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肖時的生活作息最近是很好的,多年的條件反射,只要凌晨六點,就自覺地起床,上了大學,醒來后,着實神傷,最後不得不早早洗漱,去操場上跑了幾圈,往往吃完早飯回來,她們還沒起床。
這學期,她們班的課很奇妙,前幾周幾乎都排到了下午,只有星期五早上有一節課。一個月後,即使像微涼,也生生被改到了上午八九點才起床,估計大都是晚上熬夜所致。
按部就班,肖時早早起床,去鍛煉身體,夏至,操場上其實也有不少人,男生居多。
肖時體力一直好,這天,跑了幾圈,還沒喘氣,就被迎面而來的人給震懾地不敢呼吸。
可以發誓,活了二十年,肖時着實沒有見過這麼美的美男子,清晨的風乾乾淨凈,吹來好聞的氣息,一剎那的瞬間,就像走進了一副畫,這樣精緻的臉,肖時注意到的剎那,就關注了在他的眼眸上,異常的有神。
還有種陽光的味道,肖時轉過身,去看他的身影,不緊不慢的步伐,飄逸的身姿,等他走遠,肖時也停下了腳步,露出白白的牙齒,真是一個美好的清晨。
吃過早飯,肖時去圖書館看書,出於習慣,肖時習慣上四樓,走廊邊有一排排桌椅,可以吹風,一個地方久了,往往就不願意再挪動了。
圖書館自然有自習室,只是氣氛太濃厚,不大適合她。
看完書,肖時回到寢室,室友自然都起床了,不過這個點只剩下沈晨在客廳,玩着手機,泡着泡麵,滿屋的香氣。
看到肖時,手裏拿着書,沈晨甘拜下風,還記得上次,早起上個廁所,竟然看到她梳妝整齊出門,不由問,“夢遊了?”
肖時笑笑,“晨跑。”
不是沈晨說,她真是超喜歡肖時,整天不是圖書館,就是寢室,多乖呀。
只是這個喜歡是有對比的,尤其是跟長的乖乖的小公舉比,真是越比越有差別。
肖時看到她,猜也是她懶得出門,午飯隨便就打發了,笑笑,“少吃點這個,正餐還是吃飯比較好。”
她解釋,“吃過飯了,”又有點不好意思,“嘴饞,嘿嘿。”
真是被打敗了。
這個點也沒看到隨歲,想想,系裏有個學生會,她們四個人就她去面試了,似乎是文藝部,聽說這個部門挺忙,系裏有一系列活動,想必此刻隨歲也應該去忙了。
肖時到好奇沈晨,她這樣的性格,怎麼不去參加類似的團體活動,後來有機會問了,她竟然說,“老給別人幹活,多累。”
下午有課,肖時準備點資料,順便再了解了解一下校園近況。
微涼又是在這種情況下推門而入,一進門,就被一陣異味熏到,定眼去看,就看到斜對面的某某正在唆着什麼,很帶勁的樣子。
她定了定心神,望着沈晨,面色不大好,緩了緩語氣還是問了,“你吃的什麼?”
被她這一套行雲流水的豐富表情給定住的沈晨端着泡麵盒,小心翼翼地答,“泡麵。”
她一口氣憋在心口,站在門口,遲遲不進來,問,“為什麼要在寢室吃這種東西,你難道不知道這是公共場合?”
“這,這種東西?!”沈晨驚呆了,“公共場合,公共場合怎麼了,你沒在火車上吃過泡麵?笑死人啦!”
微涼完美接招,“沒吃過。”又噴出標準式的冷嘲熱諷,“你覺得你現在還有道理了?哼!總有些人,自以為是的可怕,真心無語。”
“呵!”沈晨也是有脾氣的,她真是不明白這個人到底是在說誰,雖然這個人看上去是很厲害,但厲害就能隨罵人啦,“你……”她憋了半半天,發自內心的吶喊,“不要臉!”
說的小公舉都笑了。
肖時本不願插手,實在是怕二人之間的小火苗燒得太大,傷及無辜。
她挪了挪視線,小公舉不愧是小公舉,每天都是美美的。不知二人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吵,失笑后,去開了客廳靠走廊的窗子,走回客廳中央,拿起書本和手機,臨回房,拍拍小傢伙的肩膀,“吃快點。”
微涼也注意到肖時的動作,然後看到剛剛還在生氣的沈晨正在使勁唆着面,還用怨恨的表情看着她。
她走進來,沒關門,最後還是提醒她,“下不為例。”
吃的滿滿的不開心的沈晨大下午還沒到點,就餓得受不住了,一下課,就拉着肖時說,“我們去大食堂,那裏東西可好吃了。”
學校有很多食堂,大食堂名副其實,裏面東西自然豐富,消費也是所有食堂里最高的,關鍵它位於男生公寓附近,離這,路不是一般遠。
隨歲擺擺手,“我不吃了,我得回去做表格。”
沈晨點點頭,“去吧。”
一路上,肖時都在念叨,到底要吃啥,然後等到了地又很焦躁,都是想吃的,無從抉擇。
看到大招牌,二樓有花甲湯,她很興奮,拉着她,“走。”
二樓也是座無虛席,她們趕過來確實是晚了點,肖時想,這要找個位子都很難。
沈晨像火箭一樣嗖地一下跑過去,然後又生生停住腳,因為看到了不得了的大人物,然後大聲喊,“主席,主席好,我是沈晨。”
真是高調地不行,肖時順着視線望過去,是個很俊俏的大男孩,一頭碎發,耷拉在耳後,神情迥異,滿有精神。
哦,穿衣也很有型,微卷的褲腳,普通的T恤,就是看上去很不一般,身架也好。
不知是什麼主席,他聽到有人喊,確定是喊自己后,也很羞澀,一眼就找了聲源,他旁邊也有人望過來,沈晨招手招得更歡了。
沈晨不自知,還給肖時解釋,“我們系的主席,秦尊,可厲害了。”
秦尊也很親和,跟這個很開朗的小姑娘回禮,“你好。”
說完就轉身走了。
全程肖時滿滿的無奈,等吃完飯回來,還記得沈晨說的,“我們秦主席真的很厲害,家世那是不用說,長得一表人才,還打的一手好球,典型的高富帥,我心中的白馬王子,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