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56章 死不瞑目

第八章第56章 死不瞑目

回家后,他還在想那女生。在鄉下,找個小姐,一次才五十元,而在城裏要三百元,但是值得。

後來有空時,就經常到那家賓館玩女大學生。玩完后就覺得更空虛,這不是長久之計,身邊還是需要有個漂亮女人隨時相伴,才是男人過的日子。想到這裏,他就又有些恨那個老色鬼,但同時也恨自己的無能。後來,他又想到一個辦法:找一個狐狸精去迷惑老色鬼,這樣也許他就會放回楊柳。打定注意后,就到過去玩過的歌廳去找,但找了幾個去都沒有把老色鬼胡鎮長迷住。有的被當面趕走,有的被他帶到賓館住了幾宿就拜拜了。胡鎮長還很幽默地說:“小王,別胡弄了,沒有用的,除非你找一個比楊柳更漂亮的黃花姑娘給我,我才會叫楊柳回來幫你當保姆。否則,沒門。現在,你最重要的事情是到工地上監好工,少出紕漏,再賺幾筆錢,才能有好日子過”

“那是,那是。晚輩不敢多想,你滿意楊柳就行,只是她母親那裏我要有個交代。”王明石低三下四地說。

“那就好。你放心,我已幫楊柳買了套房子,只要她好好地在我家干滿三年,我就把房子過戶給她,她媽都去看過房子了。”眯縫着眼睛的鎮長大笑着說。

王明石討了個沒趣,也不敢再打歪主意了。於是,只得乖乖地完成鎮長交給的監管工地的任務。雖然活得有些窩囊,但為了錢也得忍了。

熬過了兩年,在鎮長手裏也撈了幾十萬元錢,想來也值。於是,奪情人之恨也漸漸淡忘。

現在,有錢的王明石就想起了家,有老爸老媽在,也得給點錢給丑老婆去維持家庭開支,讓她為他們王家做牛做馬,等兩個老的歸天後,再甩掉她也不遲,他就又回家給老婆送了一萬塊錢。樂得老婆屁顛屁顛的,逢人便說老公的好。

接下來,王明石就要物色一個老婆了,老是和那些小姐鬼混,也沒多大樂趣。他在龍門鎮尋覓,一連幾天都沒有見着可心的女孩。正當他準備趕車回自己的別墅時,在車站看到一個長得清秀文靜的女學生。他走過去問那學生:“小妹妹,你到哪裏去?”那女學生見到他穿着時髦,人又白凈高大,不像一個壞人。就說:“我高考落榜了,我沒有臉面回去,我想到同學家耍幾天。”

“沒錢趕車,是嗎?叔叔幫你買車票。你有錢時還我,好嗎?我不是壞人,你放心!”王明石說著就拿出自己印製的建築公司老總的名片給那女生。

單純幼稚的女生張春艷看了名片后,就完全相信了他。她紅着臉說:“我到縣城一個同學家去。”“正好我也要回縣城,就一路吧。”王明石說完就和女生一道上了車。

一路上,他老拿眼睛看那姑娘,越看越覺得她美。心想,如果能得到她,這輩子死都值了。

客車一會兒就到了,下車后,正當王明石想把這姑娘帶回別墅時,姑娘的同學出現了。王明石順手就遞去兩張百元的大鈔給那姑娘,心想用錢去勾引她,那姑娘卻不要。王就甜言蜜語地說:“拿去用吧!小妹妹,在城裏面沒有錢是不行的。就算我借給你的,有錢時再還我,好不好?我的地址和電話都在名片上。”姑娘的同學也說:“拿着吧,以後還也可以的。”姑娘也就伸過手去接錢,王明石乘機摸了一下姑娘的手,他頓時覺得有點暈,那手太柔軟了。

當晚,王明石被那玉手攪得徹夜難眠,到天快亮時,才打了會盹,整天都心神不定的樣子。

終於熬到第三天,張春艷到王明石的別墅來道別了。王真想把她弄上床,但有她的同學陪同,王明石沒法,就說,要帶老鄉進城玩會。她的同學也就只好離開了,張春艷就跟着王明石進了城。

王明石先帶她到遊樂園去玩,然後就是進大飯店吃高檔飯,一次就花了幾百元。春艷覺得過意不去,也就只好聽這個老總大叔的安排。到天快黑時,王明石想方設法地把春艷騙到了自己的別墅。可還沒等春艷弄明白,就被王明石抱上了床,春艷嚇得直叫救命。王明石滿以為能輕易把春艷搞定,哪知到這麼費勁。於是就慌忙用手去捂住她的嘴,然後用另一隻手去脫她的褲子。當褲子被拔掉,露出了姑娘的**時,春艷再也經受不了這種羞辱了,她像瘋了似的用盡全身力氣蹬王明石,誰知用力太猛,姑娘的頭撞到了床頭上,鮮血頓時就冒了出來。不一會,張春艷就動彈不得了。可王明石還以為機會來了,趕快去脫她的上衣,這時才發覺張春艷沒有氣了。王明石頓時慌了手腳,下意識地把她往衛生間裏拖;覺得不對,又往儲藏室拖,還是感覺得不保險;乾脆又把她拖回床邊,把床墊搬開,把她放在床板底下,這才稍稍安了點心。

看到這滿地滿身的血,王明石就嚇得直抖。抖了一陣后,才覺得應該把這些血跡打掃乾淨。就拿着拖布胡亂地拖,完了后又把衣服換掉,累得他氣喘吁吁的。

他沒有想到這姑娘這麼保守,這麼難搞定。怎麼辦?怎麼辦?突然他想到了胡鎮長,雖然他曾經狠他奪走了他的乖乖女人胡楊柳,但這時惟一能幫他的可能就只有他了。

打定主意后,就出門朝鎮長家走去。他敲了敲門,有一個老女人出來開門。那女人告訴他,這房子已被他兒子買了,還說鎮長已經出國幾天了。顯然,他的小乖乖胡楊柳也跟着到異國他鄉去當保姆情人了。

王明石沒有指望了,他想去自首,但他不甘心再回去蹲大牢,就在街上走來走去的。無意中,他聽到一個農民在和另一個人說,胡生永局長和他老爸因受賄罪雙規,可是,剛放他們回家不幾天就全家捲款逃到外國去了。另一個人補充說,是到了加拿大。王明石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只顧找女人玩,他們這麼大的動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是該死,要是他們能帶自己一起逃走,不就沒有這事發生了嗎?

正在後悔莫及之時,一輛警車叫喚着開了過來,王明石才又想到了自己殺了人的事,趕快躲到一家飯館裏去,可警車卻開走了。

王明石嚇得再也不敢回他的別墅了,他想不出什麼地方好藏,就趕車回家。正好碰上母親病了,王明石就又借口說回家照顧母親的,於是他就在家安心的躲了兩個星期。

正當他慶幸可能躲過了災難之時,他的老婆慌慌張張地從外面跑回家,說有警察來了。王明石還沒有想好朝那裏跑時,就被兩個警察按倒在地,王明石知道無路可逃了。就乖乖地伸出手,讓他們把手銬戴上。但王明石就想不通,警察為什麼會這麼快破案。現在警察也長聰明了,他奶奶的,活該自己倒霉。這樣想后,也就心安理得地在逮捕證上籤了字,還動員他老婆也把字簽了。

王明石又回到監獄了。這回是三進宮,也許不會再有第四次了,這次是死定了。他後悔自己太鹵莽,太控制不住自己了,那麼漂亮的姑娘死在自己的手裏,還有什麼話說呢?自作自受。

於是,在後來的指認現場、廷審,以及拍賣他的房子進行民事陪賞時,他都很配合,他覺得是天經地義的事。只是放心不下他和孫淑華生的兒子,那是他們王家的香火,如果他有個三長兩短的話,他們王家就真的斷子絕孫了。

沒過多久,他擔憂的事果然發生了。他最後一次見到他老婆時,老婆告訴他,孫淑華的兒子在深圳建築工地死了。這消息如晴天霹靂,徹底擊毀了王明石,他覺得老天爺太不公平了,活着也沒有用了。因此,他不吃不喝,只等行刑的那一天。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可王明石已手足無力,在執行令上籤的字,一半是刑警幫的忙。王明石這三個字比起第一次簽的字相去甚遠,他也不在乎了,但最遺憾的是,被帶到刑場時沒有觀眾,太冷清了。

他彷彿記得六七十年代槍斃人時,人山人海,膽大的犯人還可以四周環顧,尋找自己熟悉的人或相愛的人來送行沒有。看來是不會有親人來給他送行了,其實他也想不出除了那個丑老婆會來外,還有哪個情人或被他玩過的女人會來給他送行。這樣也好,免去了他無人相送的尷尬。

突然,一支冰冷的槍口頂住了他的後腦勺,他才意識到九十年代的刑警槍斃人,不再遠遠的打,萬一技術不過硬,沒有打准多丟人。但他哪裏知道,這種槍斃人的方法是出於人道主義,減少犯人的痛苦。

當刑警扣動機關,一聲巨響在他耳里傳開之時,他看見了血肉模糊的張春艷用雙手在抓他的靈魂;與此同時,那個眯縫着眼睛,永遠藐視一切人的,曾被他救過的鎮長、在逃犯胡成百,居然在他身後仰天大笑。在意識尚存的瞬間,王明石發怒了,他要找那老色鬼算賬。於是,王明石大叫一聲后,就向胡成百撲去。可是,一切都是徒勞,他的癱倒在地的身體告訴了他,他的靈魂已出竅,再也指揮不動那具罪惡的屍體了。

王明石走了,走得悄無聲息,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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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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