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孫悟空“大戰”變形金剛

1.孫悟空“大戰”變形金剛

在拍攝《西遊記》的過程中,六小齡童發現,孫悟空固然令中國小孩子喜愛,但是米老鼠、唐老鴨等形象已經逐漸地與孫悟空的形象平分秋色了,他隱隱約約地感到一絲擔憂。突然有一天,女兒小妞妞側着腦袋問她:“爸爸!孫悟空厲害還是變形金剛厲害?”她那時候正在沉迷於動畫片《變形金剛》之中,一看到變形金剛的神形百變,就興奮得不行,覺得爸爸的“七十二變”好像還相形見絀!六小齡童的內心為之一震,他發現,洋文化已經“策反”到她家裏來了。確實,女兒小時吃的奶粉大都來自國外,現在穿的也有米老鼠、唐老鴨等品牌的洋貨。這樣下去,不出幾年,中國小孩吃的用的看的玩的,都是外國東西。這怎麼行呢?難道我們的美猴王就真的比不過外國的變形金剛?米老鼠、唐老鴨的幽默,孫悟空也有;變形金剛的威猛,孫悟空比起來也不遜色,為什麼我們的美猴王就吸引不了現在的新一代呢?他不甘心。於是他琢磨問題出在哪裏,他一定要讓美猴王戰勝變形金剛這些“外來的和尚”,一定要讓美猴王形象在全國甚至全世界發揚光大。是啊,美猴王的精神,難道不就是中華民族精神中那些最讓人着迷的精華所在么:他不畏艱險,不屈不撓,赤膽忠心。這些都是我們中華民族應該保存的精神財富啊。可是,孫悟空要怎樣才能斗得過“洋金剛”?洋文化有雄厚的資金和實力,六小齡童卻只是一個普通的演員。外人看來,兩者鬥法的話,真不在同一個重量級。但是六小齡童毫不畏懼,他有最重要的武器:孫悟空的形象已經流傳了數百年,我們的傳統文化博大精深,而孫悟空就是這文化中提煉出的精靈!孫悟空要“弘揚西遊文化,振興猴王精神”。他於1993年把美猴王形象進行了商標註冊,成立了上海六小齡童文化實業有限公司。1998年,六小齡童隨中央電視台去加拿大演出期間,一家加拿大公司願花1億人民幣買斷20種“美猴王”商標的全球使用權,他拒絕了。為什麼?他不是缺錢嗎?他不是可以將賣商標得來的錢用來弘揚猴王精神嗎?“我可以在中國任何一個地方去種地,但絕對不可能到國外去打工!”從這擲地有聲的**的話,真可看出“齊天大聖”的滿腔豪氣,還有傲立天地間的自尊。當年“齊天大聖”不也是對“玉帝老兒”大喊:“玉帝老兒,你給我聽着!俺老孫寧願回我的水簾洞去,也勝過在這當這個弼馬瘟受你的鳥氣!”是啊,將美猴王商標賣了,固然有了錢,可那“美猴王”不就給別人打工去了?“我這一輩子也許都掙不來這一億塊錢,但這錢我不掙!”六小齡童現在正在構想的和實現的是:——創立《美猴王》雜誌和“美猴王”電視欄目,挑戰大量的國外卡通圖書和少兒節目。《美猴王》試刊號已通過上海少兒出版社的卡通先鋒叢書出版發行,主要講述美猴王的故事、六小齡童猴王世家的故事。它以美猴王為主持人,講述少兒故事,圖文並茂,外國故事用油畫,中國故事用國畫,而其中的少兒故事用漫畫。還設有《美猴王信箱》、《美猴王讀者俱樂部》、《西遊記人物造型大賽》等欄目。電視欄目“美猴王”則是由六小齡童和六小齡童扮演的美猴王輪番上陣,跳進跳出,六小齡童既是主持人又是演員。——創辦美猴王樂園,以挑戰迪斯尼樂園。裏面有《西遊記》的故事和場景,並集中了全世界所有種類的猴子。六小齡童本人定期參加活動,與孩子們見面。——創辦六小齡童藝術學校。目前已與上海虹口藝術館開辦一個班,除了輔導孩子們影視、戲曲、舞蹈、武術等藝術課外,還有個重要任務就是物色將來能演“孫悟空”的接班人。——開發美猴王少兒食品和少兒用品。——運作投拍與“猴王世家”、“猴文化”有關的電視劇,其中已經拍完的有《猴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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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齡童・猴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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