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養屍符
僅有案卷材料或者調查走訪遠遠不夠,必須讓現場說話。我詳細查看向平死亡時的現場照片,向德全的院壩欄杆是用水泥磚砌成的,高度為三塊水泥磚,也就是七十二公分,加上上、中、下三層接縫的水泥砂漿和頂上的琉璃瓦,共有九十公分,而向平身高六十五公分,加上手長也才九十二公分,雖然欄杆中間留有水泥磚空隙,可以踩着爬上去,但向平的小手要翻過琉璃瓦頂部才能抓住欄杆,沒有外力的作用是不可能爬上去的。當時向德全一家人沒有任何人接觸向平,更不可能將其推出欄杆,充分說明有一種常人看不到的力量幫助其翻越了欄杆。
我啟動天眼,仔細審看了向平的屍檢照片,當時天氣炎熱,向平僅穿了短褲、短袖,其左肩部、左臀部分別有一個非常清晰鬼掌紋。肩部的掌紋系鬼的左手所留,臀部的掌紋系鬼的右手所留。從掌紋的大小來看,應該是一個十一、二歲左右的男孩的所留。我推測,向平在爬欄杆玩耍時,一個十一、二歲的小鬼,一手抓住其左肩往上提,一手抓住其左臀往上推,瞬間將向平摔出欄杆。
我仔細查看偵緝所提取的舉插在張豪墳墓中的符塊,其取自一株多年生桃樹的樁部,上面用硃砂寫了“向平”兩個字,周邊畫了“養屍符”。桃木是各個驅鬼抓怪流派畫符的首選,桃木根部、老桃木更是首選的首選。“養屍”是巫公巫婆和端公、蠱娘選擇一個魂魄還沒有投胎的屍體,將其豢養起來,指令做某項工作的法術。職業道德高尚的巫公巫婆、端公、蠱娘可以指令沒有投胎的屍體的魂魄幫忙捉鬼、驅鬼,居心不良的巫公巫婆、端公、蠱娘可以指使魂魄勾引人他人採取跳樓、跳水、服毒等方式自殺,或者給他人製造危險讓人傷殘,比如你爬樓梯突然掀翻梯子,你駕車踩剎車時突然讓剎車失靈,你走到山下時突然推下一塊石頭砸你,你走到水塘邊突然讓你滑下水……“養屍符”由鍾馗祖師創造,端公當中至少要“人師”級別的人才會使用,巫公巫婆、蠱娘當中什麼級別的人能夠使用我就不清楚了,但至少級別不會很低。
雖然從符塊上推斷了大概,但必須查看墳墓才能夠得到初步結論。次日,我請張政治員和李梅帶我查看舉報人所說的張豪墳墓。路上,張政治員介紹說張豪是當地張副村長的兒子,死亡時剛滿十二歲不幾天。向平死亡的前一年冬天,荒溪發生了罕見的冰雪天氣,張豪放學回家的路上有一口數百年的山坪塘,破天荒地結了一層厚厚的冰,張豪和一群同學非常羨慕北方小孩冬天在河面冰層上溜冰,丟下書包跑到冰面上,走不多遠,“嘩啦”一聲,冰面破了大半,張豪掉進水裏,掙扎幾下就不見了人影,第三天冰融化后屍體才浮起來,其他幾個小孩則平安無事。事後,張副村長將兒子葬在山塘邊上的山腳下。
剛到山塘邊,張政治員給我指了山塘對面山腳下的一座石頭墳墓,說那就是張豪的墳墓。我仔細看了墳墓的來龍去脈,山上兩條山溝將山坡分為三道山脊,兩條山溝在接近山腳時交匯成一條小河,一部分山水通過山溝匯合后的小河流進淹死張豪的山坪塘。自古以來,僧、道、釋、俗等各類世人所用的墓葬選穴標準,大多依據晉人郭璞所著《葬經》,其中有一條非常通用、實用的標準——氣乘風而散、界水則止,大概意思就是墳墓不要葬在山埡上,靈氣會被風吹走。葬在兩條河溝交匯處的沖積扇上的墳墓,大多是風水寶地,如果沖積扇前面再有一口水塘,所有“來龍”靈氣將聚集於此,更是吉穴。但是,如果又有沖積扇,又有水塘,而墳墓不葬在沖積扇上,而葬在兩條河的任一邊,或者交匯后河流的的任一邊,則“來龍”的凶氣將聚集於此,實為凶地。張豪的墳墓恰恰是後者。
走進張豪墳墓,我發現它雖然修葺得“高大上”,打掃得乾乾淨淨,隨時有父母供奉,但我明顯感覺到一股逼人的陰氣,張政治員和李梅都說和其他地方相比,這裏平白無故感覺到自己怕什麼。
勘查至此,我判斷有人使用“養屍符”豢養了張豪的魂魄,讓其殺了向平。但是,這個判斷必須得到張豪的親口證詞。
如果要我親自去陰界找鬼事管理處詢問張豪,則需要夜間。時間緊迫,我只好啟用紅兒,他是經過陰界特許的,可以白天出現在陽界。我念起咒語,一個渾身紅妝的男孩站出來,把張政治員嚇了一大跳,我招呼紅兒:過來參見我的領導張政治員。
紅兒禮貌地鞠了一躬:參見政治員大人。
張政治員嚇得雙腿發軟,躲在我身後,問這是怎麼回事情?
李梅說:這是耕二娃捉鬼的助手,必將成為我們偵緝所破案打擊的第二生力軍。
我怕嚇壞領導,來不及作更多解釋,指令紅兒進入張豪墳墓,詢問張豪怎麼下水的?是誰在他墳墓上插的桃符?他是怎樣將向平推下欄杆的?還要取回他的足跡和指掌紋。
紅兒第一次接受工作,激情高漲,化作一股青煙,“嗖”地鑽進張豪的墳墓去了。
紅兒剛走,李梅把頭伸過來,瞪大眼睛,我知道她想擦“天眼液”,三下五除二給她擦上。張政治員問我們在搞什麼把戲,我給他解釋了“天眼液”的用途,他也半信半疑地讓我給他擦一點。
張政治員突然驚叫一聲:耕二娃,前面怎麼有一大幢別墅?
我說:那是張豪的父母給他燒的靈屋。
靈屋是當地的土家人、苗人的一個喪葬傳統,人死亡后,在世的親屬要給他製作一棟紙房子,裏面有各類傢具,埋葬亡人後將房子火化,如今已經發展到製作汽車、電視、手機等物品,思想解放的還在製作美女、帥哥。
紅兒來到別墅大門前,禮貌地敲門,一個十一、二歲、穿着一身冬季學生服、黃皮寡瘦的男孩應聲打開大門,張政治員驚訝地說:哎呀,那不是張豪嗎?小胖墩怎麼變成瘦猴了?
紅兒說:我奉我家主人耕大端公、荒溪偵緝所耕警官之命,前來向你調查相關事項,你要如實回答,講假話要承擔責任,你聽清楚沒有?
張豪說:你家主人關我屁事,我家主人是高舉,我只聽他的。
紅兒說:你說高舉是你的主人,但為什麼他三年不管你吃喝,讓你從一個小胖墩變成了一支瘦猴兒?你看我家主人把我養得如何?
紅兒真是一塊搞偵緝的好料!
紅兒心理戰瞬間擊敗了年紀輕輕的張豪,他喘着粗氣,大吼一聲:高舉,你是狗屁主人,我恨你。
紅兒問:你是怎麼落水的?我家主人可以為你申冤。
張豪說:那天我跑到池塘溜冰,突然被人從下面頂破冰層,我本來會游泳,但一個人抱着我的雙腿使勁朝下拉,力氣比我大得多,我就被淹死了。
紅兒問:你為什麼不去陰界報到?
張豪說:我捨不得爸爸媽媽,就在這裏多呆了幾天,正準備去報到時,高舉在我的別墅上插了一塊木條,我就走不動了,來喊我的人也進不來了。高舉又給我很多好吃好喝的,還有很多我喜歡的玩具,讓我跟着他。大約半個月後,他叫我到向德全家去,想法殺死向德全的孫子。我本不想去,但高舉說我如果不去就不給我吃喝,我餓得受不了,只好想辦法下手。那天晚上是月圓之夜,我的膽量、力氣都比平時大,高舉威脅我當晚不下手就將我打得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我再次來到向平家,發現向德全一家人陪着向平在院壩玩耍,我趁機混進去和向平玩“老鷹捉小雞”的遊戲,向平越玩越高興,我將向平帶到欄杆邊后,引誘他爬欄杆,趁機一手抓住其肩膀往上提,一手托住其屁股朝上推,將向平摔下陡坡,當場就死亡了。從此以後高舉就沒有到我這裏來過,就沒有管過我吃喝,爸爸媽媽的供奉我也享受不了,我坐着一大棟別墅卻走不出去,可能要不了幾天我就要餓死了。哥哥,你能給我點吃的嗎?你能夠帶我出去嗎?
我迅速掏出一粒“壯鬼大力丸”拋向紅兒,讓他謊稱糖果,喂張豪服下,張豪瞬間氣色好了很多,也從心理上接受了紅兒。
我讓紅兒一邊採集張豪的足跡和指掌紋,一邊安慰他還在別墅裏面多呆幾天,到時自會有人來帶他到陰界報到。
回到偵緝所后,我將紅兒提取的張豪指掌紋與向平屍體上的指掌紋進行比對,二者同一,完全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以上證據表明,高舉為了報復向德全一家人,故意使用“養屍符”法術,豢養了張豪的鬼魂,指使其殺害了向平。按照《刑法》規定,高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按照《鬼事懲處法》規定,高舉的行為屬於濫用技藝,既養屍,又殺人,嚴重危害陰界對鬼事的管理秩序,嚴重侵害陽界人員的生命大權,應當數罪併罰,先廢掉其技藝,再按照《鬼事懲處法》削減一定數量的陽壽,直至暴病而死,或者遭凶而亡。
當務之急是抓獲養屍人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