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擼瑟人生!
從網吧憑空消失的林默最後一個念頭就是。
“可惜了我那十塊錢網費,我連遊戲都沒打開呢!居然就這麼穿越了?”
“倒是讓我最後再擼一把LOL啊!鬼知道穿越過來的世界還能不能繼續擼。”
林默在心裏跟自己的擼瑟人生默默的告別。
說好了擼到31級就告白,沒想到現在不但連告白的機會都沒有了,可能連31級都此生無望了。
一時之間,林默也不知道哪個更讓自己遺憾一點。
雖然知道這年頭穿越很隨便,但林默萬萬沒想到居然會這麼隨便。
對着個破垃圾抽獎網頁隨便許個願都能穿越?這一點都不科學,雖然穿越本身就不科學。
還有一點想要吐槽一下,那見鬼的抽獎網頁製作水平之簡陋完全不像是穿越大神的手筆啊!!!
總感覺林默的穿越跟那個垃圾網頁沒有關係,或許只是某個無聊到蛋疼的神明剛好聽到了林默的玩笑話?
話說,神明有沒有蛋這一點值得研究一下。
林默沉默了半響,突然很有禮貌的對着空氣輕聲說道:“我想穿越回去。”
當然,這一次許願什麼都沒有發生。
既來之則安之,穿越這種事情看樣子是沒辦法挽回了,只能看看有沒有什麼補償了。
“看樣子,我還在地球上。”
林默看了看天空中熟悉的太陽,以及周圍熟悉的高樓大廈和街道上熟悉的。。。。金髮碧眼的歪果仁?
“我這是出國了?”
林默仔細看了看街道上來來往往的歪果仁,還有路邊各種看不懂的英文招牌,不得不認清了一個事實。
雖然不知道這是不是他原本的世界,現在他現在肯定不在國內了。
林默不是那種崇洋媚外的人,所以,他對出國一點都不感到興奮。
最重要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林默的英語水平特別特別渣。。。
林默的英文水平怎麼說呢?對了,林默的高考英語成績只得了三十分。
沒錯,滿分一百五的英語考卷,他只得了三十分。
就這三十分,還是各種選擇題里湊巧蒙對的。
可想而知,林默發現自己獨自出現在異國街頭是有多麼的窘迫。
“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英語了。”
學習英語最重要的就是讀和背,而林默初中時候,性格就已經是那種沉默寡言的類型,所以,最初開始學習英語的時候他就跟不上。
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然後他的英語成績長期穩定,從來都沒有及格過,除非。。。他作弊了。
當然,林默是不會作弊的,他都是選擇胡亂蒙。
最多就是使用一點玄學技巧,比如三長一短選最短,三短一長選最長,如果都一樣,那就選C。
林默只要是英語考試,先趴下睡個一個小時,然後花個十分鐘填滿答題卡,最後絞盡腦汁拼湊幾個自己能記住的英語單詞放到英語作文上。
然後如果還有剩餘時間,再繼續小睡一會,等待考試結束,然後交卷。
別小看最後的英語作文,只要你隨便寫點東西上去,老師還是會給幾分薄面給個一兩分的同情分滴。
即使林默當時的英語成績爛成這樣,在初中的學習成績還是不錯的,主要是靠數學物理化學這幾門功課的成績填補英語成績的空缺,特別是數學,差不多回回都是滿分。
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林默說不定還能考個好大學,改變一下自己的人生。
直到林默有一天接觸到了一個新鮮事物,萬惡的網絡小說。
哦,不對,初中時候的林默還沒有接觸到更萬惡的網絡,他接觸到網絡小說的途徑是那種租書店。
租書店中出租各種網絡小說,一般情況下都是盜版的。
第一次看到網絡小說的林默就被書中神奇的幻想世界深深的吸引了,而且主角們那種特立獨行,裝逼打臉的做派更是讓自卑的小林默嚮往不已。
從此林默就掉進了網絡小說的深淵,甚至連他那點可憐的午飯錢都貢獻給了各個租書店。
初中的時候,林默乾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蹲在書店的角落裏捧着小說沉迷在那個與沉悶現實截然不同的精彩世界。
初中三年裏,林默蹭變了學校周圍大大小小的租書店。
一般中午休息時間和下午放學到晚自習之間的短暫空餘時間,林默都會準時出現在租書店裏。
周末以及假期時間,林默更是可以從早上書店開門一直蹲到晚上書店關門攆人。
初中二年級住校之後,有了每周的生活費可以支配的林默更是開始了白天蹭書,晚上租書的快樂生活。
後來發展的更嚴重的時候,他甚至開始上課時間偷偷看小說,被老師逮了幾次之後,他不敢再上課時間看小說了。
因為,在書店租書是需要押金滴。
第一次被老師沒收小說的時候,林默還試圖跟老師求情,他還聲情並茂的寫了保證書,請求老師把小說還給他。
因為書如果不還給租書店,那麼押金就要不回來了。
而一本書的押金就是林默兩三天的飯錢,林默很心疼的。
只可惜,當時林默並沒有遇到一個有師德的好老師。
林默的老師既沒有跟他好好談心讓他好好學習,也沒有歸還林默租借的小說。
反而拿着林默的保證書在班級里當眾朗讀,語氣十分之輕蔑嘲諷。
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就越強,內心本就敏感脆弱的林默當時恨不得一死了之。
從此以後,他對於老師也是心懷怨恨,對學習也是更加的心生厭惡。
之後,在學校里林默變得更加的沉默寡言,為了尋求心靈的慰籍更加瘋狂的沉溺於網絡小說構築的虛擬世界。
他白天依然蹭書,晚上則躲在寢室被窩裏偷偷的打着手電筒看小說,看到深夜兩三點,甚至四五點才睡覺。
長此以往,林默白天就變的精神萎靡,經常性的上課打瞌睡,學習成績一落千丈。
因為書是租的,每天都需要租金,為了看更多的小說,林默漸漸的學會了一目十行的快速閱讀,忽略掉書中不重要的部分。
這樣看書就比較快,一天大概就能看個三五十萬字,一本厚厚的小說最多兩天就看完了。
只不過這種快速閱讀方式也有種弊端,長期如此看書讓林默的注意力開始渙散,無法長時間集中精神。
而且,大量的閱讀網絡小說,又很快的遺忘,也讓林默的記憶能力開始衰退。
這也是為什麼林默的英語,語文,歷史,生物,之類的需要背誦的學科成績不佳的原因之一。
三年下來,林默差不多看遍了他們那個小縣城裏大大小小的租書店裏的小說。
小說已經成為了林默當時的精神支撐,當手裏有書的時候,他的精神是滿足的,是愉悅的。
但一天不看小說,他就精神疲憊,感覺心裏空落落的,渾身難受。
看小說能戒毒,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好像扯得太遠了,反正,林默的人生既有生活的無奈艱辛,也有他自己的放縱墮落。
發現自己出國了的林默糾結了半天,終於伸手攔下一個路過的行人很有禮貌的用漢語問道。
“你好,打擾一下,能告訴我這裏是什麼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