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喬森瑪爾(上)
“萊爾修士,您說這些花在此處生長了幾百年,”高溫使雙手發燙,羅西將火把丟在焰深處,“怎麼說燒光就燒光了?這本是一片美麗的花海啊。”
火海一眼望不到盡頭,從布瑞士的城門口一直蔓延到秩序神殿外。夜已經深了,但天仍亮,本是灰騰騰的夜色被大火映得如同白晝。
萊爾修士吸了吸鼻子。他三十多歲,腦袋扁平,樣貌倒是不醜,就是有些矮小。灼熱把腋臭從寬大的袍子裏熏出來,他往後退了退,邊拍弄衣服邊說:“誰知道呢?可能貴族們覺得這裏種菜更好一些,又或者國王封了哪個奸佞小人做官兒,沒有額外的土地再賞賜給他了?不過,這跟你又毫無干係,你只是個撿糞的料,偶爾能劈劈柴。祭司們讓你做什麼,你就得做什麼。”
你還不是一樣,羅西滿不在乎地撓撓臉,根本不想再理他。
“看見了沒?聖殿衛隊的人正趕着老百姓往岸口點火呢,就像春耕一樣。”他嘲弄地指向遠處大火后的人影,“瞧他們吶,只會在一旁指指點點,雙手卻置身事外,活像國王養的狗一樣吠吠不休。我打賭,你要是穿上那身衣服,絕對比他們更人模人樣,是吧?”
他為葬身火海的花朵們祈禱,我可真是個劊子手,羅西想着。一路點燃花叢,出了不少汗,往前走一步覺得太熱,往後退一步又感覺有些冷。萊爾修士跟在他後面一路叨叨個不停,但並未伸手幫忙點火,羅西雖然很煩,但也習慣了。
熱風帶過,一股焦草味兒混合著腳臭,鑽進鼻子。萊爾嫌惡地擺擺手,“羅西!睡覺的時候記得把腳洗乾淨,順便擦乾淨你的屁股。記得把窗子關上,別讓火星飛上你的狗窩,不然第二天早晨你的臭腳就會被烤糊,啃起來就像燒焦的豬蹄。”真想不通,他費勁心思擠兌了這傢伙這麼久,還是賴着不肯走。
我應該把腳趾塞到你的鼻子裏,羅西低下頭心想,我可不願意做狗,狗的鼻子靈,站到你旁邊一定會熏死,你比我臭多了。更重要的是,萊爾修士每天都有機會洗澡,他從不洗澡。
“只有蛐蛐兒才吃自己的腳,”後面一個聲音傳來,二人望去,看見山坡上有隻驢子的糊影,“哈,帶着它們的腿毛一起吃,連跟腳趾頭都不會剩。”聽起來像是在唱歌,羅西心想。
那驢子走的很慢,近了些看得清:上面坐着的是個大鬍子老頭兒。他上唇的鬍子直往上翹,鬍子上有一顆光滑的大鼻子,臉部飽滿,活像個樹袋熊。按理說,這麼白的鬚髮,應是八旬老人沒錯。可他膚色紅潤,兩隻眼睛圓溜溜的,還有一團鼓鼓囊塞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很難辨出確切的年齡。
“火焰啊!啊焰火!長天漫煙黑滾滾,滾滾黑煙漫天長——”
他是從迦葉之南的小路過來的,那邊猛獸橫行,連流民都不願意靠近,這人竟然騎着一頭驢子從南邊過來。
最扎眼的是驢子,還有老頭手裏粗長的大鞭繩。驢子的身材又瘦又小,頭部卻大的出奇,一直盯着馬鞭上掛着的玉米小跑,完全看不出累。鞍子上的人起碼有二十石重。羅西舔了舔齙牙,他要是驢子,肯定拉不動這老頭。他在這兒做了三年多的伙夫了,進城的必經之路來來往往地見過許多奇怪的人,但這樣奇異的老爺子還是頭一遭見到。
火勢猙獰,在天空中發出咆哮的呼聲,在地面上甩落龐大的焰影。黑滾滾的濃煙,灰白的餘燼,若不小心吹到臉上,必會嗆得涕淚直流。
“為什麼?難道它的腿很好吃嗎?”羅西擦了擦臉上的油,忍不住問。他盯着那隻驢鞍上大大小小的皮袋、瓶子、罐子,各種顏色都有,看得直眼花繚亂。
“哦,當然不是!你想想也就知道了,咋可能好吃,”老者動了動嘴唇,鬍子滑稽的一翹,“那是因為飢餓!夜晚到來,就不得不吃腳,吃腳腳,我真的不愛吃腳!可是沒有東西吃讓我吃什麼呢?還是要吃腳,腳腳腳…”他每哼哼一句,眉毛就動一下,羅西在一旁邊笑邊情不自禁的鼓掌。
“老伯,您唱的真好,您是游唱歌手嗎?能…教我學學嗎?”羅西用渴望而崇拜的眼神盯着他。
“當然可以,小夥子!有無數人都跟我學過唱歌,聽過我的故事;我周遊四方,經常在篝火旁與流民們一起跳舞;夜色降臨時,住在森林深處與猛獸們同眠。不過——”大鬍子露出了和藹而憨厚的笑容,把手裏的馬鞭在空中搖成圈兒。“我可不是什麼歌手,而是來自‘北地的詩人’。”聲音不顯蒼老,友善而歡快,笑起來嘴裏一顆牙都沒有。
“啊?”羅西張大了嘴巴,驚訝之極。他經常聽說北地詩人的故事,據說他們是來自比聖地更神秘的地方,擁有着與大賢者們同樣豐富的見識;他們為人樂善好施,幫助窮人跟小孩兒,把經歷過的稀奇古怪的事都用筆記錄在皮紙上,最後編成歌謠留給後世傳唱。聽說他們當中甚至還有先知,對歷史跟未來都了如指掌。
“北地…詩人?想不到您竟然是‘北地詩人’!那您,那您一定要教我,我想學很多東西…”他激動的語無倫次,激動地像一隻看到蘿蔔的兔子。
老人摸摸鬍子,剛想張嘴說話,萊爾修士卻嗤笑了一聲,怪聲怪氣地譏諷:“對呀!反正是坑蒙拐騙,你想學什麼都行。他可以在鬼火上面變戲法;還能在袖子裏多出一隻兔子,或者小鳥。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騙點兒麵包吃。什麼‘北地詩人’?他只是個老乞丐。醒醒吧羅西,我勸你離他遠點,因為你已經夠髒了。”
在成為侍僧以前,萊爾曾經做過游唱歌手。但不同於那些會講故事會變戲法的吟遊詩人,他只是個會騙人的乞丐。當年他在埃蒙坦城郊附近騙小孩子的時候,當真是得心應手,直到被小孩兒的父母逮個正着。那一天,他不僅沒騙到餅子還賠了一袋黑麵包乾兒。後來他在酒館靠着兩瓣嘴兒把一位布瑞爾的貴族婦女哄騙的團團轉,終於被她靠着丈夫的關係偷偷幫他爭取了打掃、看管這所老廟的資格。如此一來,他不僅擁有了修士的身份,更意味着他一生都不會因為溫飽發愁。打那時起,他就瞧不起任何流民還有游唱人,總想着有一天再遇上那個小男孩兒跟他的父母,一定要把他的麵包搶回來。
“你媽媽沒教你怎麼對待遠方來的客人嗎,扁腦袋瓜的小眼睛神棍?”老詩人對着空氣吸了吸鼻子,把臉往矮小的修士身上貼,用鼻子搜索着空氣里的異味兒。
“什麼?”萊爾惱怒地斜視着他,狹窄的臉頰憋的通紅,推搡着從驢背上湊過來的鬍子臉。老詩人拱了拱嘴,身子像皮球似得一縮,靈活地跳下了驢子。他撅起屁股,扭來扭去地哼哼了幾句,然後轉着身子學小雞,上下抖着雙只胖手,唱道:“我很臟,可我不臭。你卻很臭,還很臟。十米遠就能聞到你不擦屁股的味道,真難聞,真難聞!”
這完全觸到了萊爾的逆鱗,他最恨別人說他臭,因為他每天都洗澡。提起拳頭就要打,“雜種老頭!你會為此得到教訓的!”
“是嗎?難道你是個會法術的聖徒么?”白髮老頭從容不迫,擰開了不知何時從鞍上卸下的酒袋蓋子——像是山羊的膀胱皮製成的。他挪步張開嘴,猛灌上了一大口,鼓起腮幫全噴了出去。
“噗”的一聲,萊爾感覺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耳朵全都發涼,味道聞着看起來更是酒。緊接着腳下一軟,兩眼發黑,昏倒了。
“咱們的‘聖徒’睡著了。”
羅西的反應有些遲鈍,用上唇颳了刮門牙。“你…你做了什麼?萊爾修士這是怎麼了?”
“寧酊大醉而已,”白鬍子老頭笑眯眯地伸出手,“喬恩瑪爾丁頓,一名來自北地的詩人。很高興認識你,年輕人,今天可真不賴,就是有點熱。”
“哦,您好!我也很高興…我叫羅西,一名…”他想了半天,“一名來自石爐廟的燒火工。”
“不,你看起來像個祭司才對。”喬恩瑪爾嚴肅地說。
“可是,石爐廟信奉的是‘荒野之神’,這裏太小了,不會有祭司的。”
“哦,那就像‘聖徒’,這個總行吧,他們總是無處不在。”聖徒比祭司還厲害,反正你也聽不懂。“洪神慈悲,讓我們先把這位修士抬進去,他是個貪杯的傢伙,估計要睡到明天,可別讓他着涼了。”
夜深,艾瑞卡薩城門緊閉,唯有火勢仍在高牆外肆虐。艾瑞卡薩有三四處石爐廟,其中一處已經荒廢。但這裏也算半個神邸,雖說有點冷。它們難以稱得上是真正的廟堂,純粹是用石頭塊兒亂堆起來的,然後上面再鋪一些茅草和木枝。流民們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神。這些居住在城中的人向來憎惡流民,所以根本也不可能去敬畏荒野。
“我沙漠中的故鄉,女神美麗的臉龐就是你的模樣,大地賜予我生命,而您賜予我強健的體魄…”
萊爾修士在牆角打着呼嚕,羅西在炕下面邊燒火邊跟着學唱歌,儘管那聲音聽起來像鴨子笑,但喬恩瑪爾堅持說他有表演的天分。他教的都是些簡單的歌謠,比如《女神頌》、《紅土的盡頭》,但羅西總是唱了幾句就忘詞,然後就問下句怎麼唱的來着?幸虧他填完柴以後沒哼噠幾句就睡著了,不然只恐今夜無眠。
月稀群星明,喬恩瑪爾走到庭院中間,惆悵地望着城門遠處的紅光。從那雙蒼老而明亮的眸中映出的並非是繞城熊熊的火焰,而是蒼茫且無盡的霧海。他的注意力從不在這片耀眼的火光里,而是遠洋深處。火燒光了這些堅韌的植物,再怎麼去看,也難以改變此中灰飛煙滅的殘景。
他來晚了一步,因此他有更重要的事做。愚蠢的權貴們無知而蒙昧,竟用一把火就焚毀了這片傳承萬載的珍貴智慧。這片海血花,可不是用來裝飾大地這麼簡單。這場大火將是一個危險的信號,讓老人覺得十分不安。他不禁想到了自己的故鄉,那兒亦有一片血海花,就算到了最冷的夜晚它們也不會枯萎。他生長的故土與此處不同,因為北地擁有自己的知識、書籍,亦從未被聖地管轄過。所以,北地人更不能愚蠢到把自家門前的海血花燒光。
沒了這些紅彤彤的植物,究竟意味着什麼,他再清楚不過了。所以,他有義務走一趟,讓這裏的統治者明白他們到底放火燒了什麼。他眼睛一亮,掏出胸前口袋裏的小冊子,寫了幾筆,“慚愧慚愧,‘喬恩瑪爾的詩集’今天仍然不能添筆新的故事,但我發誓這次不是幫老奶奶收南瓜,而是去拯救世界。”
明天肯定會更忙碌,說不定還很危險,哪會有時間寫字呢?過了一會兒,他打起比驢子還響的呼嚕。
夢裏的小朋友們管他要畫冊跟糖果,沒辦法他只能起床。天還早,走出門,站在山腰,喬恩瑪爾找到他的驢子,順了順自己它的毛。驢子正在愛理不理的盯着他看。晨霧稀薄,空氣雖然很清新,但夜裏的寒意未盡,臉上能感覺到絲絲冷意。
“夥計,別這樣看着我,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為了你的玉米。”茅屋內熟睡的羅西拿着寫滿密密麻麻小字的詩歌手抄本,此刻仍夢在異鄉。喬恩瑪爾小聲跟他告了別,牽着驢悄悄離開了這所小小的石路廟,床上的另外一人還未醒酒。
艾瑞卡薩固然是一座偉大的城市,但論建築跟城牆與波里斯城比量起來,那可真就跟流民的石堡一個檔次了。高牆上看得見侍衛巡邏的身影,侍衛也看得到他。
“喂,那邊那個騎驢子的,做什麼的啊?”哨兵長扶了扶頭盔,警惕的問。
“如您所見!我只是一個看望女兒的老頭子,”身形從霧中清晰,沒什麼比一個老人更有說服力,“年紀大啦,女兒來信說添了娃娃,讓我來幫忙照顧一段時間。你知道,從尼安德薩一路到這邊可真不容易。”
最不容易的還是渡過尼福爾河,這些士兵還是第一次看到老人獨自上路。
“你倒是輕車熟路,”哨兵隊長笑着豎起大拇指,“在霧裏迷路的人太多啦,連流民都會迷路。我還是第一次見你這樣獨行的老頭呢!”
“我年輕的時候往返過多次,”他眼珠轉了轉,“我不是流民!是尼安德薩人!”
布瑞士人最敵視流民,他們覺得流民帶來的皆是瘟疫。但布瑞士人更尊重價值。尼安德薩是流民們數百年之前建立的城市,如今也是世上為數不多的富庶之地之一。他所說的從尼安德薩過來,根本是順嘴瞎胡扯,年輕的時候倒是去那旅行過。況且他也沒有女兒,兒子倒是有一個。
哨兵隊長點頭擺手,示意放行。
他高興地掏出幾個糖果,遞給那幾個穿着半甲的士兵。士兵面面相覷,他們紛紛笑着推讓,倒是讓哨兵長拿去吃了一個。“快去找你女兒吧,老頭兒,看你也不像是有‘流疫’的樣子。我們不吃糖,那東西會變胖。嗯,也只有尼安德薩那種吃喝玩樂的地方,才敢養出你這樣‘神奇’的身材!”旁邊的人跟着一陣鬨笑。
“那當然啦,長壽是有秘訣的。”他滿意的揪揪鬍子。
“什麼秘訣?”一個士兵饒有趣味的問。
“吃喝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