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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一詞的來源
同人一詞來自日語的“どうじん”(doujin),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人們、同好。作為ACG文化的用詞,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干擾的自我創作”,或“自主”的創作。它比商業創作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以及“想創作什麼,便創作什麼”的味道。同人志則是這種創作的自製出版物。這個界別則稱為“同人界”。
[編輯本段]語源
有人認為“同人”一詞的語源並非來自日本,在五四運動時魯迅或《現代文學》已曾使用“同人刊物”一詞,來指非商業性的創作刊物。更有人上追至《易經》的同人卦,指出這是“同人”一詞的最早起源。然而,現在這個同人文化的興起,是由日本傳入,且以動漫文化為主。本條目所述的,主要亦是這個同人文化部分。
原創與二次創作
由於許多漫畫同人作品是以由商業漫畫中的人物為基礎進行的二次創作(又稱再創作),在日常語彙的方便上,“同人”被廣泛用於指代愛好者用特定文學、動漫、電影、遊戲作品中人物再創作、情節與原作無關的文學或美術作品,即同人小說與同人畫作的合稱。然而,“同人”並不一定是再創作,也可以是原創。
個人參與與同人社團
要參與同人創作,可以以個人身份,也可以跟志同道合的朋友走在一起。如果你選擇後者,與一群有相同嗜好的人,組成“同人社團”(Circle,又稱“同人組織”或“同人團體”),就可以更方便地與朋友交流創作靈感,分享資訊,或製作同人志、同人遊戲等商品販售。一些著名的商業志作家團體如CLAMP,之前就是由同人社團開始發跡的。
同人創作
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編的──對正式出版的漫畫進行二次創作(再創作,re-creation);也包括原作的。
同人界中的人,時常會創作出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包括同人小說、同人漫畫等。出版同人志是把這些同人創作跟同道中人分享的一個途徑。許多同人作品都會由同人們製成同人志,自資出版。
但也有些同人作品,不刊在同人志上,而是透過網站發表。一般來說,繪畫CG在網站發表會最為方便。而其他媒體的作品,通常都能透過網站發佈。
除此以外,還有同人遊戲、同人詞、同人MV、同人廣播劇等創作。而在同人志即賣會的會場內,亦常會見到正在Cosplay的參與者。
原創,指的是,人物設定是作者自己決定的。
同人與原創相對。
ACG界的同人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畫、動畫、遊戲、小說、影視等作品甚至現實里已知的人物、設定衍生出來的文章及其他如圖片影音遊戲等等,比如神話同人,逆水寒同人,網球王子同人,柯南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銀河英雄傳說同人等。
同人、同人界、同人圈、同人志
“同人”(doujin)一詞,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語字典,有兩個解釋,一是“同一個人、該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這裏是解作後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時,“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即是一個“自主”的情況、一種“自主文化”。至於有說“同人”一詞為孫中山先生所創用的,我們對此說無法證實,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詞才會流傳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釋和用法。
至於“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這個界別。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書籍、刊物,但當中以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的為主,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什麼便畫什麼”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體應寫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為“志”和“志”在繁體字裏,一早就有了明確的分工,胡亂相混只會令人誤會,易於跟其他名詞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寫法,也是跟繁體一樣,寫作“同人志”。
我們將探討的,也是這種漫畫同人文化。雖然說,依據上述的“同人”定義,也包括了自主性質的小說、詩詞等創作刊物。然而,在這些自主文學場域中,很少會使用“同人”一詞。這就是“同人”一詞除基本定義外,還有所使用的場域之分別。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畫文化的同人。
不同種類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樣的分類。首先要說的,是“原創”和“改編”之分。“原創同人志”(original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均是自己創出來的。理論上,它們的自創成分是比較高的。至於“改編同人志”,也有人稱為“演繹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進行改編,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換部分人物,以至合併數個故事等。雖然題材是取於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在藝術上,re-create也是一種創作。加上就算“原創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沒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時也會有別人的漫畫人物出現。甚至有部分“原創”是打別人故事的骨幹,卻披上自己創的角色、改變時間和地點等構成的。這樣掛羊頭賣狗肉,比擺明是改編的作品,更不原創。這些情況並不多,可是也足證明,有時“原創”和“改編”,並不是有楚河漢界,要兩軍對壘似的。我們也不應對某一方心存歧見,因為大家不是都在畫想畫的東西、表達自己的想法、進行自己的創作嗎?
有人把改編的同人志,再細分作“動漫改編同人志”及“遊戲改編同人志”。這個分類,讀者都可以察名識義,不必由筆者再解釋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後者則為“gameparo”,當中的“paro”是“parody”的簡寫。而“改編同人志”也被稱為“parody”。然而,“parody”一詞在字典里的解釋,通常是帶有貶義的,要麼就指拙劣的模仿,要麼就指模仿他人文體的滑稽詩文。即使你要把這詞改為中性,但“模仿”與“改編”始終是有分別的。但既然已用開了,筆者也無能力勒回馬韁。
另外,坊間亦有所謂“個人志”、“雙人志”的東西。其實一般同人志,多數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這些稱作“個人志”、“雙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個或兩個人的作品。然而,我們並不同意從“同人志”中分化出“個人志”、“雙人志”的名稱,這樣彷彿把自己從“同人”中抽離。“同人”所指的,實際上是這種自創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個人,沒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應抽離自己。我們覺得,稱作完全由誰繪畫的同人志會比較恰當。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編同人志”簡稱作“改編志”台“演繹志”,我們也不認同這種稱呼方法。
〖同人〗所謂同人,就是指讀者從一部作品中衍生出來的其它作品。
(同人有多種形式,但主要分以下幾類):
1、完全原著演繹,即文字版的漫畫、電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設定下所發展出的其它劇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所發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話演繹。
6、瑪麗蘇
原創女主或者男主穿越到某部作品去,通常是建立在做着公主夢般的幻想之上的作品,被賦予了神般的能力、性格、運氣(其實最後一個才是統領全文的所在)
對待原作的態度不算尊重,對於劇情、人物性格、世界觀都起到了嚴重的扭曲作用
7.OOC同人:扭曲人物性格,扭曲原作劇情的同人作品,不推薦閱讀
**同人
**,其實本意是沉溺於唯美之物的意思。后在中國逐漸演變成BL的另一代名詞。
曾一度被眾人難以接受,但在90年代末的BL黎明期得到了振興,直至今日基本成為同人作品的主流。
所描述的,是身為同性的兩者在不同的世界觀下的愛戀。
這其中不乏一些文筆唯美,催人淚下的好文,但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也有一些為了H而H,
為了同性的刺激而戀愛(其實都不能叫愛了,是佔有欲)的“快餐”BL作
字典中的同人
tóngrén
1.《易》卦名。離下乾上。意為與人和協。
2.引申為歸向之民。
3.志同道合的朋友。
4.在同一單位共事者或同一行業中人。也作“同仁”。
《易》同人卦第十三
【易德經典】天下大同靠同人
相同一樣,叫同。世界上,有同必有異,有異必有同。同類相斥、異類相吸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而另一方面則是同類相吸、異類相斥。
從與更多人合作奮鬥的願望出發,同人卦通過六爻之變數表達了同人於野,利涉大川,同心同德,團結向上的光輝思想。
【本經】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天與火相互親和,象徵去聚合志同道合的人,按照人類事物的種類辨別異同。)
初九同人於門(家門口),無咎。
六二同人於宗(宗族),吝(憾惜)。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高處)。三歲不興(出兵)。
九四乘其墉(yong,城牆)。弗克攻。吉。
九五同人先號啕(tao,啕)而後笑。大師(軍)克(克敵)相遇。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悔恨)。
在《易》中本意是指“志同道合的人”,傳入日本后演變為古日本所指“同人”,再逐漸演變到現在的“動漫遊戲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