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誠小傳(5)
共和國成立后,黃克誠任**湖南省委書記、湖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此時**中央已決定將工作重點由農村轉向城市,而他從剛解放的湖南的實際出發,注意城鄉兼顧,着力抓好農村工作,領導清剿國民黨殘餘部隊和土匪,鎮壓反革命,進行土地改革,迅速安定社會秩序,恢復並發展生產和文教事業。1952年11月,黃克誠調任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總後勤部部長、政委。自1954年起,黃克誠為**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1955年黃克誠被授予大將軍銜。1956年,黃克誠被選為**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58年10月,黃克誠任總參謀長,參與制訂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領導軍隊的建設。1959年,黃克誠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廬山會議)上,明知彭德懷已被批判,仍仗義執言,批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的錯誤,與彭德懷等被錯定為“反黨集團",最後一次被撤職,長期受審查。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間,黃克誠遭到迫害。1977年12月,黃克誠任**中央軍委顧問,次年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央委員,並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此後,黃克誠堅決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為平反冤假錯案,重建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端正黨風,做了大量工作。1986年12月28日,黃克誠因病在北京逝世,終年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