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船長!
遵命,船長!(《黃色潛水艇》中的一句歌詞)從一開始,麥當娜、BritneySpears他們翻錄披頭士的歌就讓我反感。儘管他們的監製說,他們打算讓約翰·列儂長子之類披頭士家眷一併參與錄音,並決定將那張翻唱大碟稱之為"最偉大的致敬大碟",可我的感覺依舊糟糕。我說不清這是為什麼。是,我的意見毫無意義。因為我不是股東,不是VC。對於我這種歌詞語文愛好者而言,甚至連耳朵都是擺設。我是一個靠眼睛"看"音樂的人……可我依舊不舒服。要是麥當娜他們真能傳達披頭士魂魄,那張廣天的音樂豈不是也有老貝神韻?衛寶貝的文字豈不是會意合柯德莉·夏萍的清純?扯淡。不能怪我這樣想。因為我一直相信,一代人與另一代人很難相融--就像我一直相信,東方與西方不可相融,男人與女人不可相融……一句話,文化不可交流!日前,披頭士的組合中的喬治·哈里森病逝於洛杉磯,誰可以替代他?我的嘆息是,披頭士的夢想又缺損了一角。當然,我也一直相信,世界的多姿和可愛,正是因為有了這諸多的"不可能"。所以,夢想從來都是一個具體的人或一個具體的人群的夢想,它是當事人自己的事。夢想好比一種植物,它生長在每一個體的血肉之軀體內,萬難混淆,萬難翻錄--我是我的,你是你的,他是他的。果真他們的夢想成了我們的,我們的夢想成了你們的,全一樣,那這日子還怎麼過?我喜歡披頭士的《黃色潛水艇》。英文看得疙疙瘩瘩,我只好到處找中文譯本。譯本好我覺得好,譯本不好我也覺得好。我喜歡它的單純、簡約、樸素、幼稚,可同時滿懷希望。它意外印證我由來已久的一個意見--只要底版好,一切都好。不恰當的比喻是說,美人遲暮,依舊美人。"在我出生的小鎮上有個航海家/他在潛水艇的世界裏/向我們述說一生的經歷/我們就這麼駛向大海/直到發現一片綠色的海洋/我們在波濤底下生活/就在我們黃色的潛水艇里/朋友們全都上了船/好多都是街坊鄰居/於是樂隊開始奏樂……(全速前進,鮑茨溫先生,全速前進,全速前進,拋錨放纜--遵命,船長,遵命,船長……)"這些歌詞語文沒寫出什麼偉大,也沒寫出什麼奇異或遼闊,我只是覺得,對於青春原本就有的那種空洞、盲目、熱情洋溢而言,它完成的是一個恰當的描寫。青春是青春自己的船長,夢想是夢想自己的舵手,它在白手起家的時候,就那麼樸素、空洞,就那麼熱情洋溢豪情萬丈……而且盲目。所以,"遵命,船長"這樣的話是自己對自己說的--遵命,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