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第三章(上)
天越黑,車裏的音樂越是帶着一種悲涼,林朦語從包里拿出一包女士煙,打開車門走了出去,熟練地點燃了香煙,用力地吸了一口,身體靠在車上,慢慢地吐向空中。看着煙圈在路燈昏黃燈光中快速地散開,什麼都沒有留下來。
林朦語看着手上點燃的香煙,想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學會抽煙的,似乎是從演唱會之後,每次看到王堯鳴身邊不同的女伴,心就會疼得無處宣洩,好想自己就這樣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抽煙的時候,每吐出一個煙圈,就覺得自己心裏的難過減少了幾分,看着煙圈的消失,整個人就開始放空,那種感覺讓人慾罷不能。
在王堯鳴的身邊這麼多年,喜歡了他這麼多年,愛了他這麼多年,林朦語剩下的唯一的底線就是不做先開口說我愛你的那個。可是,如果身邊有這麼喜歡自己的人,自己怎麼可以不知道,有的只是假裝不知道,王堯鳴就是演技最好的那個。
初夏凌晨的夜晚格外的清涼,林朦語雙手交叉地搓了搓手臂,希望能帶來一點溫度。她扔下手中的煙,用腳踩熄了煙頭,轉身打開車門正準備坐到車裏面去。
忽然從後面傳來一把好聽的女聲說:“我覺得你需要喝一杯熱茶。”
林朦語被突然的聲音嚇了一跳,轉身一看,發現原來是老闆。她捂住自己快速跳動的心臟說:“老闆,你這樣人嚇人會嚇死人的。”
老闆像聽了一個天大的笑話,笑了出來說:“在你的夢世界裏,你有什麼好怕的呢?”
林朦語關上車門,轉過身對老闆說:“你這次來是還沒死心嗎?”
老闆不知道從哪裏端出一杯熱茶說:“對,我還沒死心。那你還是不要改變主意嗎?”
林朦語接過老闆手中的熱茶,放到嘴邊輕輕地呼了幾口,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小口,瞬間就覺得有一股暖流在身體裏流動直到四肢。林朦語雙手握住杯子說:“為什麼要改變呢?”
老闆搖搖頭說:“可是這一切都是假的啊,即使在這個世界裏,王堯鳴最後終於和你在一起了,也還是假的啊。”
林朦語看着杯子上氤氳的薄煙說:“可至少還有機會,我也還在他身邊啊。在現實世界裏,我一點機會都沒有,我甚至已經無法平靜地站在他的身邊了,我害怕自己會變得不是自己。”
老闆看着林朦語沒有說話,過了半晌,也靠在車上。林朦語又掏出了女士煙,抽了一支放在嘴裏,然後遞給老闆含着煙說:“要嗎?”
老闆笑了笑,從煙盒裏抽出一支煙,放到嘴裏,一揮手香煙就被點燃了。林朦語驚喜地睜大了眼睛,老闆看到她這個樣子,笑着一揮手,幫林朦語把香煙點燃了。
兩人就在那裏你一口我一口地吞雲吐霧,林朦語覺得氣氛好像放鬆了很多就開玩笑說:“在夢世界裏挺好的,至少這麼抽煙也不怕會得肺結核啊?”
老闆伸手揉了揉林朦語的頭說:“這個時候,你還有心情開玩笑,那就證明你比我第一次見你的時候好了很多。”
林朦語緩緩地將一個煙圈吐完說:“那時候我真的好想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我第一次知道人無情起來是可以這麼絕情的。從演出會回來后,他居然很熱心地給我介紹很多人,有精英青年有富二代,各式各樣的人,可是這些人都不是他啊。那次他喝醉了,他打電話給我,我就去接他了。”
林朦語扶着王堯鳴,搖搖晃晃地向停車的位置走過去。王堯鳴摟住林朦語的肩說:“小...小師妹,你知道嗎?你...你對我很重要,謝謝...呃..謝謝你從大學開始就一直幫我到現在,如果沒有你,我根本...根本不可能發展得這麼好。”
林朦語聽到王堯鳴的話,心跳開始變快。她扶着左搖右晃的王堯鳴說:“你不要亂動,我要扶不住你了,總是喝這麼多酒,小心胃出血。”
王堯鳴突然站定,很認真地看着林朦語說:“小師妹,小師妹,你是不是愛上我了。”林朦語聽到這句話,心漏跳了一拍,條件反應地反駁說:“誰愛上你了,你真的醉得很厲害了。”王堯鳴雙手捏住林朦語的肩膀說:“你不要愛上我,千萬不要愛上我,我希望我們可以一直是最好的搭檔。”
林朦語還沒反應過來王堯鳴的話,王堯鳴就馬上轉身找地方吐了起來。
林朦語僵硬地站在那裏,看着抱着電燈柱嘔吐的背影,突然覺得自己不能呼吸了。這個人是那個自己喜歡了這麼多年,愛了這麼多年的人,可是他說的話,她一點都聽不懂,她覺得自己已經失去了語言能力。
林朦語一步一步地走進王堯鳴,沒有說話,將他扶上車后,就把他送回公寓樓下,讓樓下的警衛將他送回公寓,就離開了。
第二天,林朦語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地繼續工作,上班下班,處理手上的工作,沒有人看出她的傷心難過,包括王堯鳴。
林朦語側過身看着老闆說:“我覺得我應該去演戲,絕對會是一個一流的演員。”老闆看着林朦語說:“為什麼要這麼傻呢?”
林朦語沒有回答,車裏傳來周慧敏的《如果你知我苦衷》,歌詞裏寫着:
“...如果你知我苦衷
何以沒一點感動
誰想到這樣凝望你竟看不到認同...”
林朦語扔掉手中的煙,一腳踩熄,抬頭笑着對老闆說:“有一個愛情理論叫“富士山愛情論”——‘其實,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麼辦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過去。愛情也如此,逛過就已經足夠。’”林朦語轉頭看着在車裏熟睡的王堯鳴繼續說:“而我,就是那個走向富士山的人。所以,不是我傻,而是我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