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爭口氣
真他娘的被解僱了。
許小樂很蛋疼,準備了新歌本想來震驚四座的。
誰料到。
酒吧老闆把以前工資給他結算,還客客氣氣的說了一句另請高明。
你妹的!
“笑什麼笑,有點良心的話,就給我刷點禮物。”
系統直播間中的那幫傢伙,一個個幸災樂禍,只是有點可惜看不到許小樂裝逼了。
回到後台歌手休息室,許小樂憋着一口氣在收拾自己東西,肯定是錢松那小子搗的鬼。
他們同一天應聘這間酒吧,而酒吧原則上只招聘一個歌手,於是兩人有了競爭。
論唱功,許小樂一百個不服,那傢伙就是個小混混,根本沒有上過音樂學校,竟然也來玩音樂。
也不知道他搞了什麼鬼,許小樂十五天的試用期都沒到,就被炒了魷魚。
這家老闆也不地道,堂而皇之的扣了許小樂200工資。
“許小樂,看來是要跟你說聲再見了。”許小樂怎麼看都不順眼的錢松,帶着輕佻的口吻,瞄在許小樂身上的眼神,多半是幸災樂禍。
許小樂沒搭理他。
“喂!那水杯是酒吧里的,不能帶走。”錢松呵斥道。
“老子付過錢了。”被老闆扣的200塊錢包含了這隻水杯。
許小樂頓了頓轉過身,看着錢松說道:“我現在不想跟你說話,你最好離我遠點,不然真會揍你。”
“哈哈哈!”錢松一甩長發,“許小樂,你跟誰裝呢!”
火藥味頓時爆升。
默念九陽拳口訣,催動氣血的流動,右手拳頭一握,充滿了力量,這一拳下去,許小樂能砸掉錢松一圈牙。
“小樂。”煙嗓男黃今生,及時阻攔住許小樂。
他知道許小樂有脾氣,但更知道許小樂鬥不過錢松,那傢伙就是個小混混,街面上有人。
許小樂想了想還是算了,怕給黃今生惹來麻煩,畢竟他是黃今生介紹過來的,
酒吧客人越來越多。
這間酒吧主題就是音樂,幾個歌手輪番上場,在台上唱一到三四首歌不等。
在酒吧挑大樑的“感悟樂隊”,演唱了兩首暖場歌,來到休息室,他們已經知道許小樂被迫離開的事,樂隊的結他手,走過來說了句,“你跟我們不一樣,你還是學生,潛力無限,你還有很多時間,加油!”
算是一種安慰吧!許小樂笑了笑,對這支樂隊印象一直都挺好的,他們四人一直都很努力,為夢想而堅持——現在他們沒有名氣,但有信念。
錢松一點都不怕許小樂,一個沒背景的大學生,還敢跟他叫板,冷哼了一聲,“別讓我在外邊看到你,見一次,打你一次。”
放下一句狠話,抱着結他去了中心舞台,沒一會,就響起了他的歌聲。
許小樂離開了綠光酒吧,黃今生送他到門口,“回去先休息一晚,明天我給你聯繫,看哪家酒吧要人。”
認識黃今生,是通過海之聲錄音棚的老闆吳海。
黃今生經常去那裏錄歌。
“黃哥,謝了,不麻煩你了,工作我自己找吧!”許小樂道,他從黃今生身上看到一種歌者的精神,現實磨平了他鋒利的稜角,雖然已經妥協這個社會,但從未放棄——
他認同這個人,願意交這個朋友。
許小樂超前走了幾步,回頭看了一眼,黃今生插着褲兜,轉身回了酒吧,背影中有着幾分滄桑感,和許許多多為夢想而拼搏的人兒一樣,前途迷茫,甚至看不到方向,還心有不甘。
【小樂,不要傷心啊!你有了系統還擔心沒有未來么!】女觀眾小兔子,安慰道。
許小樂回道:“兔子聲音這麼甜,一定是個大美女咯!”
【我聲音這麼有磁性,當然是大帥哥了。】丑洛嬉鬧道:【小樂,你被開除了,我有點開心,送你兩顆棒棒糖吃。】
許小樂說道:“練了一下午,這首歌沒地方唱了。”
【小樂,不急,等你出名后,那家酒吧的老闆,不得後悔死啊!】楓葉紅了說道:“擁有這麼一個逆天系統,你想不火都困難。”
【這個時間去其他酒吧應聘怕是晚了點,小樂,不如你擺個地攤就在街上唱吧!】
有人提議道。
許小樂走在酒吧街,道路兩旁形色各異酒吧,彩燈絢麗,一陣陣或勁爆或舒雅的音樂隨着冷風飄進耳中,許小樂多少有些心煩,今晚的計劃全被打亂了。
就在這時,口袋裏的手機突然震動了。
竟然是剛剛分別的黃今生打來的,“小樂,其實這個電話,我不應該給你打,但我覺得還是徵求你的意見。”
許小樂站到一個音樂聲小的地方,貼着手機說道:“黃哥,什麼事,你說。”
“你剛走就有一位客人點歌,就是那天你唱的《問情》,點名讓你唱。”黃今生說道:“這個電話是王老闆讓我打給你的,希望你回來唱一遍再走,價格是500元。”料想許小樂可能不想回去,所以給出高價。
“他姓王的把老子當什麼人了,喚之即來呼之即去,他大爺的!難道他認為錢都是萬能的,可以買到尊嚴嗎?黃哥,你告訴他——讓他等我,馬上回去。”
一開始義正言辭,最後一句話,愣是把許今生手中夾的煙,震掉了。
【小樂,為了五百塊錢,你真要回去啊!】
【你回去我鄙視你。】
【有點骨氣好不好,你可是有系統的人。】
許小樂並不怎麼抽煙,今天給自己點了一支,使勁吸了一口,再次吐出來,煙霧很快被冷風吹散,他緩慢慢地說道:“我回去是要證明我自己,誰活着還不為爭口氣呢!”
正了正肩上的結他,許小樂轉身,原路返回,腳步異常的堅定。
再次見到了解僱自己的王老闆,許小樂皮笑肉不笑,“先錢。”
王老闆搖頭一笑,內心鄙夷,懶得正眼瞧許小樂,為了500元出賣尊嚴,還談何志氣,“唱完歌,直接走就行了。”
點出五張百元大鈔,拍在一旁的桌子上。
許小樂拿起錢,塞進口袋,自己掙的為何不拿。
王老闆看着許小樂的背影,十分不爽,有一點辦法都不讓許小樂回來,在他心中,許小樂根本不值五百的高價,一首歌五百塊,真是便宜這小子了。
奈何,點名要許小樂唱《問情》那首歌的客人,非同一般,雖不是特別有錢的大土豪,但人脈關係極廣,據說還是“夜鳥團”的副團長,所謂的夜鳥團,就是聚集了一群愛酒愛音樂志同道合的朋友,在東湖這一帶,夜鳥團小有名氣,經常性的組團去一間酒吧消費。
傳言有一間新開的酒吧,兩個月沒什麼客人,就因夜鳥團的一個成員,去酒吧喝了一杯調製的酒,覺得與眾不容,群里呼籲其他成員去嘗嘗,結果第二天就爆滿,夜鳥團的宣傳力可見有多大,當然了前提是酒吧調製的酒真的好喝。
做為夜鳥團副團長的程傑,有責任有義務,幫團內的成員尋找有意思有特點的酒吧!佛州市雖不是一線大都市,但大小的酒吧好幾百家,每一家的特點風格都不相同,程傑總是先探風,有趣的酒吧推薦給大家,一直樂此不疲。
那是年前,無意間來到這家普通的綠光酒吧,說實在的酒吧沒什麼特點,他的見識太廣了,那天恰巧聽到了許小樂唱的《問情》。
這首情歌,他聽了覺得挺不錯,在群里說了一聲,就有幾個喜歡這首歌的成員報名一起來聽。
程傑帶着七八個朋友過來點名要聽那首歌,酒吧的王老闆實在沒轍,只好把許小樂又叫了回來,他想的是只要許小樂能回來,別說五百,一千他都出,只為讓夜鳥團的人宣傳他的酒吧。
“喏!就是那小夥子,他唱的問情給我一種不一樣的感覺,或許跟我那天的心情有關吧!”程傑指着等上台的許小樂,介紹道。
一起來的有兩個成熟女性,盯着許小樂,輕然一笑,“歌聲不知道怎樣,長的蠻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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