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插曲
鍾遜虛頭巴腦地說了幾句話,因為象徵意味太過濃郁,雖然把《神鵰俠侶》獨臂大俠、神鵰縱橫的內核傳述了出來,但是對於完全聽說過類似小說的齊磊等人,理解起來,還是有些麻煩。
畢竟,“獨臂”的武俠經典橋段,自這部小說起。
“那這個故事我會非常期待。”陸婷婷似乎有所悟,率先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同時提醒齊磊道,“建議你提前拿到版權,畢竟近水樓台先得月。”
齊磊也是點點頭,說道:“之前一直都沒有和你們說清楚,現在既然已經說出來了,那就沒有什麼好隱藏的了。《天龍》和《射鵰》的電視劇版權,我們可以談談。當然,你要是覺得不行那就算了。不過剛才你說的獨臂大俠,是不是指的新小說?”
鍾遜看着齊磊笑道:“你要真想要,只要價格合適,我們合作又有什麼不可。至於那個獨臂大俠,就是我下本書的構思。”
齊磊喝了口酒,道:“那這個故事,我可以提前約下來嗎?”
“什麼意思?”
“我是說你還沒寫的這個故事,影視版權都給我,其他的都好商量。”
鍾遜洒然道:“這本書還都沒有寫,你怎麼知道這本書會出成績?”
“那不是我對你的信任嘛。”齊磊挑了挑眉,“我相信你!”
“你怎麼突然這麼勤奮上進?這跟我理解的你形象有出入啊,你不是對生意沒興趣嗎?”
“主要是看和誰。”齊磊哈哈大笑,“最近你投稿的那篇《多情劍客無情劍》我可是看完了,真不錯。”
“那是不錯,網上現在的評論簡直是鋪天蓋地的。”陸婷婷也是點頭道。
“你還別說,我自己也發了一個帖子,叫如何評論李尋歡這個角色。”
“有人回復嗎?”鍾遜問道。
“那肯定有人回復啊。”齊磊理所當然的說道,“不過說實話,我對你寫的李尋歡有很大的意見。不明白他為何那麼迂腐,讓我看的很憋屈,看書的時候分分鐘想拿根棍子跳進書里,特么敲不醒這傻子。可是如果我真的能夠拿着棍子站在他身後,他伸出腦袋來讓我敲,我又下不去手了。以旁觀者的角度看,我厭惡他的彆扭和無條件的自我犧牲,討厭他總是佔領到了道德制高點。但再貼近一點,我發現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是對的,心裏沒有“無條件的善良與施與”后的道德上的自我滿足感。他只有痛苦和悔恨,又把氣全都撒在自己身上。印象最深的是他與阿飛在林仙兒的小屋裏吵了架,阿飛轉身便走,說他終身不想再見李尋歡。李尋歡想追,卻又不敢追,一個人扶着門框咳咳咳咳,血流到了地上。對於李尋歡這個人,我喜歡不起來,但又實在狠不下心討厭他。真不知道你這傢伙腦袋是怎麼長得,這種劇情你都想的出來,太讓人無語了。不過李尋歡和阿飛兩人的感情,真是被你拿捏的恰到好處啊。”
其實說到這裏,就說明齊磊對《多情劍客無情劍》也的確是認真的看進去了。
不過因為齊磊不是原世界的人,這個世界也沒有什麼可以對比的。但是在原世界不一樣,鍾遜從李尋歡身上看到了有很多李白的影子,好酒多情、才調絕倫、千金散盡、遊俠任性。
或許當初古龍讓他姓李,也正有此意。
只不過李白縱酒是為了以澆胸中塊壘,斜眼睥睨高唱“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李尋歡求醉是為了讓自己麻木、以求暫時性的忘記失去林詩音的痛。
李白年輕時候的俠名更多見諸於某年某月某地,一人一匕首手刃多少仇人。
武林中更認同的是他手中那把飛刀殺人的時候多,救人的時候更多,他生命的大部分都在奉獻。
李尋歡不喝酒的時候,大部分時候在刻一塊木頭。木頭是上好的松木,恰如他少年時的戀人林詩音的材質,有些女人,天生就質地高潔又單純,如果非要挑些缺點,那就是她們的生命力太弱,沒有經歷過太多命運的挫敗,所以當不幸來臨時只能默默的流着淚接受。
他的手很穩,刀工嫻熟,恰如他那顆對林詩音始終不曾磨滅的心,他原以為時間會慢慢熄滅那團火,孰料那團愛火就像他這雕工愈發的老練純熟。
雕刻的過程中,他撫摸着那塊木頭就像撫摸着心愛的情人的臉,逐漸雕好的人像就是那張他想要努力去遺忘,但總是慢慢的變得越來越清晰的臉。
每刻好一個人像,他就立刻跳下車去挖個坑埋了,就像他當年親手埋葬自己的愛情,在這種近乎程式化的動作里,他一次次的完成了對自己內心的煎熬,這煎熬寫在臉上,就是他眼角那一條條的皺紋,每一條都寫滿了思念。
他的刀很普通,遠不及藏劍山莊少莊主的魚腸劍的來頭,他的刀是大治的鐵匠花了三個小時鑄成的;他的刀法一如他的那把不起眼的小刀,沒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只有那出手一刀,就像日本劍俠里那種旋風一刀斬,只有一招但馬上奏效。
至於有多快,古龍沒有說,人們只知道小李飛刀例不虛發,即使是兵器譜上排在他之上的上官金虹也沒能躲過那一刀。只可惜他救得了別人的危難卻救不了自己的愛情救不了自己那顆為愛破碎的心。風騷蝕骨的蛇蠍美人林仙兒對他沒有絲毫吸引力,所以最終他接受了天真爛漫的孫小紅的愛情,也只有孫小紅能救得了他。
李尋歡愛的深沉!
而少年阿飛一出場是慢慢的走在冰天雪地里,他的背影那麼的孤獨,他的身體是那麼的瘦、但卻不羸弱,就像一條餓了很久的孤狼慢慢的走着,既要保持體力又不能喪失鬥志,所以阿飛雖然很窮,但是他的身子始終挺的筆直,像一桿直插天空的標槍,恰如他那自尊。
他的劍嚴格意義上來說不能算是一柄劍,那只是一條三尺長的鐵片,沒有劍鋒沒有劍鍔,甚至連劍柄都沒有,只用兩片軟木釘在上面。不管怎麼說,這樣一柄寒酸的劍倒是跟寒酸的阿飛很般配。
阿飛沒有師傅,他的劍也沒有招式,因為他的劍只有一個特點:快。快到很多人還沒有反應過來,咽喉上已經多了一個洞,致死都不相信那樣快的一劍是怎麼刺出來的。
阿飛拒絕了李尋歡的邀酒,因為他不想白占別人便宜,他幫李尋歡殺掉了想下毒害他的人,因為李尋歡幫他殺了想要偷襲他的諸葛雷、並給他上了江湖上的第一堂課。
作為一個劍客,阿飛是單純的,他不諳世事,不懂人情險惡,他只有一腔熱血和一柄快劍,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人一樣,快意恩仇、恩怨分明,飲馬流沙、揚名四海。
阿飛就像一塊等待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的他遇到的第一個人是李尋歡。
人生的第一次總是很重要,阿飛是個野人,就是孔夫子說的那種,質勝文則野,他遇到了李尋歡,教會了他愛、正直、友情,而不是仇恨、報復。很多人類最寶貴的美德是不需要靠文字去學習的,因為這些東西就塵封在我們每個人的心頭,在某一個不起眼的契機下可能就會喚醒我們心中的這些寶藏。我們要學會感謝我們生命中的貴人。
阿飛是個孤兒,自己在荒野上長大,他從來沒感受過溫暖,愛,沒有感受過女人的溫柔;所以阿飛被林仙兒迷得蒙蔽了雙眼,消失了鬥志。一個餓了很久的人突然掉到一堆食物里那種狂喜,只有挨過餓的人才會懂,大家都覺得阿飛很蠢,只有李尋歡能懂阿飛那種最純粹的愛。阿飛愛的純粹!
李尋歡為了喚醒阿飛的鬥志,低下頭去求呂風先故意輸給阿飛。
呂風先是個非常驕傲的人,他出場的時候永遠白衣如雪,羽扇綸巾,只因為他的鐵戟被百曉生的排名第五,竟然不惜毀了手指扔了鐵戟練成另外一種可怕的功夫。
要這種人敗給一個無名的後輩劍客,顯然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所以李尋歡開出的條件是可以答應他任何事情,即使是要李尋歡的命,一命換一命他也願意。
為了讓阿飛可以清醒,他幾次苦心安排殺掉林仙兒,計劃失敗后,不領情的阿飛要跟他絕交,他什麼都沒說,因為他理解阿飛是因為愛,即使那愛在別人看來蠢的可笑,但是他尊重阿飛對愛的態度。
拯救阿飛是一回事,對阿飛那種對愛的虔誠的理解是另外一回事兒。李尋歡被困興雲庄,高手如雲,龍潭虎穴,阿飛卻故意撒謊支開了鐵傳甲隻身涉險。
為了證明李尋歡不是梅花盜,他自己故意冒充梅花盜去作案。
本已沉寂多年的他聽說李尋歡有難,馬上第一時間趕去幫忙,對他來說,李尋歡既像朋友,更像老師、父親。
真正的友情就是這樣,不需要太多言語,惺惺相惜!
兩人的友情,的確是天地可鑒。
“你們兩個繼續在這裏討論討論劇情。”陸婷婷給了兩人一個白眼,拉着她的閨蜜,“我們去上個廁所。”
鍾遜如無其事地讓開身子,讓兩人出去,舉起手裏的杯子示意齊磊喝酒。
兩個女孩手牽手去上廁所。
這是男生們永遠無法理解的一種現象,女生們去上廁所通常要拉幫結派手牽手地去,男生則絕對不能這麼做。
不過齊磊和鍾遜聊天聊了許久之後,兩個女孩仍舊沒有回來,外面卻傳來一陣吵嚷聲。
“是她們。”齊磊反應迅速,慌忙起身。
兩人走出包間,看到眼前的情景,怒氣噴薄而出。
七八個醉醺醺地小青年圍着陸婷婷和高倩倩,嘴裏說著輕佻的話,說什麼大哥想請兩位過去喝一杯之類的。
齊磊臉色鐵青,脾氣本就不好的他更是要衝過去為兩個女孩解圍。但就在這時,他突然身側一個人影迅捷竄出,那人掄着一個凳子對着正在說話的那個青年猛砸了下去。
“哐當”一聲巨響,場面頓時大亂。
砸人的正是喝了點酒的鐘遜,齊磊看到這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兩個啤酒瓶,衝上去對着人頭砸了起來。
以少敵多的架,鍾遜不是第一次打。高中的時候,是他打架最多的時候,那時候的他也算是一個知名的小混混呢,這也是錢旭能夠記得鍾遜的原因,下手是真的狠。
鍾遜打架的時候,可都是傾盡全力。
不過如今的傾盡全力和當初的傾盡全力差距可算的上是天壤之別啊!
要是以前,鍾遜肯定不能一個人打這麼多人。但如今不一樣了,現在的鐘遜可不是吃素的,上去一拳就撂倒一個,這幾個小混混看似體格不錯,但是在鍾遜面前都是小兒科。
而一旁的陸婷婷和她閨蜜看到鍾遜和齊磊兩個人打對面七八個的時候,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各自拿起酒瓶,發瘋一般地往敵人身上扔。
不過看似危機的戰鬥,卻並沒有持續多久。
因為這七八個小混混全部都被鍾遜打的苦苦哀嚎。也是到了這個時候,酒吧老闆才出面制止,這些小青年的老大一直坐在不遠處,饒有興趣地看着這一幕,等到酒吧老闆出來的時候,他才笑眯眯地起身過來。
“可以了,等下警察就來。”酒吧老闆顯然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面無表情地說道。
“我們好好來這裏喝酒,交朋友,莫名其妙地被人用板凳和酒瓶砸腦袋,現在人又給我打成這樣,我就要等警察過來呢,我倒是想看看,還有沒有王法了?”那個老大憤憤不平地說道,同時微微揮手制止了手下,算是給酒吧老闆一個面子。
“不怪小說里反覆寫這些人渣被踩的橋段,我如果有那些個主角們的武力,我也要讓他們去吃屎。”身上有些挂彩的齊磊說道,“不過我倒是沒有想到,你丫的打架居然這麼厲害,隱藏的很深啊!這麼多人都奈何不了你一個。”
齊磊在剛才的戰鬥中還掛了點彩,但是看看鐘遜,一副很從容的樣子,被他打過的人無一不是傷筋動骨。
齊磊笑道:“不過雖然你的武力很強,卻並一定能讓他們吃屎。而且,今天這件事情不可能就這麼算了,你不要以為他們今天可以不吃屎。”作為一個超級富二代,他很少有這種親自動手打架的經驗,今天能跟一張白紙一起並肩作戰,心裏只覺得痛快,不覺得痛。
警察很快趕來,不過並沒有出現傳說中胸大顏美的潑辣女警,而是一個中年男警和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警察,他們進了酒吧掃了一眼,看到酒吧老闆和那個老大,淡淡問道:“誰先動手打人的?”
酒吧老闆指了指鍾遜和齊磊,道:“他們喝多了,先動的手。”
中年警察冷冷道:“你們兩跟我回去做筆錄,被打的也一起來。”
齊磊邊用手揉着嘴角,邊說:“等會,我要給我的律師打電話。”
場面為之一靜,一個如此年輕的男孩在這種情況下,仍能淡然自若,居然還有自己的律師,其身份必然非同尋常。
當然,齊磊自然不是真的給律師打電話,而是給大哥打電話,自己惹事,大哥處理,這種流程對他來說早已是熟能生巧。
掛了電話之後,齊磊淡淡地跟兩位警察說:“等下王局長會過來,我直接跟他說吧。”
說完之後,轉頭看向那個老大,輕描淡寫地說道:“五分鐘的時間,你們每個人把自己揍成豬頭,這事情就算了,我不是那些動則就喜歡斷人家胳膊腿的小說男主角,開始吧。當然,你們可以選擇不,但到時候的結果可能不是你想看到的了。”
被陸婷婷扶着站在一旁的鐘遜笑着說:“沒想到居然還真有這種事。”
那個老大的臉色終於不再從容,威脅道:“我替趙公子做事。”
這是當今社會人際交鋒的常用手段,在不知對方深淺的時候,主動亮出靠山,然後根據對方反應再做相應應對。
在場的除了齊磊和那個酒吧老闆,別的人自然不知道高公子是誰。
齊磊笑道:“趙海洋?就他這個貨色,你有能耐把他叫來,我就有能耐讓他也變成你們這樣。”
那個老大是一個老江湖,察言觀色的本領自然不會差。
他看到齊磊提到高公子時的不屑,大概判斷出對方的身份可能是自己連仰望的資格都不具備的,當機立斷,先鄭重地跟齊磊道個歉,接着果斷自抽耳光,一幫手下來不及面面相覷,紛紛操起酒瓶對自己砸起來。
這是很合理的一個邏輯推斷,如果對方真的是可以碾壓高公子的人物,自己現在自抽還有被原諒的機會,如果對方是虛張聲勢,他有的是辦法整得對方生不如死。
隨後,王局長果然趕來,那幫人自抽得更加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