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鞋子跟腳哪個重要
“小子,敢在背後說我壞話?”
吳謙的聲音剛落下,就見到一個滿臉絡腮鬍子的大漢不知從哪裏衝出來,氣呼呼地攔住了他們的去路。
“爸!”林小夕叫了一聲。
林浩然?這就是林小夕的老爸?吳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爸長得五大三粗,偏偏女兒生得如花似玉,看看林小夕再看林浩然,這真的是親生父女嗎?怎麼看都跟血統沒有關係啊!
“小子,你幹嘛像見了鬼一樣望着我,這樣很沒禮貌你知道嗎?給你兩個選擇,要麼被我的拳頭揍成肉渣,要麼畢恭畢敬地道歉!”
林小夕擋在林浩然和吳謙中間:“爸,你別鬧了,這是我同學!”
“你讓開,這兒沒你什麼事!”林浩然用大手把林小夕撥到一邊,銅鈴般的眼睛惡狠狠地瞪着吳謙說:“給你3秒鐘的時間,現在我要開始計時了!”
看老爸的樣子,絕不像是鬧著玩兒的,林小夕心裏有些發慌,如果老爸真的把吳謙給揍了,以後跟人吳謙還怎麼相處啊!
勸不動老爸,只能勸吳謙:“吳謙,要不你跟我爸認個錯吧,這事就算過去了!”
“認錯?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啊,我只是闡述了一下個人觀點而已。”吳謙回答完林小夕,把頭轉向林浩然,不卑不吭地說道:“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身為南山鎮的首富,又是天才法師林小夕的父親,林叔叔現在可是個大名人,他怎麼會在這種場合對我這個小孩子動粗呢?我相信,林叔叔絕對是個喜歡講道理的明白人,對吧?”
“你……對,我喜歡講道理!”
林浩然一句話梗在那裏,沒想到這小子平時不說話,一說起話來這麼犀利。
甜的苦的全被這小子一個人說了,我想揍他,他還說我是喜歡講道理的人,大家都看着呢,現在動手肯定不行。
林浩然不經意間看到了林浩然腳上穿的鞋子,這是一雙布鞋,腳拇指已經把鞋子頂出了一個洞。
他眼珠一轉,想到了一個點子。
於是,順着吳謙的話往下說:“小子,既然你知道我喜歡講道理,那我今天就當著各位街坊鄰居的面,跟你說道說道。大家都知道,我林浩然是靠賣鞋起家的,鞋有很多種,有皮鞋,有運動鞋,還有一種布鞋。”
“皮鞋上檔次,運動鞋好看,可是這兩種鞋價格相對昂貴一些,普通人很難消費得起,那怎麼辦呢,只有去穿布鞋,就像他腳上穿的這雙。”
說到這裏,林浩然故意抬高聲調,指了指吳謙腳上可以看見大拇指的鞋子。
眾人順着林浩然手指的方向看過去,紛紛搖頭,心裏只有一個想法:這是誰家的孩子呀,穿得真寒磣。
林浩然不動聲色地笑了一聲,對這樣的結果十分滿意,接著說:“下面,有要做一個街頭採訪,請大家支持一下。”
林浩然走到一名年輕人旁邊:“小夥子,如果你有足夠多的錢,你會穿什麼鞋?”
“我肯定買皮鞋穿。”
林浩然點點頭,走到一名十八.九歲的少女身邊:“你呢?”
“我喜歡白色,所以會買一雙白色的運動鞋!”
林浩然又繼續詢問了七八個人,大家全部選擇了皮鞋和運動鞋。
做完街頭訪問,林浩然大聲說:“鄉親們,剛才我街頭訪問的結果,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所有人都喜歡貴一些的皮鞋和運動鞋。好,既然大家都喜歡有檔次又好看的東西,說明好東西是有價值的。既然是這樣,為什麼有人穿布鞋?因為布鞋便宜,沒什麼門檻,幾塊錢就可以買到。”
“所以說……”林浩然走到吳謙身邊:“炫耀和體面是需要金錢支撐的,你就像你腳上的布鞋一樣低賤平凡沒檔次。如果把我女兒比喻成皮鞋,那你跟她相比,連雙布鞋都算不上,所以你不配跟她站一起。”
“爸!”林小夕窘在那裏,滿臉通紅,拉起吳謙的手說:“我們走!”
吳謙站在那裏,臉色無悲無喜,彷彿林浩然說的話跟他沒有半點關係。只見他輕輕地拿開林小夕的手,輕聲說:“林叔叔的道理還沒講完,這樣走掉太沒禮貌了!”
哎喲,這是個什麼人啊,難道聽不出來林土豪在諷刺他?四周的群眾小聲議論着,人群里爆發出一陣鬨笑。
林浩然望着吳謙那個怪胎,陡然愣住了。
我的道理明明講完了,難道他還沒聽夠?真是邪了門了,我這樣譏諷他,他竟然一點都不生氣,臉不紅頭不低,沒有一點不好意思的感覺,連群眾的鬨笑也滿不在乎,這不是白白浪費了我一公升的口水嗎?你到底有沒有臉啊?
“林叔叔!”
吳謙喊了一聲,林浩然沒反應。
“林叔叔!”
他又喊了一句。
林浩然“哦”了一聲,回過神來。
“剛才我認真地聽了,你講的道理很有意思!”吳謙笑着說道。
“你也覺得有意思是吧,你也覺得跟小夕不是一路人對吧?那好,從現在開始你離她遠遠的,為了表彰你及時覺悟,我決定免費送你一雙新的布鞋,這樣你的腳拇指就不用露在外面丟人現眼了!”林浩然得意地回應。
“其實,我一直覺得跟小夕不是一路人啊!你看,不管是送我書,還是約我散步,或者剛才拉我手,都是她主動的,正好你提出來叫我們不要在一起,要不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拒絕她呢!”吳謙微微笑着:“真要謝謝你了,林叔叔幫我解決了一個難題!”
林小夕感覺腦袋彷彿“嗡”了一聲,他心裏真的是那麼想的嗎?
她有些緊張。
偷着望了吳謙一眼,他神色如常。
最討厭的就是你這幅讓人看不出深淺的德性了!
林小夕狠狠“剜”了吳謙一眼。
吳謙的話彷彿一顆炸彈投下來,人群里立刻就癲狂了,無數人像看猩猩一樣望着他。
這小子什麼來路,居然敢這麼跟林浩然說話,一點都不給面子,把父女兩同時給涮了,這明擺着找死的節奏啊!
林浩然在南山鎮可是黑白兩道通吃的人物,想教訓人只需勾勾手指頭就有人給他賣命。
林小夕就更不用說了,林浩然的獨女,南山中學校花,河口縣有史以來第一位雙系法師,一飛衝天只是時間問題。
在群眾看來,吳謙要麼是腦袋被驢踢了,要麼乾脆長了一顆驢腦袋。
“小子,我沒聽錯吧?你的意思是我女兒倒追你?”
林浩然氣得臉都綠了。
在南山鎮,想做我林浩然女婿的人基本要用火車皮拖,我女兒會倒追你?
“爸,求你了,咱們回家行嗎?”
“可是,這小子……”
“你女兒明天還得考試,順利的話幾天就要去法師學校了!”
林浩然很想教訓一下吳謙,可是看到女兒的眼神,他終於還是忍住了,女兒過幾天就要離家了,他不想在這個時候讓小公舉不開森。
“好吧!”林浩然決定妥協,遂與林小夕走到一起,準備離開,臨走時撂下一句話:“小子你記住,穿着一雙破布鞋最好不要到處丟人現眼,一個人至少得擁有一雙皮鞋上街!”
“林叔叔,您這樣說那我就不同意了,鞋子終歸是服務於腳的,其實跟價錢啊檔次啊這些無關緊要的東西比起來,舒服最重要。”吳謙認真地望着林浩然:“所以,您在講關於鞋子的問題時,能不能適當考慮一下腳的感受?”
話音落下,幾乎全場石化。
林浩然說了一大堆關於鞋子的事情,甚至大張旗鼓地搞起了街頭訪問,想藉此打壓吳謙,可是吳謙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就將形勢給逆轉了,後來只用了一句話就將林土豪給擊敗。
你在講關於鞋子的問題時,能不能適當考慮一下腳的感受?
是啊,說起來,鞋子貴賤是個問題,終歸不如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