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私營軍事安保服務公司的《蒙特勒文件》!

有關私營軍事安保服務公司的《蒙特勒文件》!

【小兵提示:僅17國簽署,其他國家並未同意!】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國際法部主任菲利普?施珀里表示:“理想的來說,國家不應委託私營公司直接參与作戰行動。武裝衝突中的作戰職責應仍由國家政府來承擔,不應轉包給私營公司。”

到目前為止,有17個國家(阿富汗、安哥拉、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中國、法國、德國、伊拉克、波蘭、塞拉利昂、南非、瑞典、瑞士、烏克蘭、英國和美國)通過了蒙特勒文件,該文件得名於日內瓦湖畔的小城蒙特勒,2008年9月15日至17日,17國政府專家齊聚於此,共同商討如何更好地規制私營軍事安保公司。2006年瑞士外交部發起了這一倡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自倡議之初就一直參與其中。在此進程中,還時常向私營軍事安保公司及非政府組織徵求意見。

瑞士外交部法律顧問保羅?塞格強調說瑞士的這一倡議具有單純的人道目標。賽格先生說:“有人認為在國家把軍事或安保任務分包給私人公司方面存在法律漏洞,我們希望反駁這一觀點。相反,事實是:在武裝衝突局勢中,國際人道法既適用於國家也適用於私人公司。現在非常重要的是,支持這一文件的國家要實施文件中推薦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瑞士正鼓勵其他國家加入這一倡議。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強調了蒙特勒文件對受武裝衝突影響的國家和人民的益處。施珀里先生指出:“該文件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能夠與私營軍事安保公司總部所在國或其開展活動的所有國家進行對話,商討該組織關注的人道議題。由於該文件的建議都非常實用,因此將對那些政府控制力較弱或深受武裝衝突影響,但仍想要規制該國領土上的此類公司的國家尤為有用。”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軍事承包商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軍事歷史 軍事承包商
上一章下一章

有關私營軍事安保服務公司的《蒙特勒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