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 亂世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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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中,這枚玉簡也是原主送給方拓的,不過卻是在強勢的退親之後,為了讓他看清自己和林靈兒之間的距離,侮辱性的扔給他的垃圾。但作者君安排給男主的基礎性功法,怎麼可能真的是垃圾,於是男主開始接觸修真界,開始慢慢崛起。
林諾不是原主,他原就不是高傲的人,更何況面對的還是以後橫掃八荒的男主?不過他也沒存什麼討好的心思,很隨意的將玉簡給了他。
讓方拓抓着自己送他的東西死,林諾覺得膈應的很,於是就將玉簡抽了出來。
然而手剛觸到玉簡,一篇文字便浮了出來。
沒有抬頭,沒有落款,只是用平淡的語氣告訴他,他脖子上的鐵片其實是空間法器,裏面的靈藥有些可以用來煉換骨丹,對他的傷勢有好處,不要隨意賣了;藏在黑色匣子裏的地圖是無盡海一處秘境的,據說那裏有延壽果,但裏面危險詭秘,沒有把握不要輕易嘗試;海角閣三年後有一次拍賣會,他攢的靈石應該可以買一顆造化丹,別忘了到時候去看看;紫色葫蘆里的靈乳喝一口就能恢復全身靈氣,帶在身邊以後和人鬥法就不怕動不動靈氣不濟了,他取靈乳的地方每隔三百年就能匯聚一葫蘆……
林諾沒有看完,指尖微微用力,玉簡化為粉末,一揚手飄飄蕩蕩散了。
而後冷笑。
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方拓會對他做那樣的事,他在中認識的方拓,在男女之事上並不隨意,雖然恩怨分明,但不管多大的恩情都絕不會拿己身相報,便是當初自己是因他而受傷,方拓也不該做到那種地步。如今看來,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是方拓,或者是喜歡他的。
可是喜歡又怎麼樣?喜歡就可以不顧他人的意願任意妄為?
也許一開始的時候,他昏迷不醒,方拓無從徵求他的意見,可是後面他已經清醒過來了,他記得很清楚,方拓從未對他解釋過一句,從未詢問過一句他願不願意。無論他表現的如何抗拒,也從未停止對他的侵1犯。
林諾冷笑:這種毫無尊重的愛,也配叫愛?
他和方拓見面不過數次,說話不過十句,他很清楚自己沒有愛上方拓,也不屑於方拓對他所謂的愛。
林諾沒去取他的空間法器,也沒走,就在地上坐了下來,開始一壇壇喝酒,等着方拓斷氣,好將他從自己的房間弄出去。
他沒想過救他,就算想救也救不了,方拓受的傷,比當初他的還重,到現在還留着一口氣,已經是奇迹了。
地上的酒罈逐漸增多,方拓卻還沒死,反而身上有一種特殊的氣息瀰漫開來。
醉醺醺的林諾感受到氣息的牽引轉過頭來,然後嗤笑:真該說果然不愧是男主嗎?像他們這樣正牌的帶着鳳凰血脈的林家人,也幾萬年才能出一個有涅槃潛質的,可是人家男主,不過吸收了他一半的涅槃之力,居然開始浴火重生了。
不過也就這樣了,且不說只有一半的涅槃之力,方拓體內沒有鳳凰血脈,那涅槃之力便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浴火是有的,重生卻不可能。
林諾看了一眼便扭頭繼續喝他的酒,然而他體內的涅槃之力卻開始蠢蠢欲動,同方拓身上的兩下里相互呼應,幾乎要脫體而出。方拓身上的也是一樣,似乎他只要勾勾手指頭,就會飛回到他的身上。
原本只作壁上觀的林諾面臨抉擇:或者將方拓體內的涅槃之力召喚回來,方拓自是難免一死,他卻有可能徹底治好身上的傷,又或者自我犧牲一下,助方拓涅槃重生,救他一命,又或者就這樣看着,讓該死的去死,該傷的還傷。
林諾大口喝着酒,有點後悔方才沒有直接一走了之,忽然覺得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方拓是那般礙眼。
如今距那件事兒已經過去百年,他對方拓雖膈應尚在,但殺心早已消弭。
的確是方拓用價值連城的聖葯凍結了他的傷勢,的確是方拓數百年來為他四處奔波尋找靈藥,的確是他壽元將近,方拓無法可想之下,犧牲了數百年修為,延了他的壽命、治了他重傷、提升了他的境界……林諾生性驕傲,他可以恨方拓、殺方拓,卻不會因為他不需要、不願意這種理由,去否定方拓為他付出的代價,不管對方是不是好心辦了壞事。
罷了罷了!就當是我欠了你的!日後我們恩怨兩清就是!
林諾將剩下的半壇酒一氣灌了下去,然後起身,先將自己血脈中的鳳凰精血逼入方拓體內,又引導涅槃之力合二為一,然後將幾百年前因方拓闖入而破壞的棲鳳陣重新修復、啟動。
看着方拓被金色的火焰包圍,林諾轉身便走,鳳凰涅槃並不需要人護法,便是需要,他也沒這個能力——逼出鳳凰精血並非是沒有代價的。
林諾原本對長生就沒多大執念,生生死死的並沒太放在心上,所以並不覺得多麼失落,只是依舊忍不住苦笑:果然這就是男配的命運,花了百年千年的時間去準備有什麼用?男主只需要在關鍵的時候出現,什麼好東西,就統統是人家的。
而他林諾,就是那個從無盡海萬里迢迢送上門的金手指!
精血的損傷是無可彌補的,林諾在暫時棲身的小門派修養了三年多,才稍稍恢復了點精神,出關的時候,他發現門內又給他換了一批服侍的弟子。這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這些服侍弟子隔三差五就要換一批,或者是修為到了,有了自己的洞府,或者是壽元到了,化為了一抔黃土。
但這次卻有些不一樣,新進的弟子中有個看去七1八歲模樣、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兒,讓他格外看不順眼。
林諾神色自若的喝了一杯茶,宣佈要繼續閉關,然後回到密室,捏碎了大乾坤符。
方拓這個不要臉的,以為塗上綠漆就真成了嫩黃瓜?哼,要不是有他佈下的棲鳳大陣,他方拓此刻還是個三頭身的奶娃娃呢,他會認不出來?
有了這次相遇,林諾就不再在修真界裏亂逛,改混在凡人堆里過日子。
若說要在諾大的修真界找一個人,宛若大海撈針,那麼在凡人世界裏找一個人,那就是在大海里找某一滴水。
反正他修為已經不可能再精進了,在凡世過幾年清清靜靜的日子也不錯。
只是沒想到,這個人竟不懼生死道消,違了心魔重誓引發千絲蠱來找他,更想不到的是,短短几百年時間,他硬是將修為提升到高出他兩個境界,若非如此,他便是有千絲蠱在,也不能用這種方式助他破鏡。
若早知如此,林諾咬牙:當初絕不會救他!
一雙手有些笨拙的解下他的衣帶。
方拓低低的聲音落入耳中,帶着幾許哀求:“你再忍這一次……就這一次……等我助你破境,就又有三千年的時間。三千年,我一定能找到治好你的靈藥……”
林諾閉上眼,身體微微顫抖,心中卻是一片冰寒:他林諾便是再不堪,也不願靠雌伏在不愛的男人身下來換取修為、性命。
系統的聲音適時的響起:“主線任務已完成,是否選擇回歸。”
“回歸。”
不知道是因為白天睡得太多,還是外面的月光太過明亮,在牢裏都能睡得香甜的琴歌,居然在高床軟枕上失眠了。琴歌試了幾次未能成功,索性放棄了,爬起來將房間裏藏着的幾壇美酒取出來,剛給自己斟了一碗,就聽見原本該在左右廂房熟睡的兩個人,一個翻上了屋頂,一個守在了門外。
琴歌揚聲道:“你們兩個,誰進來陪我喝酒?”
房頂上的動了兩下又安靜了,門外的更是穩如泰山。
既沒人賞臉,琴歌只有自飲自酌。酒一入口,琴歌就想罵娘,明明就是他記憶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歡的江南醇酒,怎麼就是覺得——真他媽難喝!這玩意兒也敢叫酒?
算了,勁兒不夠,量來湊。
琴歌一罈子酒下肚,終於把自己灌得暈暈乎乎,最後人事不知,有人進門將他弄上床都沒什麼反應——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陸離的夢。
在夢裏,他高高站在雲端,一揮袖,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劍,山崩地裂、石破天驚,縱橫馳騁,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來,依舊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無用書生。
簡單梳洗后出來,韓朴和餘生正在院子裏過招,琴歌看了一陣,覺得有趣,隨手摺了一枝柳枝在手,叫道:“韓朴!”
韓朴回頭:“怎麼?”
琴歌笑道:“看劍。”
一“劍”刺了過來。
韓朴翻了個白眼,“別鬧”兩個字還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縮,似要抽身後退,又似要提刀來擋,最後卻只獃獃的站在原地,眼睜睜看着軟軟的柳條兒頓在他額前。
看着韓朴發散的瞳孔、額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緩緩收“劍”,微微一笑,道:“如何?”
韓朴覺得自己的心臟這會兒才重新開始跳動,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陣,艱難的吞了口唾沫:“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點頭,只見韓朴發出“啊啊啊啊啊”一連聲怪叫沖了出去。
琴歌大笑。
餘生茫然道:“他這是怎麼了?”
琴歌笑道:“他大約是覺得自己這輩子白活了……”
話音未落,門外傳來韓朴的怪叫聲:“老子這二十年都他媽的白活了!□□的老天爺,沒這麼欺負人的……”
餘生將自己的兵刃——兩柄短劍收了起來,道:“我去吩咐她們擺飯。”
琴歌點頭,目光微凝:他並未刻意掩飾與韓朴之間的相識,反正他在南楚時交遊廣闊,也認識一些武藝高強的豪俠,有朋友擔心他的處境前來幫忙,也說的過去——以韓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誤打誤撞賣身到他身邊倒惹人起疑了。
讓他詫異的卻是餘生的反應,餘生除非是瞎的,否則早該看出端倪,但他卻無動於衷——並不是掩飾的太好看不出來,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這些。
這個暗衛,單純的有點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劍”刺出,這一次卻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剛才玩笑時隨手一刺的感覺,又一連試了幾次,卻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從未想過要一步登天,聳聳肩扔了柳條去用早飯。
因為韓朴跑了個無影無蹤,早飯就只能琴歌和餘生兩個人用,等韓朴回來的時候,琴歌已經練了一輪劍回來,正和餘生兩個在做木工。
“你要的劍!”韓朴大大咧咧將一柄連鞘的長劍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讓我做的事兒,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說的是茶館的事兒,嗯了一聲,目光落在面前的長劍上,額角青筋開始跳動。
韓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點的劍嗎?我保證,這是全秦都最重的劍了!”
琴歌也相信,這的確是秦都最重的“劍”: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劍柄還差點到了他胸口,將近兩掌寬的劍身跟個門板兒似得,雖劍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長寬,絕對薄不到哪兒去,這樣一柄劍,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將它從地上拔了起來才拔劍出鞘——他個頭不夠,直接拔劍有點難度。然後琴歌發現,以他的力氣,把它提起來不難,但想握着劍柄將它平舉起來……還差得遠。
“你故意的?”琴歌一邊把玩,一邊漫不經心道。
這絕對是報復!不就用柳條嚇了他一下嗎?這心眼兒小的!
韓朴堅決不認:“不是你要重劍的嗎?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會信他才怪了,低頭研究自己新得的寶劍,除了樣子奇葩一點,劍絕對是好劍,材質和煉製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還聞到一股濃厚的血腥味兒……這柄劍,是見過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殺人如麻。
再聯想韓朴口中的“弄”字,問道:“這是何人的佩劍?”
韓朴嘿嘿的笑,餘生答道:“是齊將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齊有名的先鋒官,身高八尺、力大無窮,每次攻城掠寨皆沖在第一,殺人無算,在與齊接壤的各國,他的名字有止小兒夜啼的神效。
“王猛來秦都了?”
韓朴冷哼道:“不僅來了,還囂張的很。前些日子在長街縱馬,傷人無數,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後,雖不再縱馬,卻還是那麼囂張。那日隨手掀了人的攤子,攤主壯着膽子向他索賠,差點被他一拳打死,前來勸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兩顆大牙……我親眼看見的便不止這兩回,聽說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幾個,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婦人都不敢出門呢!”
“今兒出門,正好看見他拿了人一大屜包子,吃着就走,連籠屜都不還……我橫看豎看他不順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劍,我就順手將他的劍弄來了。”
琴歌雙手握劍,勉強挽了個難看的劍花,問道:“偷的,還是搶的?”
“額,”韓朴撓撓頭,道:“算是……半偷半搶吧?”
餘生抬頭問道:“什麼叫半偷半搶?”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東西動作不利索被人發現,只能拿了東西拔腿就跑唄!”
“胡說!”韓朴怒道:“我有那麼沒出息嗎?我和他過了幾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將劍戳在地上,道:“拿去還給他。”
韓朴不滿道:“你就算不喜歡,也不用還給他吧?為了搶這玩意兒,我被他差點把骨頭打斷了。”
琴歌道:“就是喜歡,才要你還給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來——我將來上了戰場,難道要用偷來的兵刃嗎?”
“就你還上……”想起早上那一劍,韓朴話說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來都是管殺不管埋的,讓他去還東西,沒門!
琴歌也不勉強,道:“餘生,你把劍送去衙門,就說是路上撿的——讓他們幫忙張榜尋找失主。”
餘生還未答話,韓朴已經笑開了,道:“這個我喜歡!榜一張,那王猛豈不是顏面掃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訴官府,你就是那偷兒嗎?”
“我……”被降格成偷兒的韓朴氣的話都說不出來,偏餘生就在一旁,他連辯駁一下自己不是偷兒是刺客都不能。
餘生拿了劍離開。
琴歌繼續削木頭,韓朴接過餘生留下的活兒。
琴歌邊幹活邊道:“大韓是秦國滅的,為什麼你看起來更不喜歡齊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動手,只是這個時代的技藝向來是靠言傳身教的,他繪出圖紙讓木工去做,他們卻只能看個似懂非懂。琴歌有將形狀和尺寸講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經做出來了——橫豎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據餘生所言,這樣也可以鍛煉腕力和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