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我是替身
我叫方韻心,是個替身演員,替人演過很多影片,可惜熒幕上從來不會署我的名字。
一年前,我替演的女藝人溫曦在婚禮前一晚逃婚,新郎家在Z市赫赫有名,丟不起人,連夜找到我,要我代替溫曦和新郎結婚。
我言辭拒絕,因為沒錢,沒背景,代替人演戲永遠到不了幕前已經很悲催,我才不要連婚姻生活都給別人當影子。
我那貪財的爸媽卻私自接受了新郎家給的錢。當時我弟正值談婚論嫁的年紀,因為家裏沒錢買房,弟媳家不同意結婚。弟媳已經懷孕三個月,弟媳爸媽說,要是不能在十天內買房,就要讓弟媳去醫院打胎。
我爸媽都是農村人,苦哈哈種地養孩子,哪有錢在沿海一線城市買房?他們重男輕女的觀念嚴重,為保住方家長孫,一致決定犧牲我。
兩百萬,我就被送進富麗堂皇的禮堂,穿上屬於另外一個女人的婚紗,看着那個叫夜擎琛的男人把按照另外一個女人尺寸定製的鑽戒戴在我右手無名指上。
我永遠忘不了婚禮上新郎發狠的表情,他應該很憤怒吧?
可是他有什麼資格把他對新娘的憤怒發泄到我身上?戴戒指的時候弄痛我手指不說,新郎親新娘時,還咬破我的唇,我TM又不是他那個不負責任的逃婚妻子!
更過分的是,婚後,夜擎琛竟然要我旅行妻子的義務!
婚前說好的只是演戲,演戲懂嗎!
新婚夜,我吼得嗓子都啞了,卻沒能阻止一心想要發泄怒火的夜擎琛。
事後,拖着痛楚的身子,我氣得要去警察局告他,我爸媽跑來,說夜擎琛又給了他們一百萬,要我以後乖乖當他的妻子。
看着貪財不顧女兒死活的爸媽,我差點出手扇他們,他們到底知不知道我將要面對的是什麼?
從此夜擎琛有了不容我拒絕的理由。我也不是吃素的,每次我都還以顏色,他在我身上製造多少痛楚,我就在他身上同樣的部位留下我指甲的刮痕。
平常,他甚至要求我像正常的妻子一樣送他出門,迎接他回來,幫他掛好外套,陪他吃飯。
婚後,夜家人怕我的身份引起八卦媒體的關注,用錢買下我所有的時間,不讓我外出,我反正閑着無事就把伺候他當娛樂。
除去偶爾的粗暴,夜擎琛還算賞心悅目,我告訴自己,就當他是我搭戲的男演員,好歹還能練練演技。
諾大別墅,空蕩蕩的,就一個啞巴女傭,我實在憋的慌。
今晚,我有種異樣的感覺,我在夜擎琛的外套上嗅到了屬於女人的香水味兒。
夜擎琛有輕微的潔癖,不是家人,又非工作上需要接觸的人,他連正眼都不瞅一下,更別說讓陌生女人的香水沾染到他身上。
這也是我時常疑惑的地方,他不是有潔癖嗎,為什麼會不厭其煩地折騰我?就因為我有一張和他逃婚妻子一樣的臉蛋兒?
我根本不用香水,身邊趴着一頭時刻可能爆發的狼,我成天把自己弄得香噴噴幹啥,等着被狼啃嗎?我腦子有病,才會那麼想不開。
唯一的解釋是,那個女人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