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
快步回到了燒着火盆的屋子裏,在楊毓忻有些呆愣的目光中,林徽末下手乾脆利落,將他身上沁着寒意的裏衣一扒,整個人光溜溜地塞進了被子裏。
楊毓忻:“!!!”
人剛塞進被子裏,林徽末忽然一拍額頭,有些懊惱地道:“哎呦,差點忘了。”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煲出來的醒酒湯,說什麼也不能浪費了。
伸手將楊毓忻用被子裹成蠶蛹后扶起來,林徽末伸手就將桌案上擺着的湯碗端過來,就要扒開他的嘴往裏面倒。
誘哄什麼的,早在他不得不下迷藥的那一刻,他就不放在考慮的範圍內。
——他選擇破罐子破摔。
只希望,待得人酒醒之後,什麼都不記得了。
結果,湯碗沒能碰到唇邊,只被這難以言表的氣味一衝,明明對衣食起居無甚要求的楊毓忻面色倏地一變,一把就將碗往外一推,轉身乾嘔了一下。
林徽末:“……不至於吧?”
雖然賣相慘了些,但用料都是實打實的,味道雖然沖了點,但絕對是醒酒的良藥啊。
林徽末這點自信還是有的。
但看着蜷縮着臉衝著床裏面說什麼也不看他一眼的楊毓忻,他不禁遲疑了一下,用舌尖小心地舔了一下湯。
林徽末猛地哆嗦了一下,手腕一軟,湯碗“啪嗒”一下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但林徽末卻顧不得其他,直接奔出門,扶着牆角吐得天昏地暗。
他錯了,他差點就毒死了自己的好兄弟啊。
手軟腳軟地回到屋子裏,林徽末往床上一瞧,唔,阿忻的眼睛已經閉上了,雖然醒酒湯沒有完成它的使命。
沁着霧氣的桃花眼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林徽末猶豫了一下。
林家並非傳承久遠的修真大家,傳承至今不過四代。本是武林世家,因他曾祖父得了仙緣,三百歲出頭的融合後期修士,佑其子孫才有了今日秣陵四大家之一的煊赫。只是,在這天璟大陸上,宗門世家有一至七品之分,林家修為最高的修者才融合期,連七品宗門的門檻都沒能夠摸到,扔在天璟大陸里那是連個水花都砸不起來的小世家,同樣的家族不要太多。
林徽末是七房長孫,木火金三系靈根,金粗木細木細,資質在三系靈根中算是中等,悟性卻是極高。年二十三歲的築基修士,雖比不得大宗門世家出來的天之驕子,放眼天璟已經可以說得上年少有為。
林家有七房子孫,長房勢大,二房其次,三房與五房抱團,四房與六房抱團,為了爭奪族裏資源弄得急頭白臉,唯有七房是不起眼的小可憐,人丁寥寥,只他們娘仨個。在林徽末未展現自己的修為天賦前,祭祖都能被忘到腦後。
雖然長房二房都有二十歲就築基的雙靈根,但人才這東西,亟待擴張勢力的林家總不會嫌少。
林徽末嘆了口氣,作為一個愛酒愛美食的老餮,他其實更嚮往的是做一個武林俠士,仗劍天涯來着。雖說五穀雜糧含濁氣,修真之人用完后還得花真元將雜質濁氣排出,但那種不食不飲恨不能早日辟穀啃靈石當飯的日子,他真心接受不來。
可林家不養閑人,而在林家,沒個好修為就是大大的閑人。他父親早亡,母親當年受過重傷,運不起真元,還有一個弟弟“嗷嗷待哺”,再怎麼想混江湖武林,也得等弟弟築基。
今日是除夕夜,林家已經算不得凡俗人家,這些節日也不太看重。但今年不同,林家老祖出關,林家上上下下都在忙活,想要在老祖面前好好表現,若得指點一二就受用無比。
林徽末性格不羈,若不是為了阿娘弟弟,他早就離家出走去闖蕩天下了。再讓他弄些冠冕堂皇的玩意兒,他得瘋。好在有阿娘和弟弟打掩護,林徽末直接溜出林家找好兄弟楊毓忻。
他記得,打從他認識楊毓忻開始,他一直是一個人,也沒聽說還有什麼親眷在世。比起那煎熬一般的除夕宴,他更樂意過來蹭好兄弟的飯。
反正,明早祭祖的時候出現就行,其他房的長輩兄弟巴不得他不出席,免得分薄了老祖的目光。
這般想着,老祖坐鎮除夕的日子都默默缺了席的林徽末就理直氣壯起來。他將外袍一脫,往楊毓忻的床上一躺。雖然兄弟這裏有客房,但冷冰冰的客房哪裏有這主卧有人氣。
蹭吃蹭住蹭床不是一次兩次,林徽末半點也不嫌棄自己好兄弟正光溜溜地躺在被子裏,他伸手將被子扯過來一點,眼一閉,不一會兒就睡著了。
林徽末不知道,當他沉沉睡去的時候,他以為早已睡着的人輕輕睜開眼睛,眼眸中一片清明。
楊毓忻抬手,手指輕輕描摹着他的輪廓,從精緻的眉骨到挺直的鼻樑,復至飽滿的唇瓣,最後,他的手指停留在他的咽喉處。
“心魔幻境……若我心魔纏身,只會是因為你……”楊毓忻緩緩合攏手指。雖然幻境中的境界是他當初根基盡毀的時候,但以着他的手段,殺掉一個築基修士並不是難事,尤其,這裏是針對他心魔而產生的幻境。
或許,只要殺了他,他就能夠脫離這個心魔幻境。
可是……
楊毓忻手指微顫,他如何下得去手?
楊毓忻闔上眼眸,虛虛扣在林徽末喉間的手指移開。他伸手將人抱在懷裏,俯身,下頜抵在他的發間。
空落落的心口彷彿有什麼再一次填在裏頭,熟悉的感覺讓他幾乎忍不住想要落淚。
我的……我的……這是我的。
這樣的感覺……真的只是幻境嗎?
一個念頭悄無聲息地劃過心頭。
懷裏忽然傳來不小的力道,楊毓忻睜開眼睛,就見林徽末閉着眼睛撲騰了一下,手上用力將他往床上按。楊毓忻由他施為,然後就被林徽末當成了人肉墊子,大剌剌地將他的胸口當枕頭,睡得相當香甜。
楊毓忻的眼中掠過一絲笑意。
是了,林徽末睡着之後脾氣大極了,往往跟他抵足而眠時,睡前再規矩的動作醒來后不是把他當做人肉墊子就是睡姿豪邁,第二天早上自個兒從床上滾下去。
“阿末……”從前遇到這種情況必定嫌棄地將人往床下踹的楊毓忻緊了緊手臂,緩緩闔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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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境之中,往事一幕幕略過心頭。
平平淡淡的二十五年,枯槁乏味,直到遇到了林徽末才有了不同。
在之前,楊毓忻怎麼也想不到,這世上怎地會有這般鼓噪的傢伙,為了一口酒就能夠想出千般理由,臉皮厚極了。
楊毓忻不嗜酒,他釀的酒是用來淬劍的。只是如今他再也提不起劍,他轉而將釀出來的酒澆在了院子中央的那株梅花樹下。結果,逸散的酒香就引來了名為林徽末的酒鬼,眼巴巴地扒在了他家院子的牆頭上。
俊朗的青年笑得一臉諂媚討好,眼巴巴瞅着梅樹根部那灘酒漬的模樣彷彿帶着心碎,而後瞪向他的目光彷彿在抱怨着他暴殄天物。然後,自顧自地說了一大堆話,他利落地下了牆頭,嬉皮笑臉地登堂入室了。
楊毓忻覺得自己的心境可能出了漏洞,不然,哪怕他的修為跌落築基期,對付一個還沒有築基的傢伙還不是手到擒來。
但他沒有出手。
不練劍,不修行,每日彈過兩曲后便是長長久久地發獃,若是有個逗趣的,或許他還不至於心生無聊。
楊毓忻默許了林徽末的存在。
然後再也沒能將他從心底趕出去。
七情未動,不代表永遠不動。
楊毓忻一開始明明只當林徽末是不請自來的惡客,久而久之,當他是可以容忍的相識。在秣陵一住五年,楊毓忻在林徽末築基成-功的時候掉到了鍊氣期,再加上蝕靈藤寄居在體內的緣故,他的氣息半點也和修真者搭不上邊,臉上身上蝕靈藤赤色的脈絡越發密集起來,整個人像是被砸碎又粘合的人偶,十足的可怕。
也就是林徽末看了嘻嘻哈哈,半點不適的感覺也沒有,拍着他的肩膀說“其實你這模樣看久了也沒什麼,之前那張臉實在是太招禍了,男子漢大丈夫,外貌什麼的根本不重要”,而後轉頭就跑去秣陵善功堂接任務,跑到燎荒山脈尋靈草,被一隻開光期的熊瞎子拍成了重傷,堪堪撿回一條命,養了個把月才能下地。
林徽末的心思實在是太好懂不過。
林徽末想要他活下去。
他希望,他這個好友能夠健健康康,長長久久地活下去。
一開始,他或許是被他釀的酒所打動,但後來,他則希望,他能夠不那麼寂寞。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看着被繃帶綁着像個粽子似的林徽末,楊毓忻心生殺意,想要親手掐死這人,讓這世上能亂他心的人再不存在。又想能有一手好醫術,抹去他身上不該有的傷痕。
但他更想,活下去。
好好看着這個不省心的傢伙,別讓他就那麼死在他不知道的地方。
他想要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