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送蘭玫回家
x月x日
昨晚,趕到石斛派出所時,已經快十二點了。因為約好了,所以女警大姐還留在所里等我。
我一進門就嚷給女警聽:“要錢沒有,你看着辦吧!”我想我反正沒犯法,嚷嚷也沒關係。
女警便笑:“你真是個潑皮!特像我那個不懂事的弟弟!”
“人民警察同志,有什麼快吩咐,好像很晚了!”
“你知道很晚了就好!”女警大姐道,“蘭玫報警說有人強*奸她,經過我們的調查核實,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原、被告之間竟然是因為價格問題扯皮!你說,她這都是乾的什麼事!”
“就說你們怎麼處理的,其他我不想聽!”我心裏很難受,我真想不到警察找我還真就是為了這事。我真希望蘭玫不是因為這樣的事才進了派出所。
“所里也覺得這女孩走到這步很可惜的,原來準備通知家屬來領回去,後來又準備由所里幹警遣送她回去,但最後考慮到她畢竟年輕,我們不能弄得她不好見人,所以就叫你來領她出去,然後送她回家。你以同學的身份送她回去,比我們以警察的身份送她,更容易讓她改過自新。人嘛,哪個不犯錯誤呢?改了就好。這個任務你願意接受並完成嗎?”
我驚訝地望着警察大姐,結巴着道:“大、大姐,你沒、沒逗我玩吧?”
“我像在逗你玩嗎?”警察大姐不滿地道。
“不交罰款嗎?”我問。
“罰那男的了,我們也是人,見小姑娘也挺不容易的,就免了她這一次,但條件是她必須離開這裏。她老在這裏晃悠,我們也難受。”
“你們跟她說了嗎?”我問。
“說了。但她說不要人送,她要自己離開。我們不相信她,只有請你來。”
“你們就這樣相信我?”我冷笑道,“就不怕我把她領出去就不管了?”
“我憑直覺相信你!”警察大姐道,“我相信你能把她送回去,她也一定能聽你的。”
我沒想到在這裏還能有人憑直覺相信我,但我不相信蘭玫會聽我的。不過不管她聽不聽,我總得把她先領出去為好。
我將蘭玫帶出派出所,蘭玫開口便罵了起來:“誰叫你來的?你是誰呀,老管我的事!”
“你給我閉嘴!”我低聲吼道,“我吃飽了撐的,行了吧?”
“我的事不要你管!”蘭玫的語氣軟了些。
我一把拉過她的手,不再理會她,匆匆地往中心跑去。
“你幹什麼?你放開我!”蘭玫極力掙扎,而且死不肯往前走。
我停下來,一把攬住她的腰,將她攬在自己的懷裏,然後用一隻手撫摩着她的臉道:“蘭玫,這是我最後一次管你。今晚跟我回中心,明天一早我送你回去。你要不聽,現在你可以離開——你想失去我這個朋友你幹什麼都可以!”
“蕭哥,你還把我當朋友?”蘭玫瑰似乎很意外。
“蘭玫,朋友就是朋友,我一直都把你當朋友!”我拍着她的嬌弱的後背道,“蘭玫,聽我一句話,與其不希望我有你這樣一個朋友,不如找點有意思的事做,讓我以有你這樣的朋友而自豪!”
“蕭哥——”蘭玫終於哭出了聲,一頭撲進了我的懷裏。
我拍着她道:“和我走吧,我們明天一早就離開,不會有人知道的!”
“嗯,知道了。”蘭玫果真如警察大姐所言,竟然真的很聽我的。
我們回宿舍休息了,今天天不亮我們就起身去了火車站,當我把她送上車,看見她不住流淌的眼淚,我只有暗自祝福她:蘭玫,願你一路走好!
看着別人失足,我想到了自己。我想我是不是也曾經在不經意間失足過,只是自己都不曾察覺。自己以前為那些女顧客上門搞按摩,不知道和蘭玫這樣做有什麼區別?如果真要說有,大概就是我是被沒錢逼出來的,而她則是被無聊逼出來的吧?其實這算不得區別,在法律面前,什麼原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都乾的是違法的事情。許朵說得對,我不能讓晴兒不知道該怎麼辦,以後是堅決不做那事了,錢再多也不做了。
這個沒有情人的周末,我感到自己比哪個周末都似乎收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