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亂世31
這是和抓文機器作戰的防盜章,跳定的妹子別急稍後就可見正文了!
許久之後,山平水靜,又過了片刻,一隻素白的手毫無預兆的從湖水中伸了出來,吃力的扒住湖邊一塊黑色的石頭,又過了好一陣,這隻手才將自己的整個身子,從湖水中拖了上來。
林諾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現在有多狼狽,一身玄色的長袍已經撕成了布條,身上、臉上到處佈滿了細碎的血痕,散亂的頭髮被水糊在臉上背上,一出水又凍成了冰渣子,看着越發的可笑。
林諾又爬了兩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動,身上的水漬凝成的薄冰便發出碎玉般的輕響,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懶得再費靈力捏什麼避水訣,就隨它去了。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霉催的系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佈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系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卻沒想到這破系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遇上什麼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麼多任務什麼獎勵都沒要過,只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只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系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佈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系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麼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麼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嘆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麼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着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着辦的。好容易聯繫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着,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麼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着做農活,下了課也幫着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着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着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麼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晒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麼樣,隨着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着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麼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歷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里,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痒痒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里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里,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噁心他,才拖着他去看這本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着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麼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面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