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樹勛小傳(3)
同年,在鍾輝和楊志雅等**人的建議及組織下,高樹勛在所屬部隊中組建了政治部。
在政治部成立后,鍾輝和楊志雅立即組織本部政工人員學習抗日戰爭有關文件,使他們明確組建政治部的意義和任務,並就如何搞好政治工作,提高政治工作威信,以及當前抗戰形勢等問題展開討論和學習。
學習材料有**寫的《上海、太原失陷以後抗日戰爭的形勢和任務》、《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為動員一切力量爭取抗戰勝利而鬥爭》以及關於人民軍隊的宗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問題的文章,同時組織部隊政工幹部聯繫漳德至新鄉戰役的實際進行學習。
這實際上是一次政工人員的短期訓練班,是一次統一思想認識和統一行動的自我教育。
通過學習討論、研究,發動大家開動腦筋想辦法,制定了工作計劃。
同時,還在部隊和民眾中進行了抗戰必勝、日本必敗的宣傳教育。
通過宣傳教育和軍民聯歡等一系列活動,部隊面貌果然大有改觀。
高樹勛看到了這些變化,從內心裏感到**帶兵確實有過人之處,對**又多了一分敬佩。
在部隊駐守魯南、濱海地區休整待命期間,高樹勛很注意抓軍隊的發展,首先是抓緊兵員的補充,二是很注重部隊素質的提高,他念念不忘要把八路軍的政治工作在自己部隊中落實和發揮作用。
他非常贊成在當地招收青年學生入伍的主張。
招生廣告貼出后不久,就招收了一批知識青年,加上從部隊抽調的數十名對政治工作感興趣的初級軍官組成了一個訓練班,由政治部主持學習。
學習內容有:**同志的《論持久戰》、《抗日戰爭中的戰略問題》、《為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鬥爭》和有關軍隊政治工作、民眾運動的資料和文章。
經過一個多月的學習,總算把旅、團、營、連所需的政工幹部配齊。
這些人到達工作崗位后,熱忱地教士兵們讀報、識字、出版報、繪畫、教唱救亡歌曲、演文明戲、幫助士兵寫家信。
經過一系列的宣傳教育,部隊增強了紀律性,軍政軍民關係也很融洽。
政治工作人員的威信也隨之提高。
高樹勛將軍非常熱心於做政治工作,他幾乎每個月都要到團隊裏找初級軍官談話。
談話內容大到抗日救國、小到生活細節,無所不談。
由於他的表率作用,帶動了連隊軍官尊重政工人員並使連隊軍官也積极參加做政治工作。
部隊形成了一種官兵團結、軍民團結、鬥志旺盛的新局面。
當時,連大後方的國民黨最高統帥部——國防部都在傳說:“高樹勛部隊被派進去的紅軍幹部赤化了”
由此可見高樹勛的進步意識。
後來,由於國民黨頑固派的阻撓和破壞,高樹勛與**的合作關係被迫終止。
高樹勛在抗日戰爭中始終堅持民族立場,從不受威逼利誘,甚至還秘密誅殺了漢奸石友三,一時被傳為佳話。
經過全國人民艱苦卓絕的抗戰,1945年終於迎來了勝利。
1945年9至10月,抗日戰爭剛剛取得勝利,蔣介石、國民黨玩弄假和談真內戰的騙局,邀請**到重慶談判。
在談判期間和談判剛結束,國民黨先後發動了進攻解放區的上黨戰役和平漢戰役(又稱邯鄲戰役)。
劉伯承、鄧小平率領所部在軍事上勇敢地打敗了國民黨軍隊的進攻,並在進行平漢戰役的同時,開展了秘密爭取高樹勛率部起義的政治攻勢。
高樹勛原來就同彭德懷、蕭華、楊得志、朱瑞、解方等我軍高級將領多有接觸,對**領導的八路軍表示讚佩。
同時他對蔣介石在國民黨軍隊內部重嫡系、輕雜牌、排斥異己,尤其是對蔣陰謀部署、挑起內戰的行動表示不滿和反感。
因此高樹勛對蔣介石的命令消極敷衍,並早有同我軍合作反蔣的意向。
1945年9月上旬,高樹勛派戰區總部參議王定南(**地下黨員)秘密來到上黨戰役前線指揮部面見劉伯承、鄧小平,並轉交高樹勛給彭德懷的一封親筆信。
信的主要內容是:向彭將軍致以問候,希望和**、八路軍建立聯繫。
對高樹勛的言行,劉、鄧作出積極反應。
9月20日,他們聯名電告黨中央和軍委:我們的對策是要充分利用反蔣派與蔣介石的矛盾,爭取其中立,以便專力對蔣,請中央對此給予指示。
次日,中央書記處複電同意劉、鄧提出的方針,指示在擴大敵人內部矛盾的條件下,應加緊在西北軍中進行工作。
根據中央的指示精神,劉伯承親自給高樹勛寫信,歡迎他派人和我黨聯繫,望他不斷進步,為革命、為人民做出貢獻。
鄧小平指示王定南:為了打退蔣介石進攻,使其在政治上陷入孤立,必須在國民黨軍隊中開闢新的戰線,首先要爭取受蔣排擠、歧視的非嫡系部隊,盡一切可能爭取國民黨將領站到和平、民主的旗幟下面來,並讓他轉告高樹勛,希望不斷聯繫。
不久,劉、鄧接到負責爭取高樹勛工作組負責人申伯純的報告和高樹勛寫給劉伯承的信。
信中表示,當此日本已經投降之時,全國正需要真正之團結,以建立現代之民主國家。
如仍以法西斯來統治,必將走到滅亡之路。
同時,高樹勛還向我方提供了國民黨軍隊關於華北的作戰戰略及有關軍事情報。
第二天,劉、鄧即電示申伯純:“對高樹勛是爭取中立的方針,並經過他聯絡西北系統軍隊,進行反蔣統一戰線”
要求申伯純儘快與高樹勛面談一次。
這份電報也同時轉報給黨中央。
隨即中央軍委的複電指示,如果高樹勛反蔣在行動上有所表現時,我當予以適當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