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篇第十一
為人,凡決物必托於疑者。善其用福,惡其有患害,至於誘也。
終無惑偏,有利焉。去其利則不受也,奇之所託。若有利於善者,隱托於惡
則不受矣。致疏遠。故其有使失利,其有使離害者,此事之失。
聖人所以能成其事者,有五。有以陽德之者,有以陰賊之者,有以信誠之者,
有以蔽匿之者,有以平素之者。陽勵於一言,陰勵於二言。平素、機樞以用四者,
微而施之。於是度以往事,驗之來事,參之平素,可則決之。公王大人之事也,
危而美名者,可則決之。不用費力而易成者,可則決之。用力犯勤苦,然而不得
已而為之者,可則決之。去患者可則決之,從福者可則決之。
故夫決情定疑,萬事之機。以正亂治、決成敗難為者。故先王乃用蓍龜者,
以自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