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大結局
在河裏面游的過程中,我幾次因為毒癮而感覺到腳在抽筋,甚至游到後半夜筋疲力盡,以為自己這輩子就要淹死在河裏。
河水嗆到我的鼻子裏,喝了幾口河水的我忽然又清醒幾分,拼着最後的一絲力氣,我又繼續游着……就這樣一個晚上,是我這輩子幾乎最難熬的晚上,我不斷的游着,似醒非醒。
有時候我想,也許我就這樣死在河水裏面,或許是最好的結局。
回想我的這一生,就像是做夢一樣。一個連高中都沒有讀完的鄉下窮小子,懷着一個人生的夢想在城市裏面打拚,因為遇到紅姐,因為幸運,而讓我一步步向夢想靠近。
可誰能夠想到當我終於能夠站到萬人矚目的舞台上,卻最終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淪為讓人唾棄的階下囚。
是誰釀造了這場悲劇?是誰該為我最後的結局買單?是紅姐嗎?
不錯,她是我的恩人,但同時也是毀滅掉我的人。我直到現在才明白,原來我不過是她苦心栽培的傀儡而已,所以才會在我漸漸成熟,越來越不聽她控制的情況之下對我使出那樣卑鄙的伎倆。
我確實覺得她該死,卻不應該死在我的手上,為了她那樣一個女人,白白搭上我的人生。
或許,在安紅的眼中,我也只不過是一個背叛她的卑鄙小人,談不上誰對誰錯。
我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幾乎把我的整個人生都給夢完了。等我醒來的時候,只覺得渾身冰冷,睜開眼睛一看,自己躺在一個如同臭水溝般的河灘上。
我從河灘上爬起來,用盡我最後的一點兒力氣。
身上的那件名牌襯衣脫了下來,因為上面滿是臭泥。那件襯衣是艾麗思給我買的,花了一千多塊,我想我這輩子都不用再穿這麼貴的衣服了。
記得好多年前我剛到城裏面,買的最貴的衣服是一件36塊錢的夾克衫,從一名不文的鄉下小子,到曾經身家數億,我也吃過大餐,穿過高檔名牌,享受過富足的人生,想想倒也不虧。
把衣服脫掉之後,我就想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吃點東西,喝點兒水,再想接下來的路。
我看到不遠處的前方好像有一個村子,現在天剛剛蒙蒙亮,或許我可以趁着村子裏頭的人沒有醒來之前,找到吃的,然後換一身乾淨的衣服。
然後,我的好運氣似乎用完了。
這是一處荒廢了的村子,村裏的人可能因為工業污染而離開這裏,或許是到其他的地方生活。反正這裏除了好幾條野狗,和一個瘋瘋傻傻的乞丐,什麼也沒有。
村子裏面沒有吃的,更沒有水,當我走近那個又瘋又傻的老乞丐時,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父親,我曾經很想成為他的驕傲,當然我也曾經做到過,但是現在卻不太可能了。
老乞丐那裏有幾片已經發霉的麵包,還有幾瓶過期的牛奶,可能是他行乞來的。他傻兮兮的看着我,本來我可以就這樣拿走這些吃的,可是看着他漠然垂老的眼神,我下不了手。
離開了老乞丐,我走到村子以外,村子外面有一條馬路,來來往往的也有車經過。
我想了一個辦法,在馬路上放了許多尖銳的釘子、樹枝,或是其他可以扎爆胎的東西,分散開來,然後埋伏在馬路兩旁的灌木叢里,等有人的汽車被扎爆胎,那麼勢必下來換胎,那麼我就有機會劫持那人和車。
想法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諷刺的是,我的計劃居然成功了。東西放了許久,來來回回的也經過了好幾輛汽車,終於有一輛被扎爆了胎,停了下來。
我心頭一喜,但同時又緊張起來,因為我從來沒有干過劫持的事情。
“媽的,這鄉下馬路,連胎都會爆。”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打開車門,下了車。
拿出車子上的工具和車後面的備用輪胎,就開始換輪胎。
我在尋思着怎樣才能把這個男人劫持,才能讓他更加的聽話。
忽然,我聽到汽車廣播裏面的消息:著名演員杜旺龍因為涉嫌殺人,目前正在被通緝中。據可靠消息稱,杜旺龍與前經紀人安紅存在經濟上的矛盾和仇恨,安紅已經確認死亡……
廣播繼續播着,我的腦袋卻嗡嗡嗡的直響,之前還抱有一絲僥倖的想法,現在什麼想法也沒有了。
就算我劫持了這個中年男人又怎麼樣,我現在還是通緝犯,逃到哪裏都是一個死。
想到這些,我絕對的往回走。
現在我已經無路可去,那些曾經嫉妒和討厭我的人,現在恐怕在放聲高歌吧。還有那個一直瞧不起我的老丈人,或許現在正在對女兒說,“瞧我說得沒錯吧?”
而艾麗思,恐怕傷心難過,她絕對不想看到自己嫁的男人成為通緝犯的。
事到如今,唯一還讓我有牽挂的人就是我的姐姐,她算是和我有血緣關係的唯一親人。如果我死了,她應該會很傷心,每年的清明年至少會為我燒香。
至於艾麗思嘛,在我死後,她或許會難過一陣子,但僅僅只是一陣子而已。以她的條件,完全可以找過一個比我更優秀的男人,很快就會忘記我。
而我,最終只是娛樂圈一個可笑可悲的笑話而已。
回顧我的人生,是成功的人生,也是失敗的人生。如果在我最憤怒的時刻,我忍住了,用其他的方式來對付紅姐,或許我的結局會被改寫。
而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沒用了。
我回到那個破舊的小村子裏,找到一些可以用來寫字的石灰,還有一根足夠結實的麻繩。
以前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怎麼死,我以為會像大多數人一樣,躺在病床上病死,沒想到卻要用極端的方法結束自己的生命。
從前的我,瞧不起自殺的人,沒想到現在居然也成為他們的同類。我本來想直接跳到臭水溝里淹死,但我實在忍受不了裏面的臭味,想想還是麻繩比較有效。
村子裏面的野狗比較多,我不想在屍體沒有被發現之前就被野狗給啃光。
所以,在黃昏的時候,我尋了一顆緊挨着馬路邊的大樹,把繩子在樹上繞了一個大圈,綁得足夠結實。
然後,我用石灰在馬路上寫了足夠大的“對不起”三個字。
我仰望一眼天空,帶着不舍和怨恨,就這樣套在了繩子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