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出使議和
駱俊麾下士兵攜恨而來,可謂哀兵,其中的千餘強弩更是十分強勁。弩兵的射擊為平射,不似弓兵的拋射,雖然射程有所不及,但穿透力更為強大,而強弩兵則是弩兵的進階兵種,射程既遠,威力也強,屬於弓弩系三階兵種。
此刻陣前箭如飛蝗,淳于瓊所率領的前部輕騎人仰馬翻,登時折損了三四百人。
“騎隊左右散開!側翼進攻!”黃粱高聲發號命令道。他見前部死傷慘重,心中暗自滴血,對駱俊恨得咬牙切齒。
“虎狼新軍,隨我正面迎敵!”新軍統帥黃連大聲疾呼。
黃粱在黃連建議之下,已將“虎狼新軍”的裝備統一更換成重步制式,為此花費了不少金錢從“五斗米道”張彬那裏添置兵器與防具。
“殺!!!”新軍玩家自上次大破劉勛之後,信心大增,戰意洶湧。此刻眾人在黃連指揮之下,舉着鐵盾,冒箭疾沖。雖然身邊同伴不斷中箭倒地,卻也不曾有人心生怯意。
陳國將士固然士氣高昂,但虎狼黃巾也不遑多讓。況且汝南境內的黃巾軍,因為領地因素,都擁有“黃天當立”的額外增益效果:攻擊力與防禦力提升5%。單就部隊的整體實力而言,虎狼黃巾還略勝一籌,不過陳國部隊在駱俊指揮之下,調度有方,又有三階強弩兵種的威懾,兩支兵馬可謂旗鼓相當。
平輿城下,但聽人喧馬嘶,戰鼓陣陣,只見人仰馬翻,煙塵滾滾。
一通亂戰之下,雙方各自折損了兩千餘人。黃粱自征戰以來,還從未遭受過如此慘重的損失,心中自然更加惱怒,正想親自參與衝殺之時,城上忽然傳來鳴金收兵之聲。
原來軍師戲鳶在城上看出戰局焦灼,倘若繼續交戰下去,勢必兩敗俱傷,因此及時鳴金。
一戰下來,雙方損傷相當,各自收兵罷陣:駱俊後退十里紮營,黃粱領軍撤回城內。
“軍師為何鳴金?”黃粱回到城中依舊心有不忿,出言質問道。
“駱俊陣法嚴謹,領兵有方,久戰於我不利。”戲鳶答道。
“這廝橫生事端,污衊於我,實在太過可惡。我早晚殺他!”黃粱怒道。
“主公息怒。我聽呂范所言,駱俊為人向來溫和,此番突然越境來襲,其中必有緣故。”戲鳶進諫道。
“軍師的意思,是說劉寵之死另有蹊蹺?”黃粱聞言,心下不由暗自嘀咕:駱俊口口聲聲為劉寵報仇,倘若不是他殺了劉寵誣陷自己,那也就意味着此事背後另有黑手。
“正是此意。兇手殺死陳王劉寵,卻嫁禍於主公,誘使駱俊揮兵報仇,以使陳國汝南兩敗俱傷。”戲鳶蹙眉分析道。
“好陰險的毒計!”黃粱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慢慢冷靜下來,又問道,“軍師認為何人會設此陰狠之計?”
戲鳶輕輕搖頭,回道:“眼下尚不好說。不過此人設此奸計,恐怕不是單圖平輿一城,而是想趁駱俊主公兩敗俱傷之際,一舉吞併陳汝二地。主公切不可中此詭計,此時應當固守城池為上,不宜徒損兵力,另遣使者前往駱俊處解釋原委,調停戰事。此外,可密令李當嚴加留意汝南、陳國兩地邊境,如無意外,幕後元兇必在三日之內同時向兩地發兵。”
“軍師所言極是。”黃粱此時明悟過來,點頭說道,“只是不知何人出使為佳?”
“呂范曾向劉寵討教箭術,熟知陳國之事,與駱俊也有一面之緣,可以為使。”戲鳶應道。
黃粱依從戲鳶建議,立刻召見呂范交待出使之事,又道:“子衡此去責任重大,此次出使你有何要求?如需隨行將士,盡可調用。”
“主公。此去議和,不需將士陪同,只求車馬一乘、錦服一身足矣。”呂范拱手回道。
“這有何難,我立刻命人準備妥當。此去若能說和三日,便是你的功勞。功成之後,我當提你為偏將軍,額外賜你華服一領,車馬兩乘。”黃粱勉勵道。他知道呂范有“奢儀”的特性,喜好華美服飾,講究威儀排場。
“非是子衡貪慕虛榮,此去議和,末將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虎狼黃巾,自然不能丟了主公顏面。”呂范恭敬答道。
黃粱聞言愕然,心中觸動,不由生出不舍之情:雖說兩軍交戰不斬來使,但駱俊是為報仇而來,呂范此行可謂異常兇險。倘若這樣的人才不幸遇難,豈不令人痛惜?
雷揚也極為疼惜這員愛將,臨別之際,又將自己以前所用的弓箭相贈,使得呂范感動不已,忠誠度直接升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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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俊中軍大營。
呂范立於營帳之外,卻被營門衛士攔住,不得入內。
呂范知道對方故意刁難,當下拱手高聲道:“虎狼黃巾旗下折衝校尉——呂范,奉豫州大渠帥、汝南太守黃公之命,特來拜見駱相。”
“將此人押出營門斬首示眾!”只聽駱俊的聲音自營帳之內傳出。
左右得了命令,立刻動手來捆。
呂范並不掙扎,反倒縱聲長笑道:“哈哈哈,我以為駱孝遠是忠義之人,原來只是個無禮少智之輩!”
駱俊聞言大怒,命人將呂范推入帳中,拔劍喝道:“你這反賊口出狂言,當我真是不敢殺你么?你且說我如何無禮少智?但有一點不對,立刻將你就地正法。”
呂范面無懼色,挺身正立,昂然應道:“駱相只敢殺一位手無寸鐵的使者么?我聞‘兩軍交戰,不斬來使’,國相大人連點禮儀都不知曉,豈非無禮?我家主公撫境安民,謹守汝南,與陳國向來秋毫無犯,你興兵報仇,自認忠義,然而不辨善惡,不明是非,被人戲耍於股掌之中,徒使兩軍將士枉死無數,豈非少智?”
“巧言令色之輩!那兇手毒殺陳王之後,留有手書,上寫‘蒼天已死,黃天當立。陳國汝南,悉歸虎狼!’你安敢在此狡辯?!”
駱俊說話之間,掏出一物在呂范眼前一抖。只見此物原來是一張黃色頭巾,上邊明明白白寫有十六字。
呂范略一觀察,便哈哈大笑道:“投毒行刺本是卑劣下作之道,為人不齒。此道中人,隱跡藏形尤恐不及,豈會如此赫然張膽?況且這黃巾字跡,如此清晰工整,豈不詭異離奇?想必這是賊人一早就設計好的栽贓之物,如此伎倆,駱相竟然也會相信?”
“這……”駱俊顯然被呂范說動,只是心中遲疑不定,過了片刻又道,“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詞。你如何能夠證明兇手另有其人?”
“我自然無法證明。”呂范微微一笑,話鋒突轉,“不過,兇手自會前來證明。”
“荒謬!”駱俊冷笑駁道,心中卻想:既是有人存心栽贓,豈會自露馬腳?
“駱相若能如此如此,賊人必定自現形跡。”呂范低聲細細說道。
駱俊聞言將信將疑,思慮良久之後,方才說道:“我姑且試上一回,但此事需以你為質,扣留營中。三日過後,如若果真如你所言,我自會向黃公請罪;單若三日之內平輿但有一兵一卒出城,抑或三日過後不見所謂賊人蹤影,我便先行斬你祭旗,再與黃粱血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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