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水無月“刀忍”實驗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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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2月,內務人民委員部被分解為內務人民委員部和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由內務人民委員部國家安全總局從內務人民委員部獨立出來組成),1941年7月,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被併入內務人民委員部,內務人民委員部再次獲得巨大的權力,1943年4月,內務人民委員部再次被分解為內務人民委員部和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
在蘇德戰爭時期,內務人民委員部的主要任務為戰線後方的安全保衛工作,同時包括制止陣前逃亡行為。根據斯大林簽署的國防人民委員會第270號和第227號令,成立了專門的督戰隊,對於臨陣脫逃的政委可以就地槍決,普通的基層官兵則會被派往懲戒營被迫執行危險任務。儘管227號指令在下達幾個月後就被偷偷廢除,在戰爭期間仍有大量蘇聯官兵被內務人民委員會的督戰隊槍斃。
與此同時,內務人民委員部還專門針對被佔領區和東歐地區的反蘇分子採取了行動,對他們進行了逮捕和處決。
1946年,蘇聯人民委員會被改組為蘇聯部長會議,內務人民委員部改稱內務部(俄語:МВД),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改稱國家安全部(俄語:МГБ)。1953年3月斯大林死後,貝利亞命令國家安全部併入內務部,並親自任內務部部長[2],1953年6月貝利亞被捕后,謝爾蓋·尼基福羅維奇·科魯格洛夫(英語:SergeiKruglov(politician))任內務部部長,1954年3月,蘇聯部長會議決定將內務部分解為內務部與國家安全委員會(俄語:КГБ,即“克格勃”),從此內務部失去了國家安全職能,克格勃承擔了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職責。
王莽推動的官制改革包括三部分:其一是廢王號,恢復五等爵位;其二改中央官名,分置四輔、三公、九卿、六監;其三是改地名及地方官名。[7]
西漢居攝三年(8年),“攝皇帝”王莽奏請太皇太后(莽姑母王政君)實行五等爵制,恢復公、侯、伯、子、男等爵位。[8]始建國元年(9年),王莽以古稱“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為由,認為漢之諸侯及四夷稱王有違古制,規定諸侯為王者改稱為公,四夷僭號稱王者改稱為侯。始建國四年(12年),王莽蒞明堂,大封諸侯。他規定諸侯之員額為一千八百。公一國有眾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有眾五千戶,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則有眾二千五百戶,土方五十里。已受封地者計有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共七百九十六人。[9]
始建國元年(9年)正月朔,王莽封以王舜為太師,封安新公;平晏為太傅,就新公;劉歆為國師,嘉新公;哀章為國將,美新公:是為“四輔”,位居上公。又以甄邯為大司馬,承新公;王尋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為大司空,隆新公:是為“三公”。又以甄豐為更始將軍,廣新公;王興為衛將軍,奉新公;孫建為立國將軍,成新公;王盛為前將軍,崇新公:是為“四將”。共十一公。新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農為羲和,后更名為納言,大理為作士,太常為秩宗,大鴻臚為典樂,少府為共工,水衡都尉為予虞,與三孤卿共稱“九卿”,分屬於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每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共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央各官署。又更名光祿勛為司中,太僕為太御,衛尉為太衛,執金吾為奮武,中尉為軍正,另新置大贅官,掌乘輿服御物,后又掌兵秩,位皆上卿,號為“六監”。[9]
改郡太守為大尹,都尉為太尉,縣令長為宰,御史為執法,公車司馬為王路四門。又更名長樂宮為常樂室,未央宮為壽成室,前殿為王路堂,長安曰常安。[9]
天鳳元年(14年)四月,分西都常安城旁為“六鄉”,置帥各一人。分常安臨近的三輔地區為“六尉郡”,[9]即京尉郡(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義渠十縣)、師尉郡(高陵以北十縣)、翊尉郡(新豐以東,至湖十縣)、光尉郡(霸陵、杜陵,東至藍田,西至武功、郁夷十縣)、扶尉郡(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縣)及列尉郡(長陵、池陽以北,至雲陽、祋祤十縣);[10]另分東都為“六州”;分臨近地區為“六隊郡”,即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及南陽。六尉郡、六隊郡皆置大夫,其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9]
西漢末年的貧富不均非常嚴重。“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沒有土地的農民為豪民耕作,收穫十取其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食犬豬之食。[11]所以官方賦稅雖輕,一般農民的生活卻很苦。[12]
始建國元年(9年)四月,王莽決定參照古代井田制,將天下田改稱“王田”,禁止買賣。男丁未滿八人,而田超過一井者,分餘田給九族鄰里鄉黨。原本無田或田地不足者,由官方分配。同時,他還下令改奴婢為“私屬”,禁止買賣。[9]
始建國二年(10年),初設“六筦”之令,對酒、鹽、鐵、鑄錢、名山大澤、五均賒貸等六類與民生物資或經濟活動進行管制。[9]其中酒、鹽、鐵、鑄
王莽自西漢末年起,先後進行了四次幣制改革。第一次改革始於西漢居攝二年(7年)新發行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三種貨幣,與五銖共同流通。與此同時頒佈禁挾黃金令。
第八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