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夢做太多就是這樣。(1)
晚飯的約定,讓我那天下午完全沒有心上課,教授每講一段,我的腦子裏就浮現「六點半,公館玫瑰唱片門口」一次,我低頭看課本,每看一段,腦子裏也浮現「六點半,公館玫瑰唱片門口」一次。上到第二堂的時候,我索性拿出一張小白紙,每浮現一次「六點半,公館玫瑰唱片門口」,我就畫一筆,以正字計算。結果我不畫則已,一畫驚人,甚至連一個眨眼、一個捏鼻、一個轉頭望向窗外的動作,都會讓我多寫幾個正字。本以為應該寫不到幾個正字的,所以前幾個我寫得很大,後來發現紙張太小,最後還翻了面。旁邊的阿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紙,問我在幹嘛,我回答不出來,只能望着紙上大大小小一百多個正字搖頭。那天晚上,我很準時地從天橋走過公館,因為我餓到不行,餓到有點頭暈的地步,到玫瑰唱片時,看了看錶,離六點半還有五分鐘,這時我發現我的襪子一黑一藍,我趕緊到附近的襪店買了雙新襪,當著店小姐的面脫了鞋換襪子,還一邊「穿錯了!穿錯了!」地解釋着。再回到玫瑰唱片時,她已經站在那裏了,穿着一件黑色的褲子,還有一件很搶眼的紅白相間的毛背心。我走到她旁邊跟她打了聲招呼,問她想吃什麼,她搖頭沒說話,只是笑了笑,我不了解她的意思,又再問了一次,她還是沒說話,只是搖頭,然後笑一笑。我看了一看手錶上的日期,離上一個愚人節已經七個多月之遠了,下一個愚人節也要五個月後,所以她應該不是在愚人,那她到底在幹嘛呢?「你覺得我的笑容好看嗎?」她睜着她的大眼睛看着我,還一面微笑。「妳吃飽了嗎?」我不解地皺着眉頭問。「還沒,你幹嘛這麼問?」「我以為妳吃了什麼壞東西,讓妳有點不太正常。」「拜託,我是認真的!」「好看好看。」「你好敷衍。」「是真的好看啊。」「算了,我真不該寄望一條狗的嘴巴里能吐出值錢的象牙。」她有些惱怒地轉過頭去,兀自說著。因為周圍太吵,我不是很清楚她到底說了什麼。「什麼?妳想吃狗肉卻忘了帶假牙?」她回頭打了我兩下,「我是說狗嘴裏吐不出象牙!」她不知該笑還是不該地解釋着,我被打得有點莫名其妙。路上,我們經過一家燒烤店、兩家火鍋店、三家小餐館,還有十多個忘了賣什麼的路邊攤,我基於尊重女性有優先選擇權的理念,又基於不讓自己在等待選擇結果出來之前就餓死的觀念,我跟她達成了協議,前十分鐘由她選擇,若十分鐘過後她依然不知道要吃什麼,那麼就由我來決定,前提是她一定要用掉十分鐘。我們從六點四十分開始,本來我還在打如意算盤,如果她真的用掉了十分鐘,那麼我就要選擇那一家便宜又大碗的雞肉飯,結果她在六點四十四分的時候告訴我,她突然想念起基隆廟口的營養三明治。「我去找狗肉給妳吃。」「不要,我又沒說要吃狗肉,我要吃營養三明治。」「妳知道那有多遠嗎?」「我知道,可是我想吃營養三明治。」「我去幫妳買三明治,但不是營養的。」「不是營養的我不要。」跟她討價還價了一會兒,她堅持要基隆廟口的營養三明治。這消息對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因為從公館到基隆,騎車至少要一個半小時,搭火車也得花掉三十分鐘以上,所以說,不管是騎車還是坐車,我都有餓死的危險。但是我沒辦法跟現實搏鬥,更沒辦法跟一個女孩子搏鬥,所以我先到7-11買了一個紅豆麵包,然後走進捷運站,要到台北車站去搭車到基隆。因為捷運里不能吃東西,所以我必須忍着食物當前卻無法嚼咽的痛苦,我把麵包放到外套口袋裏,希望可以眼不見為凈。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