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深山捉巨貪?

異國深山捉巨貪?

2001年4月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銀行金庫的第一大現金被盜案由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

被告人林進財、陳國強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12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判決作出后,兩名被告人均沒有提出上訴。

1998年9月1日,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接到中國建設銀行東莞分行報案稱:該行金庫保管員林進財、陳國強於8月28日神秘失蹤;同時,經點算髮現金庫短款950萬元!

東莞市檢察院經初查發現:林進財、陳國強兩人都服過兵役,自1998年8月起先後侵吞庫存現金950萬元,后以請假為名攜款潛逃。

該案性質嚴重,涉款數額驚人,不僅在全國金融系統影響甚大,而且引起了朱熔基總理的高度關注,作了重要批示。

然而,案發後一年的時間裏,此案並沒有大的進展。一年之後,檢察機關的追捕小組仍在對陳國強、林進財有關係的人進行盯梢。

1999年11月的一天,檢察機關盯梢的目標出現了,追捕小組發現一個來自泰國的陌生男子,在東莞市區的運河邊上與犯罪嫌疑人有關係的人接頭。

追逃小組經過跟蹤追查,發現這位泰國人名叫阿明,此行的目的是受人委託前來轉移贓款贓物的。順着這條線索追蹤下去,就一定能找到陳國強、林進財的匿身之處。循着阿明的行蹤,追逃小組隨即前往泰國。一踏上異國的土地,追逃小組立即與泰國國際刑警組織取得聯繫,得到有關方面的支持。

追捕小組經過詳細分析陳、林在泰國的活動規律,決定兵分三路,一組留在曼谷市,一組赴泰國北部(泰緬邊界)的清邁府,一組奔赴泰國東南部(泰柬邊界)的亞蘭府。通過20多天的摸查,追捕小組終於發現陳國強在泰國清邁府有一居住地,建有一平房,而且與一名叫利瑪麗的泰國籍女子姘居,生有一個小孩。同時,追捕小組在亞蘭府偵查到,林進財、陳國強為了躲避警方的注意,時而在亞蘭府活動,時而到柬埔寨賭場避風。

追捕小組在進一步的偵查中發現,陳國強的"老婆"利瑪麗在一間名叫"老爺"的酒店裏以唱歌為生。在泰國警方的協助下,追捕小組人員深入酒店,主動接觸利瑪麗,機智地從她口中獲取到一個令人振奮的線索:利瑪麗與其"丈夫"陳國強原來經常在曼谷某街"SPR"公寓的301和303房出沒,現又開始在315房落腳。

經過一個月的周密佈控,追捕小組終於發現了陳國強的蹤跡。7月14日晚上7時20分,在國際刑警曼谷京都警察局的支持下,追捕小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某"家庭"公寓201房將陳國強生擒。

追捕小組乘勝追擊,當晚迫使陳國強打電話給林進財。電話接通后,接聽的不是林進財,而是阿明。顯然,阿明清楚林進財的去向。追捕小組指令陳國強要求阿明次日凌晨到某公寓會面,說有事協商。第二天阿明剛到公寓,就被警方逮個正着。據阿明交代,林進財在事發前已因涉嫌吸食冰毒和打架等刑事案件,被泰國警方抓獲,現羈押於泰國移民局。

押解疑犯回國也並非一件容易的事。目前,將嫌犯從泰國押解回中國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國際刑警搞引渡,但手續繁瑣而費時;二是通過移民局搞遣送,只要法院判決其是非法入境者,移民局就可以搞遣送。追捕小組決定採取第二種途徑。

7月18日,泰國北部法院判決陳國強為非法入境;19日,移民局給予辦理遣送手續。

7月20日,陳國強被押解回東莞。7月27日,追捕小組再赴泰國,準備押解林進財回國。泰國南部法院經過5次開庭,最後判決林進財坐監半年,並由泰國警方保釋。8月1日,追捕小組終於把林進財押解回東莞。至此,"8·28"建行金庫貪污案全部落入法網。此案已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60萬元。

陳國強、林進財最後一次將金庫款從金庫盜出來之後,分別以外出旅遊和護理妻子為由請假,矇騙單位領導,然後逃到廣州,從蛇頭手中拿到護照。

接過護照后,陳、林兩人欣喜若狂,以為從此將踏上自由的天堂。殊不知自這一刻起,他們的命運就已被蛇頭控制。蛇頭明知他們是巨貪,便抓住把柄猛宰。蛇頭在交給他們護照的同時,提出他們所有的錢財因無法帶出境要轉交給蛇頭處置。陳、林無奈,只好照辦。

當天晚上,陳、林兩人由蛇頭帶到珠海,然後乘船偷渡到澳門。原以為可以坐擁千萬的林、陳二人還沉浸在逃離祖國的喜悅中。第二天中午,他們乘民航客機來到夢寐以求的曼谷。

下了飛機,迎接他們的是一個叫阿明的大漢,此人皮膚黝黑、五大三粗。阿明將他們帶到一間酒店安頓下來,給了他們3萬元港幣,告誡他們曼谷複雜,不要出門亂走。並告訴他們,他們的錢在香港,要用錢必須通過他才能與香港聯繫。

聽了這話,陳、林兩人的心立刻涼了半截,直到此時他們才明白:自己的命運和自由已被別人控制了。剛到異國他鄉的喜悅心情頃刻煙消雲散,想像與現實相距甚遠,燈紅酒綠的曼谷並非他們心目中的天堂。

由於語言不通,人生地疏,陳、林兩人不久就感到孤獨寂寞。酒店收費昂貴,他們一算,阿明給的3萬元港幣根本用不了多長時間。

一個星期後,阿明幫他們聯繫到一間公寓,月租9000泰銖。公寓條件簡陋,設備陳舊,白天兩人在房間看電視打發時間,晚上就到附近的老爺酒店去唱歌。這裏的生活條件遠不如東莞,但可以將就一下,心靈的空虛卻使他們感覺度日如年。他們心裏明白:長期無所事事遲早會坐吃山空,但到了此刻也沒有任何辦法。

陳國強、林進財雖然曾經坐擁近千萬,但此時卻身無分文,囊空如洗。他們天天找阿明,讓他聯繫香港那邊送錢過來。在長久苦苦的等待中,一個叫阿龍的人終於送了幾十萬港幣過來。相對950萬元人民幣來說,幾十萬港幣只不過是區區小數,而對囊空如洗的陳、林兩人來說,則無異見到一根救命稻草。

雖然錢少,卻解了他們的燃眉之急。林進財是潮汕人,通過阿明的介紹,認識了當地的一些潮汕老鄉。憑着阿明後來送的那點本錢,他在當地找了一個女人做老婆,靠這個女人養着,並在麻將桌上學會了一些簡單的泰語。但是,好景不長,過了不久,他與阿明因經濟利益發生了矛盾,阿明派人搶走了他的錢物,把他軟禁在一座寺廟裏。

陳國強雖然不懂潮汕方言,進不了林進財的那個圈子,卻憑着花言巧語在老爺酒店認識了一個名叫利瑪麗的泰國小姐。利瑪麗會說漢語,陳國強很快就跟她打得火熱,同居一室。

這個時候,逃亡了一年多的陳國強已經有了一種強烈的預感,他知道總有一天祖國的司法機關會找上門來,晚上經常噩夢連連。無奈之下,陳國強便到寺廟祈求神靈的保佑,以為自己帶上了護身符,就可以平安無事,萬事大吉。就在陳國強連續做噩夢的時候,來自東莞的追逃小組已悄然而至。

陳國強,31歲,高中畢業後到部隊服役,1993年轉業到建設銀行東莞分行工作;林進財與陳國強小一歲,也當過兵,1994年轉業到建行東莞分行。由於有過當兵的經歷,他們都被安排到金庫任保管員。據交代,1998年7月,林、陳二人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東莞市分行出納科金庫管庫員期間,利用當班的機會從金庫盜取現金人民幣200萬元,企圖炒股獲利后再將本金放回金庫。其間,兩人用48萬元購買了一輛小汽車,經人介紹做建築工程又被騙走了12萬元,此後兩人覺得無法填回銀行的款項,於是密謀再從金庫盜走巨額現金后出逃。1998年8月,林進財、陳國強採用現金入庫不入賬的手法,再次竊取現金人民幣750萬元后潛逃。

耐人尋味的是,當被問及他們為何只偷走950萬元人民幣時,林、陳二人的回答是:據他們了解,只要每人拿走的數額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國家就不會動用國際刑警進行追捕。二人在看守所接受採訪時,懊悔地說:現在看來,拿走一分錢,法律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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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都不許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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