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閨蜜不是你媽
如果魯迅先生今天還活着,不知道會對人們關注的一件案子寫一篇什麼文章,或者對媒體發表怎樣的言論。
也許,魯迅先生會“罵醒”那些沒有良知的人,但現在當事人到底有沒有良知,還不清楚。
有人說,她躲在屋裏明知道外面是前男友,但自己害怕不敢出去,也許這是事情真相,如果這是真相,那麼,由於害怕而不敢出去,也屬於人性。
因為看過很多類似,兇手行兇時,群眾沒有人會出手相救,單單是冷眼旁觀,或者是趕緊逃離現場,這在魯迅筆下,屬於麻木不仁。
看似激動憤怒的群眾,也有可能是把此類事件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因為他們除了轉發一下八卦公眾號文章,其餘的什麼都沒有做。
如果轉發者屬於有良知的那部分人,我相信,他一定會在路上敢於扶老人,不亂丟垃圾,遇到壞人做壞事的時候見義勇為等等事情。
而且,大部分群眾是很容易被煽動的,所以,我們要盡量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再說話,因為大多數公眾號發表的東西,都屬於道聽途說,不是現場目擊者。
不是現場目擊者,就暫且先不要以“鐵定”這個詞語來定義事件。
聲討是可以的,但不要喪失理智,千萬不要衝昏頭腦做過激的事情。
今天在朋友圈瘋狂轉發各類批論文章的群眾,大概都屬於吃瓜群眾,因為大多數公眾號發表的文章很有可能都是口口相傳。
看過一篇報道,然後就編輯一下,添油加醋,尤其是媒體類,不渲染一下都不好意思往出發。
甲看到報道然後編輯一下加入自己的觀點然後發佈公眾號文章,乙看到甲的文章,也有自己的觀點,然後編輯一下發佈,丙看到乙的文章,也有自己的觀點,編輯一下發佈。
以此類推,最後,事情越傳越玄乎,這就是發酵,文章所描述的情況似乎離事情的真相越來越遠,越來越遠,觀眾跟着一頓批判。
前一篇文章說過,我們要辯證的看問題,說了這麼多,並不是為當事人辯解,畢竟我不是她的律師,我不認識她,她也不認識我。
但從公正法治的意義來說,泄露她人個人信息,讓全社會的人聲討她,並不是一件多麼明智的事情。
願逝者安息,法律會給死者一個交代,對於活着的這位當事人,但願能勇敢一些,幫助警察、幫助法官、甚至是幫助社會,給我們一些正義。
另外,看到有些報道,說死者樂於助人,可能死者身體力行幫助朋友,因為一些報道說當事人曾聽到朋友在外面和兇手激烈爭吵.
對此,我們還是想說,要遠離情緒消極或者有某種傾向的人,面對這些人的時候,盡量要保持冷靜,不要與對方發生衝突和過激行為,就像我們時時刻刻在街上會遇到的一些路怒症,他們會對我們施暴,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首先要保持冷靜,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如果與之發生衝突,很有可能就會發生意外。
其次,朋友之間,有些私人的事情還是盡量不要干涉的好。
尤其是女性,現在好像流行閨蜜熱,閨蜜之間干涉對方男女朋友感情的事情不在少數。
好像有些女孩子,在某個年齡段的時候,把閨蜜看的比父母還要重要,朋友圈曬父母的照片不多,曬閨蜜的照片倒是不少。
閨蜜之間,切記不可干涉對方交男朋友這件事,我常常聽到,因為當事人聽到閨蜜的話而和自己的男朋友鬧彆扭,這種事情不在少數。
所以,朋友再好,要有限度,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這個道理。
假如,死者當時避免與兇手發生正面爭吵,而是避讓,讓其雙方自己談,畢竟男女朋友的事屬於他們個人的事情,也許事情的結果就會相反。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可能屬於熱心過度。
假如我的好朋友談戀愛分手了,他的女朋友來找他,我絕對不會強行阻攔她要面談他,我也絕對不會和他的女朋友發生爭吵,更不會說“你走吧,他和你分手了,你就不要糾纏了”等等諸如此類的話,因為這類話讓對方更加傷心,如果遇到某些過激的人,他們很有可能就會因為這些話而喪失理智,從而做出不當的行為。
當然,如果對方會對朋友做出不當行為的時候,這時我們絕對要伸手幫忙。
今天的重點可能是:閨蜜之間,還是保持一點距離的好!
況且,現在好像閨蜜之間干涉私人感情的事兒真的挺多,閨蜜不是你媽,相親和搞對象的事情,還是交給你媽好了。
我甚至見過這樣的情況,兩個女孩是閨蜜,其中一個女孩談戀愛了並且熱戀,那麼這個女孩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時間長了,疏遠了閨蜜,她的閨蜜竟然會因為這個而不高興。
是因為女孩子心眼小嗎?可能是的。
從心底對另外一個男人說:是你奪走了我的閨蜜!!!
我記得上初中的時候,班主任說過一句至理名言,他說:好朋友要保持距離,好朋友不能過於好,不然會出事兒。
現在看來,那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熱心腸是好的,但是不要以卵擊石,這不是一個路見不平就拔刀相助的時代,這是一個講法制的時代。
遇到歹人,要麼機智躲過,要麼見機行事,要麼避其鋒芒,要麼打電話尋求幫助,和歹人爭吵,只會惹禍上身。
一百顆雞蛋也砸不碎一小塊花崗石,甚至你以為一百顆雞蛋能淹死花崗石,那麼你錯了,那砸的稀糊的雞蛋清雞蛋黃,沒多長時間就風乾了,甚至消失的無影無蹤,要知道,蛋白質和有機物降解的速度是很快的。
雞蛋要想跟花崗石斗,就要先孵出一隻小雞來,小雞長大后,將小花崗石叼在嘴裏,然後扔進臭水溝中。
這才是聰明的做法!
別忘了我們的曾經的游擊戰,正是避其鋒芒,如果採取正面衝突,對我們可是一點兒好處都沒有。
話又說回來了,閨蜜談男朋友這件事,無論怎麼樣,還是交給她的家長來管吧,畢竟你不是她媽,將來你也結婚了,我不相信你還能像從前一樣和閨蜜不離不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