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高歌.霍頓
“高歌!高歌!!醒醒!!!”
焦急的呼喚聲越來越清晰,明明是從沒聽到過的語言,卻偏偏完全聽得懂。
緊接着,高歌感覺到有人開始拍打他的臉頰,動作可絕對算不上溫柔。
“唉喲!”高歌一聲痛呼,奮力睜開了沉重的眼皮,眼前的影像如同變焦鏡頭下的風景,從模糊的失焦迅速變得清晰起來。
眼前是幾張晃動的臉,表情各異,有嘻笑的,有冷漠的,也有幸災樂禍的,只有湊得最近的那張大鼻子圓餅臉,流露着焦急和關切的神情。
“讚美主神,你可醒了!”圓餅臉驚喜地大喊,噴了高歌一臉臭烘烘的口水。
“我就說他沒事吧!這小子比牛還壯。”
“我看他就是裝的,應該再灌他喝兩角。”
其他的圍觀者有些失望地嚷嚷着散去,腳步踉蹌,四周一片喧嘩。
高歌機械地用袖子擦了擦滿臉的口水,茫然地坐了起來,完全懵逼了。
我不是應該坐在自己那張小小的辦公桌前,處理永遠也處理不完的一撂撂書稿嗎?
可眼前這是什麼地方?
圓石壘的牆上插滿了熊熊燃燒的火把,空氣中充斥着嗆人的松煙味,糅雜着烈酒和肉食的香氣。
滿滿一屋子亂烘烘的大漢,看長相有點像是東西方的混血,臉龐的線條比東方人要立體,卻比西方人要精緻,頭髮和瞳仁的顏色各異。
這些傢伙還個個全副武裝,卧槽,還都是古典時代的歐式武裝!
犀皮甲、雙手劍、明光鎧……
這特瑪的是在演電影還是在做夢啊?
“高歌.霍頓,你還好吧?”圓餅臉伸出粗短的五指,在高歌的眼前來回直晃。
“高歌.霍頓”這四個字,像一根吡吡冒煙的導火索,將高歌的腦域瞬間引爆,無數陌生的信息海嘯般轟然湧入他的腦海之中。
“高歌,你怎麼了?臉色怎麼一下子這麼蒼白。”圓餅臉一把扶住搖搖晃晃的高歌,輕聲驚呼:“你在發抖!這幫狗娘養的雜種,看把你禍害的!”
“我……沒事。”高歌看着眼前的圓餅臉,遲疑道:“你……你是格利?格利.道森?”
“哈!可不是我嘛!”格利咧開嘴,開心地笑起來,一臉欣慰。
腦子裏新出現的記憶得到了一個小小的印證,這讓高歌一下子意識到了自己的處境:我特瑪的穿越了!
高歌.霍頓,十八歲,一名小小男爵庶出的次子,兒時的一次高燒使他患上了昏厥症,常會莫名其妙地失去意識,人也變得過於憨厚,其實就是有點兒傻乎乎啦。
父親去世后,嫡出的大哥繼承了爵位,他則成為一名無封地無職位的爵士,雖有貴族身份,其實卻不名一文。
像無數沒有繼承權的貴族子弟一樣,高歌成年後馬上被打發到軍隊中服役,以期在九死一生中博取軍功和爵位。
因為有貴族身份,所以高歌雖然智商不高,卻依然成為了一名見習軍官,但卻是一名被誰都看不起的見習軍官。
剛參軍才一個月,高歌所在的金獅鷲軍團就被徵召參加了這次針對南蠻入侵的反擊戰。
而格利.道森,是他從小就熟識的同年夥伴,也是一名鄉間小貴族的庶子,和他一樣的命運,一起參的軍。
現在,因為由金獅鷲軍團負責主攻的黑松嶺防線被一舉攻克,取得了本次南蠻反擊戰的重大勝利,本次領軍的主帥,尊貴的四王子,戈爾登.古斯特公爵殿下,正在召開由全體軍官參加的慶功宴。
沒有什麼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更能鼓舞士氣的了。
“瞧瞧,霍頓家的傻兒子,一口龍息就栽倒了,真給老霍頓丟臉啊!哈哈。”不遠處,一個留着兩撇小鬍子的大胖子腆着圓滾滾的肚腩,紅光滿面,醉醺醺地端着酒杯指着高歌大聲嘲笑。
四周一片鬨笑,看向高歌的眼神中滿是輕蔑和嘲弄。
“這頭老閹豬,這是在報復你呢,當年,你父親在金獅鷲服役時是他的長官,曾經責罰過他。”格利低着頭,挨着高歌坐下,輕聲嘀咕。
軍需官傑里夫.丟德,是剛才這一切的主謀,是他提出不能喝酒的就不算軍人,一定要那幾個壞小子灌高歌喝下了火一樣烈的龍息酒,全然不顧格利在一旁拚命解釋高歌自從得了昏厥病,只要沾上一滴酒就一定會當場昏迷,大病一場。
“一個廢物,有什麼要緊的,就當是給殿下找個樂子了!”被幾名鬨笑着的軍官死死按住,強灌下一大口龍息酒時,高歌聽見傑里夫這樣對同樣動彈不得的格利輕蔑地說道。
之後,咽喉里就像有岩漿灌入,酒氣直衝腦門,眼前便是一黑,醒來后,身體便換了主人,原來的傻子高歌,只剩下記憶,而意識,則成了從地球來的小編高歌。
而在整個過程中,遠處高坐的四王子殿下和他身邊的一眾高級軍官,始終微笑着欣賞這一切,也許在他們眼中,這不過是軍中特有的小小惡作劇,小小的趣味而已。
“將軍閣下,祝賀你。”四王子戈爾登優雅地舉起酒杯,向坐在自己左側的金獅鷲軍團軍團長,王國軍的中將瓦西里斯特.佩里微笑示意,十分的親切,“我相信,取得這樣的大捷,已經充分證明了您和貴軍團的英勇。我很樂意將這裏發生的一切稟告父王,相信父王會感到很高興的。”
戈爾登是在場唯一未着戎裝的人,他二十四、五歲,一身華服,俊美得驚人,甚至有幾分女性化傾向,但那雙古斯特家族特有的碧綠色眼眸,卻鋒芒畢露,咄咄逼人。
頜下短須如針,雖年近五十,卻依然高大挺撥,充滿了軍人氣質的瓦西里斯特.佩里舉起酒杯,挺直腰板,微微頓首:“勝利皆仰仗陛下聖佑,仰仗殿下的智慧……還有提攜。”
說罷,瓦西里斯特一口喝乾杯中的龍息酒,神情中卻是禮節性的客氣多於親密。
戈爾登似乎沒有看到瓦西里斯特微微有些疏離的態度,滿意地輕呷了一口杯中的烈酒,揚起眉毛道:“很好。明天,我將親自督陣,希望金獅鷲的軍旗能第一個插上薇山城的城頭。”
“定能隨您所願!”瓦西里斯特重重頓首,再高舉酒杯,高呼:“神佑國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
“神佑國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軍官們臂舉如林,以拳捶胸,齊聲呼喝。
宴會進入了高潮。
“殿下,為了慶祝這次勝利,我特意召來了府中自己調教的歌舞伎助興,現在已經到了。”坐在戈爾登另一側,面容枯瘦,卻笑容可掬的托瑪西里.多拉鞏伯爵站起身來,對前者鞠躬道。
他的語氣和動作,都有一種刻意討好的拿腔作調。
托瑪西里伯爵的封地離這次南蠻入侵點最近,所以他的私兵也被徵召,隨王國軍一起出征。
戈爾登王子笑道:“伯爵大人有心了,聽說大人府中的歌舞伎都是從小嚴格調教,個個技藝過人,比之雪圍城大劇院的名伶都毫不遜色,今天,我可有眼福和耳福了。”
托瑪西里滿是深深皺紋的臉上神采飛揚起來,口中卻謙虛:“殿下過獎了,誰都知道您對音樂和舞蹈有精深的研究,希望不要污了您的耳目。”
說罷,托瑪西里挺直身子,“啪啪”兩下擊掌。
高歌的座位離王子殿下最遠,離門口最近,是真正的末席,此時,他正雙眼發直地呆坐着,從蘇醒后,他就一直是這副樣子。
但無人注意到他的異樣,和往常一樣,一番戲弄過後,就沒有人會再關注他了,何況,傻子高歌,平時不就是這樣一副獃獃的傻樣嗎!
就連高歌唯一的軍中好友格利,也在嘀咕了一番“好幸運,你這次居然這麼快就蘇醒了,感謝主神”之類的話后,開始全身心地對付起面前的一隻烤羊腿來了。
但高歌的內心卻絕不像表面那樣平靜,豈止是不平靜,簡直是在沸騰,像烈火煎油般劇烈沸騰着,各種念頭紛紛迸射出來。
我居然穿越了,不能啊,這不科學啊!
我怎麼能穿越呢,我不可以穿越啊,我明天就要和薇薇去扯證了啊!
一想起苦追五年,熱戀兩年的女神安薇,高歌的心臟像被狠狠揪了一下,痛不可當。
當時的情景彷彿就在眼前:自己老套而笨拙地單膝下跪,面紅耳赤地一手舉着大束的玫瑰,一手舉着戒指,戒指上的鑽石雖然不大,在燈光下卻一樣閃爍着幸福的光芒。
當眼前的女神在片刻愕然後伸出纖纖玉手接過戒指,美麗的紅唇中輕吐出微微顫抖,如天籟般的三個字“我願意”時,高歌感覺自己擁有了全世界。
可現在,觸手可及的幸福已然遙不可及。
都怪自己,一個月前體檢時醫生告知他的心電圖裡有一個什麼波有異樣,讓他及時去專科複查,他卻一點也沒重視,一直以忙自我推脫,一再拖延。
也怪自己乾的這個行當,圖書出版,夕陽產業,看書的人越來越少,都改看手機了,以前一本書能賣五萬本,現在能賣五千本就阿彌陀佛了。
也正因為這樣,要保證收入,以前一本書能賺到的錢,現在就得做十本,工作量越來越大,一看稿子,往往一坐就是一天,連喝水、上廁所都沒時間。
記得當時已經看了一整天的稿子了,但發稿時間卡得急,下班后只能把稿子拿回家接着看,到了十一點多,感覺胸口很悶,就想在書桌上趴一會兒。
這一趴,就直接趴到這個鬼地方來了。
而且,不是說穿越都附贈金手指嗎,要麼身懷異能,要麼自帶老爺爺,最不濟也得有樣特別牛逼的寶貝吧。
可看看這位主,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行,即沒鬥氣,也不會魔法,智商更是負數,誰都可以來踩兩腳,混得那叫一個慘。
而且,他的記憶也大都是模模糊糊的,對這世界的印象和認識就像一個渴睡的人所感受到的一樣,他就像是有着一個並沒完全附體的靈魂。
也許,都是童年那場病重創了他的靈魂,但也可能正是這個原因,自己的靈魂才能取而代之。
他也叫高歌,自己也叫高歌,這也太巧了吧,是巧合嗎,還是冥冥中隱藏着什麼秘密?
總之,對不住了,就讓我代你好好活下去吧,然後……再回去。
撥開紛亂的思緒,高歌下定了決心。
也就在這個時候,高歌聽到不知從哪裏傳來“啪啪”兩下擊掌聲,四周的喧囂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