鄒凱選擇了暴力。於是,壯士一去不回頭!愛,值幾何?值得人們放棄一切生趣去做這玉碎的一舉?!我曾經說過,為了愛而自殺或殺人的人都是單純的。芸芸眾生中,有太多為愛消得人憔悴的怨女,有太多衝冠一怒為紅顏的痴男!愛,為什麼會讓人可生可死?為什麼會讓人生死相許?在愛面前,生命真的已經無足輕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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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人日記:全新闡釋新世紀女性的解放和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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